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冬素在驿站养病期间的意外之喜是,收到姜氏的来信。
姜氏的信早就托人带到,就在城里等着凌王妃路过就送去,这年头送货送信就是这么的麻烦。
姜氏先是说了长安的生意,拍卖行的生意依旧很好,意外的是之前因封城,上门送货的生意竟然保留了下来。
并且生意比店铺的还要好,姜氏现在每半个月更新一次货物清单,请的画师画的彩色小像。
极受贵女们的喜爱,每次都排队预定。
然后就是在西区盖的房子,第一批已经开始售卖,果然如王妃所料,极受外地富商的喜欢。
还没盖好的都有人愿意交一半价钱预定,但姜氏没接受,都是房子盖好能售卖,才会出售。
姜氏若知道后世的房子,只是圈个地皮,就开始收钱售卖,不知道会惊讶成什么样?
再有海外的生意,这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只跟她说了分红有多少。
姜氏来信的主要原因是,想问问她,关于分红是送银子到幽州,还是折算成物资?
看来姜氏也知道,幽州啥都缺啊!
另有一事是,太后过生辰,纪嬷嬷找到姜氏商量买寿礼。姜氏给纪嬷嬷的建议是送一幅万寿图,是她找绣娘绣的……
这就是长安有人的好处啊!若长安没个可靠的人,太后寿礼等她和凌墨萧想到,估计都要过下一个了。
每年太后和皇上过寿前的一个月,可是长安奢侈品最紧俏的时候。
皇上过寿还有好几个月,但若是从幽州送到长安,也该准备了。
沈冬素决定到幽州后再回姜氏的信,现在她也不确实是要物资还是要银子。
在得知还有半个月就能到达幽州,沈冬素恨不得日夜兼程。
赶路就是这样,当目的地很远很远的时候,那路是走一天算一天。
当目的地的距离已经明确了,算好了路程和日期,那就恨不得插翅飞过去,早点结束这趟旅程。
王妃这急切的心理,被甲四他们看来,是王妃太想王爷了……
甲四甚至把这个观点写到信里,眼凌墨萧说,王妃一天问三次,走了多少里程?还有多久到幽州?
加上四月天风和日丽,不冷不热,景致又好,这路赶起来就更让人开心了。
沈冬素和月见骑马的时辰,由一个时辰变成两个时辰,坐车的时间反而大大减少。
即为了看风景,又是为了磨炼马技,据说在幽州,经常要骑马。
还有就是,沈冬素听说幽州守将,一年跑三个。北疆鞑子经常偷袭,这马技不好可不行。
跑的时候,她可不能拖后腿。
她心情大好,整个队伍的气氛也变好了,都跟郊游一样。
只是一想到王妃到了幽州,禁军就要返程回长安。之前是盼着回长安,现在竟然有点不舍了。
若是能一直跟着凌王妃当差,也挺不错的。
这样天南地北地跑,比久居长安不动弹,要有意思多了。
天公作美,一连十日都是好天气。
越往北,田地种的多是麦子和糜子,风吹麦浪,令人心旷神怡。
只是明显能感觉到,越往北走越荒凉,数十里荒无人烟,就连官道也极崎岖。
偶尔看到的百姓,也不像中原地带的百姓那样大胆,一看到士兵,都飞快跑回家。
便是知道这是凌王妃的队伍,也没人也出来。
明显能感觉到,北边的百姓更警惕。很明显,他们是被敌人打跑了。
在老家光州,很快老人一辈子没出过县,说来是没见过世面,可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据说靠近边关的百姓,跟韭菜一样被外族抢掠。
一遇到敌人就拖家带口南逃,北边战事一平,再迁回来。他们祖祖辈辈都是颠簸流离,动荡不安的。
这里的驿站情况也极差,驿卒的衣裳都是灰扑扑打着补丁的,四月霉雨天,屋间一股霉味。
月见带人把沈冬素要住的房间,从里到外清扫布置一遍,才敢让她住进去。
沈冬素悄悄问甲四:“幽州的情况也像这样吗?”
