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谋士对于舞剑并无多少兴趣,此时突听得张谦吟诗,顿时看了过来。
张谦一句结束,才缓缓的挽剑,右腿蹬出,刺向另一边。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好词!”
众人已经开始摇头晃脑,脑海中,一个头系武缨,腰佩闪亮吴剑的少年侠士,骑着银鞍白马,从大街之上快速跑过。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张谦一句一个动作,众人的注意都转到了诗词之上。
这几句词并不难懂,在场的武将都能想象的出来,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一句更是搔到了他们的痒处,从军打仗之前,他们都在家乡游荡过,心中想象的自己不就是这样一个少年英雄吗?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张谦一连三句,随即用剑尖叼起一杯酒,倒入口中,又将酒杯丢了出去。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彩!”文臣们沉醉其中不能自拔,武将更是欣喜不已,慷慨豪言,一诺千金,大丈夫当如是也。
此时的张谦似乎醉的更厉害了。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这说的是侯嬴、朱亥为信陵君窃符救赵的事情,此等义气之事,一直为世人所歌颂。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张谦持剑转了一圈,此时他那落目不堪的剑法竟没有一人耻笑。他慢悠悠的走到桌前取了第三杯酒,手似乎都有些不稳了。
可众人眼中,他的形象却高大了起来。
他能为了救母只身北上,又能为了母亲一句话不为主公谏言(这相当于抛弃了到手的富贵),这样一位君子,和当初的二位壮士又有什么区别呢?
这样的人哪怕是敌人也该值得敬佩,更何况,他和我们坐在一起喝酒呢?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人纵然是死,也要保持侠义之心,行侠仗义,而不是像个儒生一样,只知道皓首穷经。
听到这,席间众人都站了起来,曹操更是激动的连酒杯都掉到了地上。
对于文学,曹操可是喜欢的紧,但是曹操并不喜欢那些遣词造句的书生,那些酸文章他看不上。
他本人写诗也多是借诗言志,他的诗有招揽贤才,吞吐天下的大志,可以说是帝王诗。而此时张谦的诗也是借诗言志,表明了要成为一名侠义之士,但是诗词之慷慨,气势之磅礴完全不在自己之下。
而且诗中描写的何尝不是他早年的志向,一时间,曹操竟仿佛遇到了知音。
此时席间一人站起,对着曹操说道:“仅凭此诗,徐先生已当流芳百世,吾等承主公邀请,能遇此宴会,恐于青史亦留名耳。”
说罢,哈哈大笑。
众人附和:“吾等皆承主公之幸!”
“诸君与我共事,不辞劳苦,合该如此,来,同饮此杯,以慰佳作!”
“诺!”
此时只有程昱苦不堪言,徐庶要是留名了,那以后青史提及这个宴会,自己怕不是要成为反面教材了。
一杯酒罢,曹操问及张谦,何时做的如此诗句?
张谦此时似乎已经醉的不行,强撑着身子说道:“昔日为友报仇,于逃跑路中所作,今日有感,遂吟之,以助酒性。”
说罢,竟趴在桌上,呼呼大睡起来。
曹操见此,没有丝毫不开心,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只是笑到一半,突然想起,自己本来是要借着酒宴提出给徐庶介绍一门亲事的,结果喝的高兴,一下子忘记了。
算了,此事不急在一时,等明日徐庶酒醒,再说也未为迟也。
张谦醉后,众人一时诗兴酒兴都淡了,酒宴很快便散。
张谦被石韬扶着,又有两下人配送,随即住进了小院。
张谦其实并没有醉,这时代的酒只能称之为米酒,甜酒,他的酒量还可以,不过俗话说的好,能喝一斤,只能说八两。
“我儿怎么喝的如此之醉?”
“都怪那该死的曹孟德!”
徐母见石韬和张谦回来,赶紧上前搭把手,又仗着年纪大,骂了曹操几句,反正妇道人家本来就没见识,也不怕下人告状。
是夜。
张谦躺在床上,人反而清醒了许多。
穿越之初,自己是抱着满腔热血的,这可是英雄辈出的三国啊,怎么着也要见识一番魏蜀吴的风采。
但是今晚的宴会给了他狠狠一巴掌。
三国的精彩只在某几个瞬间,但是危险确实时刻伴随在左右的。
自己与徐庶相差甚多,自己居然敢以身为替,真的是有够勇的。
但自己若是留在新野,又能做什么呢?
练兵?自己不会。他不相信教士兵军训几天就能练出一只特种部队出来。
搞出马蹬马鞍?别想太多了,这玩意曹军一下子就学去了,然后刘备到时候面对的就是虎豹骑pro版。
文职工作?自己在新野荆州一个认识的都没有,毫无人脉也无名气做什么文职工作。
算粮?古代的记账和后世大为不同,除非你一个人把所有的账目算清楚,否则你个人搞一套那就是在添乱。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来到曹营后,幸好和徐母商量好,一早就提出不给曹操献一计一策。否则曹操问起荆州的防务山川,再问起军事,自己怕不是很快就暴露了。
今日有人敢来和自己讨教剑术,明天就有人来和自己讨教兵法。兵法本身总不是建言献策吧?
一个字:危!
两个字:危险!
三个字:很危险!
要不是张谦心里承受压力的能力非常强,恐怕今晚早已露怯了。
那曹操宽容爱才的背后也是有耐心的,不然也不会允许手下多次试探,历史上的徐庶虽说进曹营不献一计一策,但恐怕只是在南征之事上,要是真的一言不发,曹操就不会一直带在身边,后来徐福名字还出现在曹丕的劝进表上了。
所以今晚张谦故意吟了一首李太白的千古名句,就是想引起曹操的爱才之心,告诉曹操,现在我不能为你做事,但是起码的我的诗能让你千古留名。
说不定你哪次头痛,听了我的诗突然就好了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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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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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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