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家顺说:“向阳,你在战场上做的很对很无私,我为自己有这么一个优秀的兵而骄傲。可我作为一个父亲,看到你成这样,我也很难受。”

  “既然事已如此,我们该想的是怎么去解决。我听说你这种情况做植皮手术就能医治,北京的医院就能做。就看你想不想去做这个手术?”

  于向阳:“···”

  他内心是抗拒的,他不想再把自己的创伤揭开给别人看。

  于家顺继续说:“你慢慢考虑,不需要现在回答。但是,向阳,不管你做不做这个手术,不管手术能不能成功,你都要勇敢面对你的这些伤疤,你是男人,还是军人,整天躲在被窝里,哪有一个军人的样子?!”

  于向阳嘟囔道:“反正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这样子。”

  “这样子怎么了?谁说你什么了?”于家顺说,“这是伤疤,也是经历,还是荣誉!是你们这些战士的英勇无畏,才换来的国家的和平稳定!没人会笑话你!”

  于向阳腹诽:别人只是不说而已,那些伤疤,他自己看了都觉得恶心!

  另一边。

  宋怀谦已经联系好了专家医生,周日的时候,于向念带着于向阳的各种报告来找这位医生。

  于向念没想到,这位专家医生这么年轻,估计跟程景默差不多的年纪,叫孟一鸣。

  后来,听宋怀谦说起,于向念才知道孟一鸣是国家的公派留学生,虽然年纪轻,在这个领域可是权威。

  孟一鸣看了于向阳的报告做了初步诊断,由于烧伤面积大,做这个手术存在的两个大的困难。

  一是光靠自体皮肤移植不够,需要异体皮肤移植,那么就要找合适的异体皮肤。要找合适的异体难,手术后还面临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排异。

  二是手术复杂耗时,他需要一个助手配合他完成手术,而国内的医生水平还达不到。

  第二点倒是好解决,于向念开始毛遂自荐,“孟医生,我可以来当这个助手。”

  孟一鸣怀疑。

  接下来,于向念跟他探讨了很多外科手术方面的知识。

  孟一鸣变成了惊愕。

  于向念在这方面的知识见解比国外的还先进,特别是在心脏手术这一块。

  也就是于向念以前没做过植皮手术,不然,这种手术她自己就能做了。

  最后,孟一鸣同意于向念来做这个助手。

  自此,于向念每天又多了一项任务,放了学就去医院跟孟一鸣学习做植皮手术。

  她每天早出晚归,回到家里时,安安和可可都睡下了。

  于向阳和程景默住了一个多月的院,终于康复出院了。

  经过于家顺和程景默的疏导,于向阳比前段时间少自卑了一些。

  可于向阳毕竟帅习惯了,在人多的地方,或是谁多看他几眼,他还是会很不舒服的想要逃离。

  所以,就出现了这么一幕。

  五月下旬的南城,气温已达二十七八度,于向阳戴着帽子、口罩,衣领拉的老高,尽量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

  程景默无奈的皱眉,“于向阳,你把自己捂出痱子了。”

  于向阳已经满身是汗,还不肯给自己漏出一个缝,“你没看到来往的人都在看我!”

  “这么热的天,你捂成这样,大家不看你看谁?”

  于向阳:“我不捂,他们要看我,我捂着,他们还是看我,那我还是捂着吧。”

  程景默简直要扶额了,“对,捂着。回家把那件军大衣穿上。”

  两人今天回部队报到,上级领导分别找两人谈了话。

  由于在这次战斗中的突出表现,两人已经列入了正团级考察干部。

  程景默任副团三年多的时间里,各方面表现都很出色,算是正常提拔。

  于向阳则是属于破格提拔了,他升正营才一年多的时间,直接跳过了副团级别,升到了正团级,成了部队里最年轻的正团级干部。

  两人被谈话出来后,心情反而更低落了。

  他们深知,他们的荣誉是靠那些伤亡战士的血肉换来的。

  他们虽然努力,更多的是幸运!

  两人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程景默没什么语气的问:“你到底去不去北京,我准备明天出发去看他们去了。”

  他们已经连续作战七个月没休息过,部队里给他们放一个月的假,让他们好好养伤,陪陪家人。

  于向阳还在犹豫,没回答。

  他不想这么丑,可也不想再把伤疤揭开给人看!

  刚好这时,遇上了通讯员。

  “于营长,这里有你的一封信,请签收一下。”通讯员说,“上星期收到的信,你没在,一直放在我这里。”

  于向阳疑惑,还有人给他写信?

  于向阳签收了后,接过信一看,寄件地址一栏是空白的。

  于向阳更疑惑了。

  他看了看邮戳,上面清楚的戳着“北京”两个字。

  于向阳怀疑是林也写的,毕竟他在北京也不认识什么人。

  程景默看出了于向阳的疑惑,便说:“拆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刷”的一下,于向阳就把信撕开了,边撕边不耐烦的说:“大学里有那么多又年轻又有知识的男青年,就没一个能入她的眼?”

  于向阳将信纸一抖,整张信纸就打开了,就是普通的信签纸写的。

  字写得整齐娟秀,可没有署名,只落了一个日期,是半个多月前。

  信的内容不多,就一页纸,于向阳很快就看完了。

  里面的一段话,于向阳看的有些动容。

  信里说:那些值得你在乎的人,不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你,那些不值得你在乎的人,你又何必去在意他们的眼光。

  于向阳有些怀疑,这信不是林也写的。

  林也没必要连个署名都没留!

  他将信纸递给程景默,“你看看,这是不是林也的字?”

  程景默没看,“我没见过林也的字。”

  于向阳将信折好,放回信封,“你刚才说什么,我没听见?”

  程景默:“我没见过林也的字。”

  “再上一句?”

  程景默:“拆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再再上一句?”

  程景默耐心的说:“你到底去不去北京,我准备明天出发去看他们去了。”

  于向阳:“去!”

  他想试一试,他不想这么丑!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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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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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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