甲四摇头,她正心一松,就听甲四道:
“比这里的情况还要差!幽州没多少百姓,都是逃不掉的,才留下来。”
好嘛,沈冬素悬着的心,算是悬彻底了。
她见识过长安的繁华,见识过江南的富庶,生长于中原大地,这下要见识一下漠北边关的荒凉了。
大哥给她煮面疙瘩汤的时候,把汤盛起来之后,驿卒忙打来井水洗锅。
大哥便把锅留给驿卒洗,不一会返回厨房的时候发现,那驿卒倒了半锅清水,把锅边沾的疙瘩汤涮一涮。
一群驿卒围着锅抢食,边抢边说:“这可是白面啊!还有鸡蛋腥子呢!”
沈林钟在门口站了一下,没进去,怕吓到他们。
也没冬素说这事,自己做主晚饭的时候,请驿卒吃了一顿。
然后冬素就看到这些驿卒,边吃馍馍配的萝卜炖五花肉,边抹眼泪。
一问才知道,他们上次吃大肉,还是过年的时候。
驿卒好歹算是朝廷的吏,按月按工钱的,在普通老百姓眼中大小算吃公家饭的。
日子都过成这样,更何况普通百姓!一年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到肉,甚至过年都吃不起肉,都是常态。
因缺乏蛋白质,百姓都是佝偻的,孩子头大腹大四肢细,都有夜盲症,指甲凹凸不平。
甲四说这还算好的,漠北一年中有半年都缺水,有些地方的百姓,光是喝的水都要走很远去挑。
沈冬素再次觉得刘管家准备的二十车货物太少了,等她到了幽州,先带人修路,修海港,然后让刘管家和姜氏多送物资来!
就在沈冬素一行离幽州只有三天的时候,非常意外地,幽州城迎来了一次敌人的偷袭。
自从去年冬天凌王将鞑子军队打败,狠狠挫期锐气,鞑子就没再大规模偷袭。
只有小分队去边关乡镇抢掠,他们马快,来得快去的也快,凌王只能多派人巡逻。
并且在春夏之际,鞑子极少会偷袭,因为正是他们的牛羊贴膘的时候,一般只有秋、冬缺少食物,才会到大夏地界抢夺。
这一次敌人偷袭的速度极快,凌王还在城中的行宫,突然接到将士来报,鞑子大军压境。
凌墨萧忙亲自带军上迎战,然后很奇怪地,这支鞑子大军来势汹汹,好像要一举破了幽州成一样。
结果只是骚扰,在城外围而不攻,叫嚣了两天,突然又撤军了。
凌墨萧和庞先生等一众幕僚商议半晌,也猜不出鞑子这次突袭是何目的?
难道就是想来看一下幽州城现在的城防如何?
不知为何,算着冬素明、后天就该到幽州了,而这个节骨眼上,鞑子如此怪异的偷袭,实在让人心中不安。
若没这次偷袭,凌墨萧早就亲自带人去接冬素了。
他已经安排好城防,都准备带人去城外迎接了。
但现在,庞先生说以防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说不定此次就为试探,结果发现王爷在城中,所以才匆匆退兵。
庞先生安慰他,有禁军护送,再派亲卫去迎接,凌王妃很快就会到幽州的。
此时,他们谁也没想到北疆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因为正常人都不会想到。
这是偏执到疯狂的皇后的执念,那就是杀沈冬素。
这个女人屡次栽在沈冬素手里,既没伤到沈冬素,也没把她背后的大家族逼出来。
这让皇后很挫败,甚至比她自己被关到冷宫还要挫败。
女人执拗起来就是这么要命,不像两口子吵架,吵到最后女人在乎的已经不是为什么吵架。
而是:“你竟然吼我!”
现在皇后执拗的就是,一个小小村姑,就不信弄不死她!
她不在乎陈因她势力到了一半,不在乎卢家被她牵连,从士族阶级抹除。
不在乎太子党因她势力大减,不在乎自己被废关入冷宫,甚至都不骂皇上薄情寡义。
就认定,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沈冬素!
因为凌墨萧都没让她这么挫败过!她害凌墨萧可是非常顺利的,害他失去兵权,成为废人。
可为什么害沈冬素就这么难呢?那个死丫头明明就那么娇娇小小一点大,竟然像一颗铜豆子。
煮不烂、砸不碎、炖不熟,吃到嘴里咯掉大牙……
皇后就是不信邪!借陈家的力量杀不死沈冬素,兄长还要跟她义绝。
那就不借陈家的力!你们以为本宫当了这么多年皇后,就这点能耐吗?
