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两天,顾家饭馆就举办了一场赛酒大会,一碗酒十两银子,只要撑上一柱香不晕不醉,就能得到五十两银子。

  这酒正是老大连夜酿制的白酒,酒质无色透明,气味芳香纯正,入口绵甜爽净,度数达到四十,远比普通人酿十度左右的浑酒。

  好酒之人喝普通酒十碗都不醉,但碰上这种烈酒,一碗都撑不住。

  擂台摆下三天,满县城的人都知道顾家饭馆出了一种烈酒,一碗就能放倒人,比那蒙汗药还要厉害,前来挑战者无数,却无一不败北。

  各大酒馆,饭馆,食肆甚至就连书院都在传播这则消息。

  城中街,清风楼有祖传佳酿--秋露白而食客满堂,许多好酒之人常常会到这里喝酒,今天也不例外,不少人围坐在一块讨论这桩新鲜事儿。

  “那酒我喝过,颜色非常清,绝不是放了药。味道也很纯正,入到嘴里,辛辣无比,回味无穷。听那店家说这酒是刚推出来的,先让大家试试口感。我听那掌柜的说这酒要上贡给皇上,做御酒,还取个特别文雅的名字---云中仙。”

  “真的?那酒那么好?”

  “我还能骗你不成?你若不信,只管去尝。你不会连十两银子都出不起吧?”

  ……

  二楼靠窗户的雅间,有个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汉正在吃着酒菜,听到楼下众人议论纷纷,心中一动。

  那酒果真那么厉害?

  楼下传来,“比这秋露白呢?”

  “根本就是一个天一个地。无论从品相,还是味道,秋露白都没得比。”接着那食客便将云中仙的滋味细细描绘一遍,引得众人齐齐惊呼要去喝一碗。

  赵飞肚里的馋虫也被那人勾出来了。

  他扔了筷子蹬蹬蹬跑下楼,眼见着三两步迈出酒楼,胡掌柜把忙把人喊住,“贤弟莫急!”

  赵飞停下脚步,“兄长,小弟有要事在身,去去就来。”

  都是相识那么多年,胡掌柜哪会不知道他的为人,好说歹说把人扯回后院,“你知道那顾家酒楼是什么人开的吗?你就敢凑上去?”

  赵飞提着流星锤,满不在乎,“管他是谁,就是天王老子开得,我赵飞也吃得。”

  胡掌柜急得不得了,跺脚道,“那顾家饭馆正是县令大人家开的。早不摆擂台,晚不摆,偏偏这时候摆,分明就是引你上勾吗?你还真就入套了?”

  这不是犯蠢么?胡掌柜从未对赵飞有过恨铁不成纲的念头,今儿是真生气了。

  赵飞却是不能体谅他的良苦用心,大手一挥,“兄长莫替小弟担心,那些衙役的身手,我又不是没领教过。就是一百人都未必能捉得住我。”

  如此大言不惭要是往常,胡掌柜定要佩服几句,可他并不知道新县令的能耐,“你要打架?哎哟喂,我的好兄弟,你是不知道,那县令大人的三弟也是走江湖的,他天天抱宝刀,在城中晃悠,咱们县原来号称土匪贼窝,现在呢?毛贼全都从良了。生怕犯到他手里。你还去送死,你这是不要命了吗?”

  赵飞见兄长只顾长他人之气,灭自己威风,心中倒是起了好胜心,“那让我去会会那人。看看是他的宝刀厉害还是我的流星锤厉害?”

  胡掌柜见他如此执迷不悟,拉都拉不住,扯着他的袖子不让走,“你就听我一句劝吧。你若真想喝那酒,等它正式卖了,我买上几坛送给你,让你喝个痛快。”

  赵飞掏了掏耳朵,“兄长,你是没听见?那酒不对外供,只卖给皇家。我总不能为一杯酒闯次皇宫吧?那也太兴师动众了。”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斤两,信王府他去得,可那皇宫守卫森严,他只怕是有去无回。

  胡掌柜被他说得哑口无言,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走出清风楼。

  那赵飞一路到了顾家饭馆,只见门头上方用红绸挂了一条横幅,上书“喝一碗酒可得五十两银”。

  底下一排桌子摆放在门口,上面一坛坛酒靠墙摆着,但凡有人挑战,他们就给对方倒上一碗,这碗不是普普通通的碗,而是盛汤的大碗,这一碗约莫有一斤重的量。

  许多人瞧着眼热。有那好酒之人闻到奇异的酒香,狠狠心一咬牙扔了一锭银子在桌上,捧着大碗咕噜咕噜喝了下去,只是刚饮完,人就直挺挺倒了下去。

  当然更多的人撑不到一半就醉了。围观群众一阵哗然。

  赵飞将流星锤丢到桌上,大喝一声,“拿酒来!”

