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王妃有心疾得宠着 > 第102章 沈承彧的身世(二)
  与毒医从王府出来后,两人去了天香楼。

  顶楼的包间一早就被毒医预定,酒菜都已经摆好。

  南宛星看着空无一人的包间,问道:“师父还约了旁人?”

  千机浅笑,“并未。”

  “那为何这里的酒菜一早就布置好了?”

  千机端起酒盏,坐在窗下,倚窗望月,对影三人,“本是一人,现多了你,便有了伴。”

  他将杯盏里的酒水一饮而尽,苦笑着摇头,“二十五年前的今日,是为师与慕兰相识之日。”

  慕兰,是沈承彧母亲的闺名。

  二十五年前吗......

  那个时候,宸妃似乎还没有进宫。

  南宛星静静坐在一旁,听师父讲述着属于他和宸妃的故事。

  “为师初见慕兰时,便深深被她吸引。她那时年轻,皮肤水润到能沁出水来。又是督察院副史的女儿,出身名门。而那时,我不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从军医而已。”

  “启朝有战事时,我多会跟着行军部队一起,若是前线有人受伤,我便替他医治。但若是我军打了败仗,那我也得跟着一起丢掉性命。所幸,当初那几年,只要是我跟去的行军部队,就没有打败仗的时候。”

  “后来国家安定,我也离开了军队,开始在燕京行医。我因为在医术上面的造诣,很快就在燕京打响了名声。当日我在燕京的声望,与你如今所立的医圣坊不相上下。而那时,我的名字还叫沈夜。”

  “沈夜?”听见这个名字,南宛星异常震惊,“原来当初研究出时疫方子,救天下百姓与水火的神医,竟就是师父你?”

  千机很明显对这些世人冠给他的名号一点都不上心,只是无谓的笑笑,便继续道:“而我也在机缘巧合之下,有了一次替慕兰诊治的机会。”

  “那时的慕兰得了痨症,这病凶险,有一点差错就会伤及性命。但好在我的医术尚可以应付。慕兰的父亲见我可以稳定她的病情,便让我留在府上暂住。那时候,我白天替慕兰问诊完后,闲来无事,也会和她经常在庭院里闲聊。”

  “那时候啊,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又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彼此相处的久了,好感就越来越深,自然而然地,两个人就在一块了。”

  提及这些事,千机明显十分怀念。

  他看向窗外的眼睛出神,唇角不自觉挂着笑,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她出身官宦,而我不过平民,我们之间的身份存在巨大的差异,我那时候就知道,如果我们要在一起,必然会承受巨大的阻力。后来她病好了,我也没有理由继续留在府上。可即便我搬出了她家中,我们之间的联系也从未断过。”

  “三五日,她便会趁着她父亲与母亲去近郊别苑的时候,偷偷溜出来找我。那段时间,应该是我此生最快乐的时光。”

  “但好景不长,南蛮异军突起,边境战乱不休,城中许多无权无势的适龄男子都被抓了壮丁,去前线打仗。而我因为有一身的医术,自然也被委去了前线。不过这是祸事,也是好事,因为如果在前线有特别卓越的战功的话,等凯旋之际,皇帝便会给骁勇之士加官进爵。而若我有了官衔在身上,或许就能离慕兰更近一些。我那时便是这样想的。”

  “于是,原本我可以让慕兰借助家中的关系,让我免于战乱。但我还是选择奔赴前线,为我,为我和慕兰的将来去拼一拼。”

  “征战两年,你可猜猜,我在沙场上一共杀敌几何?”千机含笑看着南宛星,问她。

  南宛星回道:“师父不会武功,刀枪剑戟也不是你的强项,沙场之上能自保已属不易。莫非你......”sttgxcl.com

  “没错。”千机的表情看起来十分得意,“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了毒术。我以自己炼制的毒物,两年光景,斩杀敌军数以千计,成了军中最风光之人。”

  “可当我满怀信心,回宫封将封爵的时候,却发现,慕兰已经入宫嫁给了皇帝,成为了皇帝的宠妃,更为皇帝诞下了一名皇子。而那个皇子,就是沈承彧。”

  “我知道这个消息后无比震惊,我根本不想要在场为官,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慕兰。而她却在这个时候,成为了别人的妻子,还是帝王的妃妾,你要我如何能接受这个事实?”

  “我趁着她回母家省亲的时候跟着她,并问清楚了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她告诉我,她需要的我永远都给不了她,还说即便我封官又能如何,多大的官也比不过皇上。她说她本就是一个薄情寡性,贪慕虚荣的女子,让我忘了她。”

  “在听到她说了这些绝情的话后,我并没有为难她。而是选择大醉一场后,离开燕京。毕竟我的存在,于她而言是十分危险的。只有我隐姓埋名,走得越远越好,我才能护她周全。也不枉我与她曾经相爱过一场。”

  “后来,我一心钻研医术与毒术,也因此认识了月儿。月儿她一直都喜欢我,我知道,并且也明确地跟她表示过,我此生都不会再谈及儿女情长之事。那时候她说她不在乎,她可以等我,我赶她都赶不走。”

  “但是人心,总是有索求的。她一味的付出,得不到我的回应,自然心中不乐。后来,她知道了我心中惦念之人是慕兰后,就愈发替我觉得不值得。有一段时间,我几乎都已经要忘掉慕兰,而跟月儿在一块了。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得知了一个消息。”

  他攥着酒盏的手用力一握,将酒盏捏得稀碎。

  碎片划破了他的掌心,但他一点也不觉得痛。

  “我才从军十五天,慕兰便参加选秀入了宫。此后,更为皇帝诞下了承彧。而承彧,他是九月临盆,不足十月,虽然正常,但也算是早产。”

  千机脸上的笑意凝住,一本正经地问南宛星,“那么你算算日子,沈承彧,他到底是谁的孩子?”

  南宛星觉得后脊背阵阵发凉......

  因为按照毒医这样的推测,那沈承彧,就很有可能是毒医和宸妃的儿子。

  而皇帝,只是当初宸妃为了生下她和毒医的骨肉,而不得以选择的一个怨种罢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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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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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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