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战神王婿 > 第220章:云卷云舒
  在村民眼里,熊熊就是野物,跟山上的野鸟野猪没什么区别,抓住了就是杀了吃肉的。

  可在小欢眼里,这...这家伙也太可爱了吧!

  毛茸茸的,那么小,那么可爱!

  晚上抱着睡觉可不比那毛绒熊娃娃香多了!

  她几步跑过去就抱起了小熊,爱惜的不得了。

  村民没有一个人能理解她。

  “小欢,脏...”

  “这黑黢黢的,有啥可爱的,拉屎还不好收拾呢!”

  然而小欢却不以为然,大声道:“不准吃它,我要养着它!”

  光是想想,这么大一头熊,看书的时候放在腿上撸,就很过瘾啊。

  而且等它长大了一点,冬天还可以躲在它怀里睡觉,简直不要太爽!

  村长却是着急道:“小欢,它有母必有父,小心晚上熊爸爸找到你家里去。”

  “不怕,有陈阳哥哥在呢!”

  众人又看向了陈阳,还吊着绷带的后者一脸尴尬,看了看小欢,只能点头:

  “没事,养着吧。”

  有陈阳发话,大家不敢多反驳,只能让小欢把熊抱了去。

  小欢也不管小熊脏不脏,抱着就不撒手了,还拿脸一个劲儿的在小熊脸上蹭。

  可怜的小熊,就这么找了个后妈。

  而随着这个小小的插曲结束,村头宴席也正式开始。

  陈阳被推上了主位,淳朴的村民一个劲儿的叫他吃肉。

  不仅是猪肉,还有猪蹄,还有熊掌,反正什么补什么往陈阳碗里塞。

  至于熊胆,则被拿去泡了酒。

  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们看得出来,陈阳有留在这里的可能。

  这个年轻人,没有小欢身上那种城里人的味儿,他似乎是个很合格的农村小伙。

  不仅是夹菜,甚至还有大婶关心起了陈阳的婚嫁问题。

  只不过,一问起这个,陈阳就陷入了沉默。

  他本来无心吃喝的,但顺着众人的话题,又想起了诗诗和儿子。

  一念至此,他突然端起眼前的盖碗酒,一饮而尽。

  本以为村民自己酿的粮食酒会粗粝苦涩,但出乎意料的,这酒竟然不错...

  “这是什么酒?”

  “嘿嘿,陈英雄你就不知道了吧,这是咱们村的招牌,灵溪酒。”

  “用的是咱们村土生土长的高粱,还有后山的山泉水酿的,比城里的酒香多了呢!”

  这酒确实别有一番风味。

  陈阳把碗放在桌上,难得的大声说了一句:

  “好酒!”

  “来,再给陈大英雄来一碗,咱们村什么都缺,高粱酒管够!”

  村长拿起酒坛子,又给陈阳盛了满满一碗。

  也就是从这一碗开始,陈阳爱上了喝酒,从此之后一生都没放下过杯子。

  ......

  那天村头很热闹,陈阳喝了很多。sttgxcl.com

  后来听说,他喝着喝着还哭了。

  但陈阳不知道,他只是在一碗又一碗辛辣的刺激下,找到了另一种慰藉。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陈阳原本清晰的生活,开始变得朦胧。

  在他后来的记忆里,那段时间他每天都是与酒为伴。

  他曾在清晨的薄雾里,提着酒瓶在田野里漫步,看着太阳慢慢升起。

  也曾在午间的烈日下,靠着大槐树,醉醺醺的睡着。

  更是在无数个夜晚,独自一人坐在河边,对月独酌。

  特别是到了冬天,寒风呼啸的时节里,一杯高粱酒下肚,浑身都暖洋洋的,就像晒了一整天太阳一样。

  自从那天起,此村里就多了一个酒鬼。

  但是这个酒鬼并不讨厌,相反他很可爱。

  因为他喝了酒就爱干活。

  每天陈阳就一手拎着酒瓶子,一手扛着锄头,漫步在田间地头。

  只要看见谁家有活儿干,他准会第一个冲上去。

  不论是收谷翻田这种重活儿,还是除草撒豆这些轻活儿,他都一概全包。

  凭借着这份热情,陈阳很快就成了全村最受欢迎的人,人人见了他都会夸他。

  而他干活儿从来不要报酬,只要给他的酒瓶里装点酒就行。

  灵溪村里家家都不缺酒,陈阳也就尝遍了百家酒。

  他最爱的是村长家里的酒,因为那里面泡了颗熊胆。

  说起熊,小欢当真把那头小熊养了下来。

  她给小熊洗的干干净净的,起了个名字,就叫大雄。

  她也果真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白天做研究的时候,就把大雄放在腿上暖肚子,晚上的时候,就抱着它睡觉。

  到了冬天,大雄长大了一点,已经有一条哈士奇那么大了,她就把它当枕头,靠在它身上睡觉。

  而小欢为了驯养它的野性,自从把它捡回来起,就从来没喂过它肉食。

  它是一只菜熊。

  可能是因为长期吃素的缘故,大雄果然很温顺,从来不露出任何凶相。

  以至于,大黄都能欺负它。

  自从小欢把大雄带回家后,大黄就失了宠。

  大黄也是从那时候才知道,女人,都是喜新厌旧的。

  它无处发泄自己的怨气,只得日日夜夜欺负大雄。

  于是村里人经常能看见这么一副景象。

  一只狗,撵着一头熊,后面还跟着小欢,叫他们不要再打了......

  时间就在这么一片平淡中很快度过,秋叶黄了又落,新年去了又来。

  路也一直断着。

  原来村里的人最盼望的就是过年,因为在外地打工的亲人们可能会回家。

  虽然他们回的越来越少,但总归有点盼头。

  但是今年是彻底没了指望,公路一直断着,通讯也总不见好。

  每个月来送物资的直升机也是放下东西就走,从来不给句解释。

  渐渐的,村里人甚至都习惯了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

  习惯了之后,反而觉得...还挺不错。

  因为再也不用被外面的花花世界时刻诱惑了,大家都安心生活在这里,看日出日落,看云卷云舒。

  到了第二年春天,大地从封冻中苏醒,困了一冬的村民们又开始了新一年的耕种。

  陈阳依旧是村里最勤快的人,一个人起码包揽了村里百分之70的活儿。

  到了插秧的时候,他依旧完全融入了村民们的生活。

  他会扛着锄头,和大婶大伯们走在田坎上,互相打着趣儿,然后放声大笑。

  也会在插秧的时候,突然起身,感受田里拂过的微风。

  带着泥土和青草味道的微风不仅拂过了陈阳的脸颊,也拂过了他那满目疮痍的心。

  只不过,风总会停,人也总要离去...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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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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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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