  小二们忙过来给他倒酒,赵飞一只手端起酒碗,好的酒必定是澄清透明,无杂质,无悬浮物和沉淀物,这酒就是他见过所有酒中品相最好的。他先呼出一口气,再对着酒吸气,酒香细腻,香气协调,余香绵长。

  他端起来,轻轻抿了一口,也不咽到肚子里,含在嘴里,慢慢地品,发现这酒的香会发散,用舌尖将酒分布在口腔里,在嘴里细细品味,在舌尖会有甜酸的味道,舌侧有涩的味道,舌根有点苦的味道,在咽部有点辣的感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酒的五味“酸甜苦辣涩”。

  咽下一口酒,满口生香,香味纯正,愉快,绵甜爽净。

  咽到肚中,喉咙有柔和的感觉,而后身心都觉得轻松,不像那些劣酒,会有烧喉烧心的感觉。

  甚至就连鼻腔里呼出的酒气都是香的。

  他眼睛一亮!

  大叫一声“好酒!”

  在旁边围观的百姓瞧见那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将一碗酒咕嘟咕嘟全都喝下。

  一碗过后,他手撑桌子,摇摇欲坠。

  围观群众瞧见他快要倒下,纷纷给他让道。

  一直站在旁边等候的老三抱着宝刀上前将人拦住。

  赵飞脸颊黑红,虽是醉了,但将要摔倒时,他总能平衡住,颇有醉拳的味道。

  老三抽出宝刀,眼底闪着兴奋,“赵飞!我看你哪里逃!”

  赵飞拿眼一瞧,打了个酒嗝,摇摇欲坠,瞧了他一眼,“你就是那捕头?”

  老三行了个江湖礼,“我就是飞云刀顾永苏!现在是盐俭县县令的捕头。你四处偷盗,官府悬赏三千贯捉拿你。你却不知收敛,反倒在我盐俭县四处偷盗,我岂能饶你!”

  赵飞见文不文,武不武说了一大通,一时说自己是飞云刀,一时又说自己是捕头。究竟是江湖中人还是官府的人?

  他冷嗤一声,抱拳见礼,“只闻其名未见其人。那咱俩今天就过几招!”说着,他抄起桌上的流星锤,耍了几下。

  两大高手对决!围观群众担心伤到自己,纷纷找地方躲。

  林云舒带着其他人站在对面二楼,看着两人在酒楼门口决斗。

  凌凌在旁边解说,“这流星锤是软器械,携带方便,在走夜路的时候可以作绳子使用,带在身上又不容易被人发现,但它也是软兵器中最难练的一种兵器。它不像短兵器或长兵器那样练起来方便自如,它主要是由练习者通过长时间刻苦努力的训练,把流星运用起来,像棍、枪、一样形成直线,又像大铁锤一样且有威力。整套动作有舞花来过渡、连接,讲究缠、绕、点等动作。这赵飞却是其中翘楚,用起来格外熟练。”

  小四听不太懂,忙问,“你觉得他俩谁能赢?”

  凌凌瞧着两人你来我往,一时也不好下判断,“如果是平时,三弟可能要略逊一筹。但是刚刚那人喝了一碗烈酒,他动作幅度越大,酒劲越大,撑不到半个时辰,他手上就会绵软无力。”

  现在这样刚猛就像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多久。

  林云舒只要抓住人,不在乎过程如何,她浅浅笑了,“小四,你让衙役在两旁围着,千万不能把人放走了。”

  小四挥手,身后的衙役立刻下楼,将闲散人员全都挥退,将两人团团围住。

  围观百姓却舍不得走,纷纷找地方偷看。

  别说这些外行人瞧着热闹,就连凌凌这个专业人士瞧着都直呼过瘾,小脸兴奋,“这醉拳果真厉害!他撑了快到半个时辰了吧?老三都快撑不住了,他却丝毫不见累。”

  “有利有弊。急不得!”林云舒不懂醉拳是什么原理,却也看得出来,那赵飞撑不了多久,他几乎每使几下流星锤,就要摇一下脑袋,也亏得老三不知道怎么拆解流星锤,要是懂了,这两人谁能谁输还不一定呢。

