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人哈哈大笑,这种吃法他们还真有点吃不习惯。
这大脑门儿是野葱的根部,白白胖胖的仿佛一个椭圆形!
这滋味儿再配上这大酱,倒也挺下饭,这里的饭可不是指白米饭,而是高粱米做的饭。
“这味道还不错,明天再多挖点?”王芳芳尝了一口,这大脑门味道有点儿冲,只是吃习惯后,倒也不错。
在这冰凉的地方,这大脑门儿算得上是她吃的绿色菜吧!
他们下乡没多久,分到的粮食也是高粱米居多。
这个地方的三大作物是高粱、小米、小麦,其中高粱的产量又是这三个作物中最高的。
所以知青分到的粮食里高粱米也最多的。
高粱根系发达,秸秆高大,既耐旱又抗涝,还特别适应盐碱地,除了具备适应性强、产量高的特点,高粱还有很多用处。
用去了高粱籽的箭秆能做刷锅刷子,做笤帚;高粱秆能搭豆角架,夹篱笆,还能用于菜窖保暖和建造屋顶。
农谚说:''洼地种高的,有吃有烧的''。
这种产量高,又最便宜的粮食自然是这个时候主流的饭。
当然,高粱米的缺点也是有的,高粱籽特别是麸皮含有单宁,有涩味不好吃。
40年代后逐渐普及了机器碾米,去掉了更多的麸皮,高粱米的口感才有所改善,可适口性还是不太好,属于粗粮。
知青获得的粮食里粗粮最多,至于细粮那是没有多少的!
本来刚刚下乡就没有多少公分,这些粮食都是借大队的。
这种情况下有粗粮吃就不错了,怎么好意思再嫌弃?
至于红薯,这种东西他们这些知青也有,大白菜还有萝卜这两样蔬菜,自然也是有的。
只是这两样蔬菜的味道着实称不上好吃,不如肉好吃也就算了,甚至不如其他蔬菜味道好。
而这个年代又缺盐,少油,如此一来,这味道就更差劲了!
红薯味道倒也不错,但是吃多了烧心!
他们这些知青下乡没几个月,但是只是这么短短的几个月,知青们吃这些萝卜都得吃吐了!
“这么快就不喜欢吃萝卜了?!刚下乡的时候你不是说还好不是芹菜嘛?!”王虎皮了那么一句。
“哼,以前我觉得萝卜还不错,但是现在我不喜欢吃萝卜了,我最讨厌的就是萝卜。你自己吃你的萝卜吧,我就吃这大脑门儿!”
王芳芳白了王虎一眼,以前也没觉得这萝卜有多么难吃,但是这天天吃,顿顿吃,这萝卜她都吃伤了!
要是现在在自己的面前出现了芹菜——这个自己以前最讨厌的蔬菜,王芳芳都有勇气吃两斤!
可见这萝卜吃多了,让王芳芳心里最讨厌的蔬菜都换成了萝卜。
就连以前最讨厌的芹菜,都显得越发翠绿可爱!
“那你可得多挖一点,到时候换换口味。不过现在春季来了,山上的野菜也多了,以后勤快一点,饿不着我们,每天都有新花样吃。”
王龙虽然没有说这萝卜的坏话,但是脸上的笑容明显多了很多,这大脑门儿确实很不错,味道虽然冲了一点,但是够劲儿!
刚开始吃这种生的菜,王龙很不习惯,只是就着这种大酱沾菜,这高粱米制成的窝窝头也多了一点滋味!
陈柔就在一旁默不吭声,只是觉得如今的日子有那么一点难熬。
70年代,下乡知青要在东北开辟了大片耕地。
既然要开辟耕地,就得开荒,开荒的难度不是最高的,但是却也最琐碎!
陈柔忍不住忧伤,下乡来没多久就要开荒,就算是神仙也熬不住呀!
这次开荒主要是种植玉米,开荒面积如此之大,也许以后这玉米就会成为东北最多的粮食,甚至会代替高粱米在东北的地位。
“你们最近怎么样?听说要开荒啊,我们现在尝试的都是小意思!真要开荒,我们的身本可就熬不住了。”
文清丽也愁眉苦脸的,开荒啊,这可不像嘴上说的那样轻松。
最近他们也尝试了一下开荒的程度,但是这滋味实在难以忍受!
垦荒初期,生活会异常艰苦,大量的修筑道路、建筑房舍、添置生活设施等繁重的劳动,肩扛、搭马架、睡地铺经常是风餐露宿,忍饥挨饿更是常有的事。
根本就没有多少时间自己做饭!
也不知道这世界是怎么的,陈柔苦着一张脸,按照以往的剧情来看,这种年代的劳动程度应该要比现实年代要轻一些才对!
不然的话,男女主怎么产生感情?!
陈柔想着自己未来的生活,陷入了深深的沉思:难不成真的是我想错了?我这想法会不会不太对,也许男女主就是那种大公之人,爱情对于男女主来讲并不是什么重要的调剂品!
在这个年代,也许劳动才是最美好的品质!
文清丽这个时候也苦兮兮的看着自己的手掌,原本白嫩的手已经变得很粗糙,指甲缝里有怎么也洗不干净的黑色东西。
不用看,文清丽也知道自己这张脸已经布满风霜!
“我们现在怎么办?谁来做饭,谁来捡柴?我们要不要配合着一起把这些事情都做好?”
文清丽又提了一句,这些日子做饭也确实是一个很劳累的事情。
刚开始穿越的时候,她还想着下乡之后,她要想办法给自己建立一个独立的房子,自己出去住,自己洗衣做饭,完全没必要和其他人团结在一起。
结果现在,文清丽反而觉得他们这群新知青的人太少了,做饭的话,没几天就轮到了自己。
“各自分配吧,我的力气比较大一些,我和弟弟去砍柴,挑水。”
王龙自然也不会退却,努力站出来承担一部分责任。
“我的力气也大一些,也去捡柴吧!这样一来,大家一起轮流把自己这一亩三分地给整理好,日子也就慢慢的过去了。”
陈柔也没有退缩的想法,她的力气确实大一些,她觉得捡柴挑水这种只用力气的活还不错,至于那些很细心的活她倒是不怎么喜欢做,如此一来,倒不如把自己归结到男人那一方,做自己擅长的事情就很好。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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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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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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