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文,再推荐一部历史文。
《汉祚高门》,作者:衣冠正伦,5级作者。
分类:历史-两晋隋唐。
【简介】
沈哲子来到东晋初年,化身江南豪宗之子,良田万亩,家财万贯,仆役成群,起点罕见之高配穿越,可惜老爹是个造反惯犯。
衣冠南渡,五胡乱华,华夏之哀曲,汉祚之悲歌。
世家大族不靠谱,北伧南貉,两窝坏种,只求苟安。
神州沃土汉家地,岂容胡虏作文章!
穷我一生,要建一支杀胡虏、复神州、兴汉祚的北伐义师!
【黄金十章】
第一章,江东之豪。主角沈哲子穿越而来,成为江东豪宗之子。可是他的父亲却是个无脑造反的人,眼看着马上又要起兵造反,好日子到头。主角赶紧阻止父亲,以杀他祭旗为由。
第二章,王门北伧,猪脬也。主角拦住父亲,却被对方呵斥。他摆出了三条极为现实的理由进行劝解,原以为父亲已经明白,不料魏晋风骨啥的,父亲还是执意起兵。主角只好祭出杀手锏。
第三章,门第之婚。主角提出的建议就是向琅琊王家求得一女婚配于他,按照当时的阶层诧异,这是万万不可能的。一番劝解,沈父终于打消了起兵的念头。这时,皇帝派来的沈家说客又折了回来,与沈父交接事宜。
第四章,北风扬尘,时之大哀。歌舞欣赏完毕,沈父言辞间既表明不再造反,也给朝廷施加了更大的压力。随后,沈父开始写信给各路英豪,看得主角一阵心惊,那都是真金白银啊。
第五章,传世家学。主角从父亲的行事风格中读出,父亲绝对不简单,沈家也绝非面上那般土匪豪强。没想到的是,传世家学竟然是《公羊春秋》,且见解十分独到。
第六章,时谤杀人,甚于刀兵。沈父向主角解释为何辞官的原因,如果真的当了朝廷的三公,日后沈家将不融于各大世家,下场将极为惨淡。随后,离开庄园时,主角才意识到自己竟然如此土豪。
第七章,军旅。沈父带着主角到军营视察,其中许多场景和他想像中的并不相同,对于“慈不掌兵”理解得更深。咨询军武后,他对沈家的军事实力和朝廷的弱势,体会也更加深刻。
第八章,洪桐县里无好人。通过询问谋士和武将,以及他们的应对反应,主角在父亲面前直言,这些人恐怕都靠不住。而沈父早就心中有数。
第九章,再造孙吴。沈父身为东吴之人,竟然也有再造孙吴的宏图志愿,可惜形势如此,沈家的处境越来越难。要么反,要么降,急需破局。
第十章,下武维周,世有哲王。主角主动请缨,身入会稽为质,为父亲谋士作周旋。要是能说服会稽虞氏也罢,再不济就反攻父亲,保存家业。沈父感念儿子大智,赐其“维周”,寓意深远。主角不负厚望,初到会稽便赚取一县。
【简评】
故事特点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东晋初年,江南孙家的故事。
主角孙哲子,江南豪宗之子,成功阻拦父亲起兵造反,家族命运因此而改变。
尽管沈家良田万亩,家财万贯,仆役成群,还有私兵数千,但家族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或降或战,摆在面前的选择已经不多。
主角天资聪颖,穿越身份加成,可熟悉东晋历史,也无法助其瞬间扭转局势。
他只好以八岁的年级,以身犯险,亲赴会稽,搅动一方风云。
人物特点
主角孙哲子,智商极高,逻辑严谨,讲道理时,以理服人;不讲道理时,装逼如风,下手果断。
“慈不掌兵”的精髓,暂时还没有被其掌握。
年纪太小,还需锻炼,看似“智近乎妖”,在当下的时局,也并是最聪慧的大智者。
不够他审时度势,把控未来的眼光,还是要胜过这些土著人。
风格特点
本书的风格,依然十分严谨。
和他的新书《冠冕唐皇》,一脉相承。
文笔极其优美,让人忘记故事。
尽管优点无数,可这半文半白,随时用典的写作手法,仍然令许多读者望而生畏。
会给人一种,介于通俗历史小说和白话文历史小说之间,作者的作用似乎只体现在翻译加理解这个层面。
并不能让人感受到作者在创作故事,像是在搞翻译和梳理历史。
所幸,本书的成绩比新书好很多。起点收藏13万,书城收藏3.38万,粉丝数31万。
诚如我上文所说,他的写作风格与网文市场,并不契合。
因为,网文有时真的不太需要过分讲究的文笔和严谨的史料。
【总结】
写作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是仓一卫,我为《仓氏呓语》带盐!
欢迎来到,书评乐园。
【仓氏呓语】
连续试读该作者的两本书,且是同一风格的作品,阅读速度受到很大影响。
该作者的文笔着实不凡,知识储备也很丰富,故事的娱乐性和通俗性,却大打折扣。
没有好的故事,文笔和知识,只会拖累书的成绩。
其实,尽管有吐槽的嫌疑,我倒是真的挺羡慕作者的优点。
假如他不写历史文,去写修仙和仙侠,或者都市情感,也许都能琢磨出不一样的感觉。www.sttgxcl.com
再不行,去写点美文和散文,也比枯燥的历史文,要更受欢迎啊。
网文一途,确实不好混。
起点也从来不缺文笔惊人的作者,缺的是擅长讲故事的和神奇脑洞的作者。
以上几点同时具备,才是真正稀有的人才,才有可能写出读者喜欢的爆款。
不过,也不用刻意逢迎读者的喜好。
读者都是很无情的,喜欢一本书,也会啰嗦几句不好的,在作者的伤口上撒把盐。
对于不喜欢的书,他们白嫖之后,还要抹黑一把,着实让人伤心。
所以啊,能够一路坚持下来,不停写作,养成自己的写作风格,并坚持下来,真的是都是凤毛麟角。
不是真的热爱写作,谁愿意干这些出力不讨好的脑力活啊?
最后的最后,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历史文,真的不好写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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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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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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