  事实上,赵飞酒劲远比何云舒预测的还要久。

  凌凌赞不绝口,“这人身手可真好啊!老三的轻功在江湖上也算是顶尖的了,可他居然比老三还要快。甚至他下盘比老三还要稳。这人要是从军必定能以一抵百。”

  凌凌瞧着眼热,竟起了爱才之心,只是偏偏这么好的身手却去做了贼。

  林云舒见识过好几次老三的身手,信王府养的死士,身手那样狠辣,他一人就能杀十。就连飞鹰那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锦衣卫都不是老三的对手,可见他天赋极高。可这人武功却在老三之上。

  如此高手被杀实在是太可惜了。

  凌凌握住婆婆的手,眼神火热,“娘,就不能想想法子吗?将他拿下,哪怕是在武馆教学徒武功也好啊。”

  老二在旁边听了很是吃味,也不太认同,“此人桀骜不驯,武官极高。若是不能将他伏法,将来再捉住,可就难了。”

  这话说得倒也在理,凌凌心里直叹气。

  林云舒勾了勾唇角,“那可未必。这世上的人都是有缺点的。”

  她话音刚落,那赵飞就撑不住,直挺挺倒了下去。手中的流星锤也跌落在地,老三打得精疲力尽,一手撑着膝盖,一手将宝刀插到土里,稳住自己的身型。

  他奶奶的,他飞云刀一世英明差点毁在这人手里了。

  老二蹬蹬蹬从楼上下来,让衙役们将人抬回牢里,而后冲老三锤了一拳,“我说老三,你平时吹嘘自己多么多么厉害,你怎么连人家赵飞使什么兵器都不知道啊?”

  流星锤如此冷门,如果他一早知道,哪怕对练几次,也不至像今天这样狼狈。

  “他以前明明使的是双斧。我哪知道他现在改用流星锤了呀。”老三真觉得自己挺冤。不过好歹他任务也算完成了。

  林云舒下来,冲他拍了拍,大手一挥,“那剩下的酒都是你的,随便你喝。”

  老三喜不自胜,将手里的宝刀扔到大哥怀里,老大手忙脚乱将宝刀接住。

  老三拍着桌子上,大吼道,“小二,给我倒酒。”

  老大抱着宝刀等在他身后,凌凌瞧见这两人一前一后,非常诡异,好奇问道,“大哥,你这是干什么呢?”

  老大掰着指头数,一本正经道,“我在数三弟多少声能倒。二十三,二十四……倒!”

  话音刚落,人已经直挺挺倒下来,老大身子骨不如他健壮,只将他头接住。

  林云舒帮着一块将人扶起来,语气嫌弃得不要不要的,“天天说自己酒量有多厉害,干翻镖局上上下下,他居然连一碗都撑不住?!”

  酒量还不如前世的她,啥千杯不醉的英雄好汉全是唬小孩玩的。

  小四脸颊滚烫,幸好他平时还知道谦虚,要不然他也常常跟人家吹嘘自己酒量厉害,不是还要被亲娘嫌弃?

  老大让小二将老三抬回府里,一行人往县衙出发了。

  而身后围观群众里,刚刚与赵飞争执的胡掌柜赫然在此,搓着手急得团团转。这可如何是好?贤弟居然落到官府手里了。

  胡掌柜不敢耽误,转身往家走,很快聚集一伙人在家中商议。

  要是老三在这儿,一定能认出来,这四人正是他之前在清风楼遇到的四位镖师。

  一个同样长得五大三粗,穿着青衣的雄壮汉子一掌拍到桌子上,恨铁不成钢掌道,“赵兄也太不小心了。你都告诉他那顾家酒楼是县令家开的,他还去送死?这也太糊涂了。”

  这四人中有一人是赵飞堂弟,名叫赵文广,年纪最轻,“行啦,你就别马后炮啦。现在想想法子该怎么把人救出来吧?”

  蓝衣汉子出了个主意,“不如我们劫囚吧?”

  这话刚出口,三位镖师都有些意动,胡掌柜连连摆手,头摇成拨浪鼓,“这可使不得!这县令大人是个硬茬子。先前雁山那些土匪被他抓进牢里,那吴江让一帮江湖好汉去劫囚,愣是被县令大人带人给杀了。三位土匪的尸体挂在城门口,挂了三天三夜,血都流干了。吴江也死于非命。就你们几个人哪里是人家的对手。”

  青衣汉子心里也怵,眼巴巴看着胡掌柜,“那赵兄会被判什么刑?”

