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许若风季泽宇 > 第204章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季泽宇笑道:“哦,那正好,少了一个竞争对手!”

  季欣宇不由得笑了笑,季泽宇趁机说道:“上车吧姐,咱们去庆祝庆祝,我已经订好饭店了!”

  “那也好,许若风拿了冠军,咱们是得给他庆祝一下!”

  季欣宇上了车,一行人往市区的一处高档餐厅开过去。

  夜晚的京城依旧是车水马龙,只不过凉意越来越深,看这天色,已然快到冬天了。

  下江南!

  京城非常有名的高档餐厅,三人下了车,立马有大厅的经理走过来迎接。

  “季少爷,你们来了,包厢给你们预留好了,里边请!”经理恭敬的说道,她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身材苗条,长相清秀,穿着一身职业装,颇有点气质。

  当许若风走过餐厅大堂的时候,一些年轻的服务员看到了许若风,纷纷暗中交流。

  “哇塞,我是不是眼花了,我怎么看到许若风来了?”

  “是啊,我也看到了,他跟季泽宇一块来的,早就听说他俩关系好,要不然许若风也不会给季泽宇写歌!”

  “太帅了啊,真人比网上更帅,他要是我男朋友就好了!”通天阁小说

  “你可别做梦了,没看见许若风旁边跟着一个美女啊,那女的包包,是今年co的新品,十几万了!”

  “天哪,这有钱人就是不一样,”

  “要不然人家也不会上这来吃饭哪!”

  ……

  一行人到了包厢,点好了菜,没过多久,经理就进来了,笑着说道:“许先生您好,我们店里有几个小姑娘是你的粉丝,她们托我,想请你签个名,哦,对了,还有季少爷的粉丝,也想请你签名!”

  许若风笑道:“这个简单,不就几个签名吗,来,签!”

  许若风接过本子,龙飞凤舞的签了名。

  季泽宇也是,签名写的非常潦草,总之就是秉承一个原则,签名绝对不能认出字,不认识就对了,那才叫签名。

  饭菜上齐之后,三个人边吃边聊,季欣宇试探着问道:“许若风,你才华那么好,有没有想过写点东西出版呢?”

  季泽宇一听,立刻觉得这事可行:“对啊兄弟,就你那文采,那要是出书了,绝对大卖,不仅可以给你增加人气,还能赚钱,简直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啊!”

  许若风说道:“你们说的也有道理,只不过我以前真没这个想法!”

  季欣宇顺势说道:“前两天我把你写的诗词还有文章,给老师看了,老师说你很有天赋,如果你愿意写,肯定会有很多出版商要的!我觉得这是好事,你要不认真考虑一下!”

  许若风也不是不想写,只不过他脑子里现在没多少存货,小说篇幅太长,他压根没记住多少,倒是知道很多小说的大概情节,可这也不够啊。

  必须得写出来能够出版啊。

  唯一能记住的,也就是上学那会背下的古诗词和古文,还有一些现代诗。

  当然了,四大名著许若风还是能记住一些的,还有一些短篇小说。

  像网文那种超长篇幅,许若风只记得大概情节,原文早就忘了。

  光记得主线剧情也不够,许若风压根写不出来。

  所以,要写的话,还必须得从短篇下手。

  出版的话,其实就不适合诗词了,毕竟诗词的体量小,稿费太少,如果是小说,那稿费就多了。

  “行,先吃饭吧,这事我回去想想!”许若风说道。

  “好,那我就等着你的好消息,到时候我让老师帮忙联系一下出版社!”季欣宇说道。

  “那就谢谢了!”

  “不用客气,你帮我弟弟那么多,我做这些都是应该的!”

  “你弟弟付了钱,我也不是白帮!”

  ……

  这顿饭吃的很开心,吃完以后,三个人就离开了餐厅。

  许若风独自一人回到了家,也就是那个老旧小区。

  现在比赛已经结束,明星学院的生活也结束了,所以他已经搬出来住了。

  洗漱完毕以后,许若风一个人呆坐在桌前,桌上放着电脑。

  他在思考,要写什么东西。

  出版的话,最适合小说,诗词和散文都不太适合商业市场,他本身也是想赚钱,既然这样,那就写小说。

  网文是第一个被弃的选项,因为篇幅太长,很多小说他只记得开头,而且还只是大致的剧情,原文肯定早就忘了。

  许若风寻思,其实不一定非得按原文来,只要记得主要的剧情,用自己理解的话写出来,大概意思到了就行。

  如果非照原文写,那没几部小说是许若风完全记住的,只有诗词和古文,许若风记忆深刻,倒是可以一字不差的写出来,可这玩意字数少,不具备商业属性,赚不了什么钱。

  忽然间灵光一闪,许若风想起了一部小说,当时看完以后大为震动。

  “有了,就是它,虽然原文不能百分百复刻,但我知道主线剧情,并且那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许若风在电脑上开始敲字,那句名言充满了力量,但凡是认真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被书中的力量所影响。

  “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会帮你实现愿望!”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就用这句话作为书的前言吧。

  接下来,许若风根据自己的记忆开始书写正文,这是一部带有奇幻色彩的冒险小说,主线剧情是讲述一个牧羊人寻求宝藏的故事,故事背后的寓意就是追求梦想,完善人生。

  寻求宝藏的过程充满了危险和艰辛,寓意着我们普通人在追梦的过程中,会经历各种困难,需要我们的勇气和智慧,执着和坚定。

  许若风记得,这本书在前世那个世界,非常受欢迎,是无数年轻人必读的经典书籍,本书的故事和力量,也深深地影响着人类。

  “男孩名叫圣狄雅各,日落时分他领着一群羊抵达了一座废弃的教堂。教堂顶看起来在很久前已经塌落,而曾经是更衣室的地方,如今却磐立着一株巨大的无花果树。”

  “他决定在此过夜!”

  “看着羊儿一一跳进门后,男孩在毁㐶的门上横放着一些木板,以防羊儿走失。这附近并没有狼,但若有只羊脱队,他可得花上一整天才能找回来。”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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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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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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