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户人家出来,天都亮了,朦胧打着哈欠,扶着楚夕,走在泥泞的地上。
“夫人,慢点,一宿没睡,累不累?”
楚夕扶着脖子转了一圈:“累,主要是心累,唉,女人千万不要生孩子,太危险了,半条腿踏入了鬼门关。”
朦胧听话的点点头:“夫人说不生,那就不生。”
楚夕‘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回头你若是嫁给了三刀,他肯定着急要孩子。”
朦胧干脆说道:“那就不嫁,不嫁人跟着夫人,一样活。”
楚夕无语轻笑:“那我岂不是要被三刀恨死了,拐着他的媳妇儿不放人。”
昨天朦胧是跟楚夕一起来的,产妇的惨状着实也把朦胧给吓住了。
“是我不愿意出嫁的,他恨夫人做什么,若是我成亲了,怀孕了,也受那样的苦,我情愿不嫁人。”
楚夕幽幽的叹了口气,没有再说话。
成亲对女人来说,到底有什么好处?
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
回到家里,厨娘已经把饭做好了,看到楚夕从外面回来,赶紧给端了上来。
“夫人,趁热吃吧,吃完好好睡一觉,我听说你昨天忙了一晚上,一定累坏了。”
确实,熬夜对身体不好,一次两次还行,多了就吃不消。
盛凌云也起来了,看到楚夕疲惫的脸,有些心疼。
“炭火在烧着,你赶紧吃饭,吃完就睡,谁我被窝,还热着呢。”
楚夕累惨了,也不讲究那么多,没吃几口,倒头就睡。
盛凌云扫了她一眼,蹑手蹑脚的出去,顺带把门给关上了。
“盛凌云,你别出去,我不想一个人睡。”
听着楚夕的声音,盛凌云重新把门打开,进了屋子里,抬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
楚夕把脸埋在被子里,蹭了蹭,眉头紧皱。
“嗯,其实昨天我救那个女人,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你说她会不会再出什么事吧?”
盛凌云深深的看了虽然疲惫不堪,却忧心忡忡的楚夕,心疼。
“你不是用了灵泉了么?能治百病。”
楚夕还是不放心:“其实我压根不会接生,可是她已经命在旦夕了,盛凌云,你说要是她死了,她的家人会不会埋怨我呀。”
盛凌云没想到楚夕竟然这么害怕,心里想想,也是,她那里学过什么医术,都是仗着空间里的灵泉才敢这么做的。
心一横道:“不会,他们即便是有个三长两短,也与你无关,放心,一切有我。”
楚夕怎么能放心下来:“那我先眯一会儿,要是他们家真有啥事,你记得喊我。”
盛凌云的眼睛微微眯了眯,他抬手摸了摸楚夕的额发。
“你睡吧。”
就算是他们有事,他也不会让他们打扰她的。
看着神采飞扬,从来都自信满满的楚夕,忽然变的如此胆小谨慎,盛凌云决定,以后不让楚夕再行医了。
给他治个伤,治个病就行了,有事他担着,不会再让她出手了。
楚夕这一觉睡得很沉。
再次醒来,看着床边坐着看书的盛凌云,再看看滴了一堆蜡油的蜡烛,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我怎么睡这么久,天是不是都黑了,那个产妇咋样了?”
盛凌云轻叹口气,把书放了下来:“已经让朦胧去看过了,没事,人中午就醒了,喝了点水,按你的吩咐说排气后,吃饭。”
“大人,孩子都好着呢,就没喊你,你要是困了,就起来吃点饭,再睡一觉吧。”
楚夕揉了揉肚子,睡了一天,没吃饭,确实饿了。
屋子里的火炉里炖着鸡汤,散发着浓浓的香气。
盛凌云起身给楚夕盛了一碗鸡汤端了过来。
“这是张婶送的,你先喝,我去给你下碗鸡蛋面。”
楚夕闻着香气有些疑惑:“鸡汤给她儿媳妇儿喝就好了,咋还给我喝?”
盛凌云把剩下的鸡汤添了点水,已经擀好的面条,加里面。
“一大锅那,人家也喝不完。你身体也不好,还熬了一晚上,就踏实喝吧。”
“等你休息够了,咱们去山上转一转,我听张婶儿说,他们这边的雪山,到了傍晚是金色的。”
听说要山上,楚夕顿时精神了。
“真的,要去爬山?”
盛凌云:“咱们来了一年了,上山的次数屈指可数,以后若是离开了,想再来就难了,不如趁现在,多去几次,看美景,散散心,若是幸运的话,说不定能挖到人参。”
原来是为了人参啊,也是,盛凌云那么忙,怎么可能有那个闲情逸致去游山玩水。
“那有什么幸运,戚夫人的丈夫都把命送了,也挖到人参,咱们怎么可能一进山就有。”
盛凌云把煮好的鸡蛋面,端给楚夕吃,楚夕发现盛凌云的厨艺是越来越好了。
临济县背靠的这座山,楚夕来过好几次,每一次上山的路都不同,跟现代人工修的路不同,原始山路崎岖蜿蜒,特别的不好走。
而现在还是冬天,山上的雪都没有化,路上冰冻的很滑。
楚夕跟着盛凌云,胡三刀,朦胧,梅林,气喘吁吁的爬到山顶,感觉自己的腿都不是腿了。
但是眼前的景色是真的美。
不远处有一汪温泉小溪,上面冒着热气,雾气蒙蒙的,小溪绕着孤寂挺拔的雪山,欢歌跳跃。
抬头远望,银白色的山峰,一座挨着一座,天上没有一丝白云,洁白洁白的雪山,瓦蓝瓦蓝的天空,令人心旷神怡。
“那边的温泉可以泡一泡,池子不深。”楚夕一看到温泉,摸了一下水温,就想往里跳。
盛凌云让胡三刀在温泉旁边照顾他们,自己带着梅林去逼的地方了。
楚夕拉着朦胧跳进了温泉,朦胧不会游泳,只敢在水浅的地方坐着,楚夕则在温泉里像只鱼儿一样,游来游去。
扑鼻的香气袭来,盛凌云抓了只兔子,还有野鸡,烤肉的香气让楚夕和朦胧肚子咕咕叫,俩人终于肯上来了。
来到小溪旁,楚夕就看到梅林手里拿着一个木盒,盒子里装的是一只千年的人参。
楚夕大为惊喜:“你还真的找到了一只人参?”通天阁小说
梅林炫耀到:“大人可厉害了,一上山就知道哪里有人参,上来就找到了。”
找个人参要是这么容易,人参就卖萝卜价了。
回去的时候,盛凌云悄悄告诉她,这人参其实就是戚婉珍亡夫寻到的那只,凶手没有机会带走,被东方游问出来了。
于是,东方游给盛凌云写信,让他来找,看能不能找到。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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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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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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