除了苗疆的毒蛊之术,墨门之技,本宫有的是你们不知道的手段!
就像现在的幽州,因接到皇后的密信,立即就开始了准备。
他们围而不攻,把幽州主军力吸引过来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让一支小队悄悄进入幽州。
埋伏在凌王妃必经之路上。
说来有趣,本来鞑子将领接到的消息是杀了凌王妃。
但他打听了一下得知,凌王和凌王妃的感情极深。
杀一个女人有什么意思?万一因为死了媳妇凌王发疯怎么办?
在他们鞑子看来,女人和牛羊一样是财产,你抢我的,我抢你的。
绝不会因为一个女人的死,而发疯要与敌人同归于尽的。
但好像汉人就很喜欢,把媳妇看得比天还大,媳妇只是被别的男人睡了,就恨得眼睛发红,要跟对方同归于尽。
所以鞑子将领觉得,与其杀凌王妃,不如将她抢过来,要挟凌墨萧。
哈哈,把凌王妃押到阵前,刀横在脖子上,问凌墨萧是要媳妇还是撤兵?
凌墨萧那小子会不会在战场上发疯?
他若选择要媳妇,就失了军心。
他若选择了军心,那咱也不杀凌王妃,而是当众羞辱她,当着两军的面,送凌墨萧一顶绿帽子。
看他以后还怎么做人?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他带大军围住幽州城之际,百人小队悄悄从山林越过幽州城,埋伏在官道边上的一处山谷中。
就是凌王妃的队伍比他们预料的慢,预料是正午通过的,结果一直等到深夜,才听到动静。
队伍举着火把,连夜赶路,速度极慢。
午夜正是人疲马倦的时候,鞑子小队很兴奋,定能成功掳走凌王妃!
再说沈冬素的队伍之所以慢了一步,像蝴蝶效应一般,因为鞑子突袭攻城,许多百姓听到风声,闻风而逃。
昨天队伍正好遇到一支逃跑的百姓,只有几十人,个个瘦的皮包骨,拿筐子挑着孩子,艰难地走着。
看到禁军开始还吓一跳,都慌忙逃窜,听到是凌王妃的队伍才停了下来。
一问才知道,幽州正被大军包围,他们怕城破被屠,所以才匆匆逃进山林。
沈冬素问他们为什么不直接逃到南边?
百姓叹道:“夏粮要收了。”
是的,对百姓来说,命重要,粮食更重要!因为没粮食也是死。
一年当中夏、秋两收,便是遇到敌人杀上门,也要想法子抢了粮再逃。
所以他们只能选择逃进山林,等着风声,随时准备下山回村收粮食。
沈冬素不知幽州情况,又不能劝他们不要逃回村,又不能帮他们逃。
只给了他们一点粮食和药物,任由他们往山林里去。
但也因为知道幽州城的情况,甲四和单统领都建议不要再走,先派人去幽州打听准备情况。
对于安全问题,沈冬素是很听话的。
她可没恋爱脑上身,在那哭道:“我不要我不要,我要去找王爷,我要和王爷在一起……”
屁忙帮不上,净添乱。
前世看小说或电视,每每看到这样拖后腿的女主,沈冬素都恨不得跳进去把她打醒。
她可不想被甲四或是单统领跳起来打醒,呃,两人肯定不会真打她,但心里绝对会骂的。
所以她很配合甲四的安排,派一支小队去幽州打听消息,剩下的人扎营保护王妃,随时准备着撤退。
庆幸的是,派出去的小队很快就回来了,还带回了一支亲卫队。
是王爷派来接王妃的,围着幽州城的鞑子已经撤兵了,幽州城很安全。
单统领问道:“这种情况很常见吗?”
那亲卫点头:“春夏还好些,秋冬的时候,鞑子隔几天就来攻一次。”
单统领很真诚地对沈冬素道:“王妃,不如您回长安吧!”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为您提供大神叶秀双林的福运医妃旺夫命,王爷越宠江山越稳最快更新
第214章 皇后的执念是杀沈冬素免费阅读.https://www.sttgx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