  胡掌柜沉吟片刻,叹了口气,“应该会是死刑。”

  蓝衣汉子急了,“这么严重?赵飞没伤过人命啊?”

  昨天,他们还一起喝过酒,从赵飞口中得知,他只是偷了大户人家四五万两银子,怎地竟要判死刑?

  胡掌柜白了他一眼,敲了敲桌面,给他科谱,“没伤过人命跟死刑有啥关系。他偷的钱太多了,加起来都够买下盐俭县所有良田了。更不用说,他前年还偷了信王府那么多宝贝。早就被官府通辑了,听说悬赏三千贯呢。岂今为止,他是全国最贵的通辑犯。赏金猎人一直视他为肥羊。他还不怕死到处作案。”

  胡掌柜越说众人心里越惊,只觉得脊背发凉,面面相觑起来。

  赵文广急了,“难不成咱们眼睁睁看着飞哥被砍头?”担心大家不救堂哥,立刻道,“当初飞哥教我们武功的时候,咱们可是说好了,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每次都请我们吃酒,每当我们家中有难,都会送我们银子花。咱们可不能不仁义?”

  众人见他急了,纷纷表态,“我们没说不救他。文广,你莫急。”

  蓝衣汉子出了个法子,“不如我们去劫法场吧。围观百姓那么多。只要我们混在人群里,官府的人也拿我们没办法。”

  这倒是比劫囚多了几分把握。

  众人一时间也想不到更好的法子,只能点头表示同意。

  夏天,烈阳高照,热得人喘不过气,空气也是闷闷地,燥热难耐,树上的蝉鸣声如影随形一直伴随着你,缠绕着你,真让人心烦。

  偏偏县衙后院半点不受影响,一家人全都喜气洋洋围坐在饭桌旁,桌上摆满了精致的菜肴。

  四兄弟及三个儿媳全都向林云舒敬酒。

  老二的好话不要钱地往她身上砸,“娘,你真是太厉害了。居然真的抓到赵飞了。以后,我们一定要多听娘的话。”

  众人现在对林云舒那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林云舒却拍拍老三的肩膀,“这次多亏了老三,要不是他有这么好的身手,咱们未必能抓住赵飞,咱们来敬老三一杯,让他以后再接再厉。”

  众人齐齐端酒敬他。

  老三吓得连连后退,以茶代酒,“我头还有点晕,不如就以茶代酒吧。”

  众人瞧着往日无酒不欢的大侠居然要以茶代酒都觉得可乐。

  老二朝小四肩膀来了一下,挤了挤眼睛,“小四,你要多跟咱娘学。不同人就得用不同办法来对付。你呀,还差得远呢。”

  老三那么好酒的一个人居然被亲娘用酒给治住,真是太让人意想不到了。

  小四笑着点头,“那是当然。我可是咱娘的亲儿子,我肯定要跟着咱娘学的。”

  林云舒被夸得脸红,谦虚得摆了摆手,“可使不得。娘只是投其所好而已。”她又看向老二,“你别总是说你四弟,你呢?说是写书,花了那么长时间,写得我都没兴趣读下去。我跟你说,你那都过时了,你应该用白话文写。这样才能有越来越多的人看。”

  老二有些不服气,“娘,书店掌柜给的润笔费可比你当初的多。”

  林云舒毫不留情拆穿他,“你那是沾了你四弟的光。如果你不是县令大人的二哥,他收都不会收。”

  老二脸都绿了,他写得有那么差嘛。

  偏偏凌凌还不怕死地附和婆婆的话,“对!娘说得对!你那什么狗屁小说,我根本看不懂。我连一页都没翻完。我让丫鬟去打听,你那书至今只卖出去十几本,还不如我和娘写的好呢。我跟娘光红包就收了几十两了。”

  虽然是买断,但是每次加印,掌柜也会给她们发红包,也是一笔不小的钱。

  小四用袖子遮面,笑个不停,崔宛毓都觉得二哥可怜了。

  老大也跟着劝,“老二,要不你就按咱娘说得来办。刚刚你也不说,让我们以后多听娘的话嘛。怎么你自己说的话却不行动呢?”

  老二:“……”

  他感觉刚刚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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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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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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