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从一首起风了开始,组建众贯线无赖老公5 > 第332章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这里还是沿用对成都的歌词,大家看看就好了。)

  “魔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唱到这里,现场围观的众人都是一颤,就连周边忙碌的小贩也是停下手上的动作,朝着声音的源头望去。

  只见旁边一处偌大的空地前,苏尘缓缓的弹着钢琴。

  黄天化轻轻拨弄着吉他,款款的开口。

  一束斜斜的光芒照在他们的身上,是那么的安静和和谐。

  周边围着的观众也是轻轻摇晃着脑袋,听着这悠扬婉转的歌声。

  让人不自觉有一种进入到理想城市的错觉。

  行走在魔都古老长街,洒落的阳光,飘进心里,惊醒了心底的秘密。

  熙熙攘攘的行人,车水马龙,小酒馆的的来来往往,这些魔都素植根于细密的日常生活,每天都见证着这座城市的来来往往川流不息。

  正当众人享受这种感觉的时候,这时苏尘将琴弦往上一扬,伴奏瞬间变得更加神情起来。

  有一种似有似无的高山流水,让人听着很是舒服。

  于此同时,黄天化睁开紧闭的双眼,带着满腔的思绪,轻声唱起高潮部分。

  “和我在魔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哦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高潮部分,没有众人预想到的高潮。

  黄天化还是一如既往,轻轻的唱着,用心底最真诚的情绪,将对于这一座城的感情深深的唱了出来。

  间奏期间。

  周边的观众听着这淳朴的民谣,心中的感触特别多。

  有些感性的人甚至划过丝丝泪珠。

  民谣歌曲就是用最真挚的情感来打动人,用最舒缓的歌词来让人回想起心中最美好的东西。

  民谣是来自于民间生活,来自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非常能走进人最柔软的地方。通天阁小说

  “我的天,这歌词写的太好了,一如既往的是苏尘大佬民谣的风格。”

  “民谣,还是民谣,原来民谣这么好听,这首歌就像是一个诉说者一样,一点点的讲述着它对于魔都的情感。”

  “这哪里唱的是魔都,这唱的是我心中那最理想的城市,最想扎根的地方。”

  “黄天化不愧是初生代民谣歌手的杠把子,这首《魔都》至少也和《消愁》一样,绝对是爆款。”

  “啊啊啊,快点发单曲吧,过几天好让我单曲循环...”

  .....

  此刻黄天化那舒缓的歌声在一点点的唱着。

  底下观众也停下谈论,轻轻摇晃着脑袋,专心听着这一首极度好听的民谣。

  小奇哥离的最近,听到黄天化的声音后,他有被震惊到,没想到这一心想吃的小胖子唱民谣居然是这么好听。

  哎,可惜了。

  要是在音乐会上邀请他去唱民谣,绝对会惊艳到...

  下一次吧!!

  小奇哥眼中闪过一丝金光,心里有一颗种子萌了芽。

  下一次绝对让这小子来他演唱会当嘉宾,要不然这次夜宵不就白请了?

  额...好算也不能算白请。

  此时此刻,如果黄天化能听到小奇哥心声话,绝对会开心到起飞。

  “和我在魔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

  唱着唱着,黄天化的声音变大了,歌曲也逐渐到了尾声。

  在这时,杨千贴心的将话筒递到正在缓缓弹着钢琴的苏尘前边,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了。

  苏尘见状笑了笑,转过头发现,黄天化这小子也是在直勾勾的盯着自己。

  看到这,苏尘知道跑不了了,于是乎单手拿过麦克风。

  和黄天化合唱最后这一段歌曲。

  “和我在魔都的街头走一走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最后一下,苏尘来了一高音收尾。

  配合上黄天化那低沉的男低音,简直就是绝配,二人配合的天衣无缝。

  苏尘那高吭有辨识度的情歌嗓音,加上黄天化低沉沙哑,二人简直都可以原地成立一个组合了。

  唱完这首歌后,苏尘竟有和黄天化成了一个组合的念头,名字都起好了——“水木年华”。

  但很快,苏尘这个想法瞬间被雷鸣般的掌声给掩盖了。

  此时此刻,现场的歌迷朋友都给二人送上了最响亮的掌声,甚至小奇哥都朝黄天化竖起一个大拇哥。

  人群中响起沸腾的谈论声...

  “呜呜呜~~再一次听到‘你挽着我的衣袖,我把手揣进裤兜’这句歌词简直要泪目了,我想到了我和阿珍热恋的时光。”

  “因为一首歌爱上一座城,我没想到魔都竟然会有如此好的地方,想想我送外卖的生活简直要哭死。”

  “弹吉他的男生真的很帅,没想到黄天化唱歌这么好听,明明这么能吃...”

  “哈哈哈,这位小姐妹看来你是真的不了解黄天化,他可是唱《消愁》的男人,民谣唱的一等一好听,民谣锁死他,当然词曲锁死苏尘大佬。”

  “哎,好想让苏尘他们在唱一首啊,不过一首就是一首,不能要求太多,我可是高素质的歌迷朋友。”

  .....

  唱完这首歌后,苏尘跟这位叫杨千的小伙子道了个谢,并且如果有机会在前面的话。

  苏尘有一份礼物要送给他。

  这让杨千高兴的不行,直接一口笃定,以后一定要去苏尘的演唱会,为他加油助威。

  “喂喂,各位现场的歌迷朋友麻烦让出一条路来,我们要走了。”

  “谢谢你们的捧场,烦请以后多多关注我们,我们会带给你们最好的音乐作品。”

  在小奇哥的再次组织下,前方的人群默默的让出一条路来,让苏尘一行人得以远离。

  随后,苏尘一行人在与歌迷朋友挥手告别后。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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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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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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