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未华和原主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性子。
原主是一个研究国学的书呆子,除了她的文学什么都不在意。
而徐未华是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者,她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让自己舒服。
后面折腾了好一会,慢慢的就接受了自己回不去的这件事。
她来的时候可是六十年代,正是大饥荒时期,街上所有的人都面黄肌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别说享受了,能在这个时期三顿饭吃饱就算是优越家庭了。
出行更是不方便,去哪里都要介绍信,吃的东西都是按着户口限量供应的,没有户口,没有指定的票,你就是有钱都没地花。sttgxcl.com
既然回不去了,目前这个家庭也还过的去,丈夫也是个正人君子成功人士,并且没有什么不良爱好,下面孩子听话上面婆婆疼人,徐未华纠结了一阵就直接躺平了。
有吃有喝有上进优秀的丈夫,孩子现成的,不用生不用养还有人给自己带,作为一个中年妇女,这不是已经到达了人生巅峰吗?
最最最主要的是,苏长卿是一个爱干净的中年男人,这点简直太重要了。
为了让自己今后的生活质量大大的提高,她开始慢慢的改造工作狂医痴丈夫。
先在日常生活中慢慢的给他洗脑,很快苏长卿就怀着巨大的愧疚开始注重家庭了。
以前早上起来就赶着去上班,后来都知道陪着家人吃了早饭再出门了。
某天起晚了,来不及做早餐,苏长卿只能跑到外面买了豆浆油条和包子回来。
那天,严重缺油水的徐未华一口气炫了两根大油条。
苏长卿见她其他的都没有动,便问道,“你喜欢吃油条?”
徐未华吃的嘴巴鼓鼓的,抬头点点头,“喜欢油条配豆浆。”
从那之后,只要是苏长卿买早餐就会有油条和豆浆。
有时候他休息,或者路过店里,会特意给徐未华带豆浆和油条。
她们聊天的机会慢慢的多了起来,徐未华好像开始能听懂他说的什么了。
而且也不会在气氛融洽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一句文献考辩或者文学阐释来冷场了。
妻子好像有了烟火味,变得爱说爱笑还有了小性子脾气,但是苏长卿反而却越来越享受这样的相处模式了。
他开始注意徐未华的喜欢的吃食,开始学会给她买礼物送她惊喜,学了给她擦头发,学会给她盖被子,没有要紧事情,他都会尽量早点回家.......
家里再也不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了。
徐未华会在他研究医案的时候让他帮着倒水洗水果,会举着各种各样的话本子躺他书桌旁边的躺椅上喋喋不休。
看着苏长卿那厚厚的镜框,徐未华会拉着他教他奇怪的眼保健操,甚至半夜起夜的时候,她更会迷迷糊糊的推醒他,言言害怕让他起来保护自己。
他们就这融洽的相处着,各取所需。
终于在一次,徐未华把一杯开水倒在了他最宝贵的医书上,她吓了一大跳,以为他会发火会骂她,但是他没有,还拉着她用冷水冲洗烫红的手背,询问她疼不疼。
那平时他爱的跟命根子似的谁都不让动的书,他都没有回头看一下。
徐未华指着书桌上的医书跟他说,“赶紧看看,弄坏了没有?”
“怎么办,你不是说这是你从副院长那里花了很大的代价换回来的吗?”
苏长卿见她的手没有大碍,这才到桌子上检查那本医书,本就泛黄老旧的页面因为那杯开水全都泡发黏在一起了。
徐未华看着苏长卿抢救医书,一边小心翼翼的道歉。
苏长卿虽然很着急,却没有怪她,只是温和的说道,“没事没事,你也不是故意的。”
“以后千万记得。不要在书桌上面放水了。”
也就是这一次,徐未华才发现,自己好像洗脑过猛,医学天才苏长卿慢慢的朝着恋爱脑发展了。
空闲的时候,他会带着妻子和孩子一起出去踏青,去河边散步。
徐未华闻着那桂花香开心的要他帮着折几枝回家插瓶。
他知道她喜欢桂花,于是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买很贵的雪花膏和抹手霜,都是她最喜欢的桂花味。
发了工资后,他少见的买了几卷毛线回来,缠着徐未华给自己织围巾,说同事们都带着爱人给织的毛巾。
徐未华被烦的没法子了,织出来一块抹布,线头都没藏好,针脚一针松一针紧的,看起来非常毛躁,就像是用了很久那种老旧围巾,苏长卿却带着它去医院上班了。
徐未华看着苏长卿带着那条丑围巾跟别人炫耀是妻子第一次学习织出的围巾,脸皮跟在烧一样。
为了不让他丢自己的人,她难得的静下心来,织出了一条能看的围巾,把他脖子上那条丑抹布给换了下来。
“未华真厉害,织的好好看。”
听着苏长卿真诚的夸耀声,徐未华那时候第一次觉得,其实就这么跟这个男人过一辈子好像也不错。
虽然她还不喜欢他,但是在一起这么多年了,至少她也不讨厌这种相处模式不是吗?
徐未华不知道自己对苏长卿是什么感情,但她一直都把他当成死党相处的,而且还是天天夸奖的那种。
徐未华夸的越多,苏长卿就越来越温柔,对她越来越有耐心。
徐未华夸了他三年,他就从一个拿手术刀的主任医生变成了可以做出满汉全席的私人厨子。
可惜,悠闲的生活没有一直下去,就在徐未华潜移默化中刚刚把苏长卿培养出师了,她的安宁生活也被打破了。
她不是不懂这时代的历史,只是觉得早期和中期都没有出事,再加上上面有一尊大佛公公坐镇,她以为苏家和那些动荡中消失的文人是不一样的。
她记得那段时间,从不登门的公公出现在了他们的院子里,当天就把苏金东给带走了,过了几天清瓷也被安排下了乡。
婆婆急的嘴角都长了燎泡,到处求人给他们找了出路,苏长卿连夜收拾了行李,但他们还是在上火车之前被抓了回来。
后面…….
甩了甩头,徐未华渐渐从思绪中回过神来,找出剪子把包裹给开了。
看着眼前一大包裹的各种物资,嘴角下意识的往上咧开。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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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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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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