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自己求学时,为了借一本书,要帮那些世家公子做多少事,供其差遣。

  好不容易借到书后,连夜抄录,不休不眠地畅读,恨不得刻到脑子里。

  有一次读得太入神,忘了约定归还的时间,那士族公子直接带人打到家里。

  把他家砸了,打得他遍体鳞伤。若只是这样,他还能忍,确实是他忘了时间。

  但那公子却当着他的面,点了火盆,把那书烧了。

  又告诉别的世族,不许借书给他。哪怕他苦苦哀求,也借不到一本书。

  他们哪里是在乎一本书,他们就是不想让自己这样的穷学子,有机会看书而已。

  书啊,在书生眼里,就是世间至宝。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

  庞先生用很肯定的语气道:

  “若幽州真有那么一座万书阁,可让学子书生随意畅读,想必天下的寒门子弟,都会如僧人朝圣一般,来到幽州。”

  说实话,听庞先生这么说,沈冬素没有多少高兴的感觉,反而是心酸和后悔。

  想想前世,图书馆到处都是,里面的书何止万册!万万册都不在话下。

  从国家到社会,再到家庭,就没有不支持学生读书的。

  网络更发达,读到不懂之事,随便就能查到,知识比白菜还廉价。

  而这个时代,书的价格极贵,还极稀少,教育资源被士族把控,普通人想求学取得功名。

  所经历的磨炼,比唐僧取经容易不了多少。

  这时庞先生又道:“不过,想从士族手里借到书,不太容易。”

  沈冬素点头道:“这一点我早就想到,其实这个计划很早之前我就有准备。”

  “早在长安开设印刷工坊的时候,我便令姜家和纪嬷嬷等留在长安的人,帮我囤书。”

  “另外姜家在江南,同样秘密囤书。”

  “我之所以这般大张旗鼓地让贵女们,回家求书。是为了让这件事传遍天下。”

  “让天下人看看士族的自私自利,士族素来看不起寒门学子,寒门学子也得依附他们才能求学。”通天阁小说

  “可若寒门学子团结起来,打破士族的教育垄断,相信要不了多少年,士族必将没落。”

  庞先生抬头看向沈冬素,轻声问:“这是王爷的主意?”

  沈冬素实话实说:“算是我们俩的主意。”

  那就是王妃的主意。

  庞先生现在也很后悔,他在后悔,之前竟然劝王爷纳贵女为妾,以此来拉拢北方士族。

  以前听王爷说,王妃胜过十万军。

  他虽认同王妃的聪慧,可也觉得王爷这话,明显是夸自己妻子。

  但现在,他才知道,是自己管蠡窥测。

  王妃之才,初识时他以为是塘堰,后来惊觉是湖泊,但现在,他才知道自己还是小视了王妃。

  王妃之才,明明就是源源不绝的江河!

  怪不得王爷这么放心地出征,哪怕王妃有孕,依旧让王妃管理幽州城。

  有妻如此,王爷何愁不能建功立业!

  只一个万书阁的提议,让庞先生正式成为第二个凌墨萧,不管王妃说什么,他都附议。

  万书阁还只是一个策划案,庞先生已经在城中找地址准备兴建。

  因为这不是单纯的图书馆,还要有求学书生食宿之地,所以沈冬素给的地盘特别大。

  当然,也是幽州城大且人少的原因,城里到处都有土地,压根不用怕土地浪费了。

  她想到前世的青华大学,就按那十分之一的地来建,也有五百亩。

  除了万书阁,另有学院、宿舍、食堂、笔墨纸砚一条街。

  风景还得好,得依山傍水,成为幽州城景点之一。

  就在主城区,离王府和官衙、医院都近。

  庞先生对建万书阁一事,非常焦急。

  好像是想弥补年轻时的自己一样,他多希望能在满是书籍的屋子里,窗明几净。

  不用担心被人讨书,被人打,不用操心误了做工挣口粮,想怎么读就怎么读。

  再有三五个好友,一起探讨问题,再有博学的老师,能请教问题。

  哪怕是程门立雪,他也甘之如饴。

  人就是这样,从来没有满足的时候。

  并且,庞先生觉得王妃给他打开了另一扇大门,把他带到一个,他从不敢想象的世界。

  若幽州城真能为寒门子弟建一所学院,建一所万书阁,那他庞清泉。

  也算为天下书生做一件好事,此生无憾了!

  他以为这辈子能跟着王爷,建功立业,已是人生大幸。

  没想到,他还能做另一件,同样有意义,甚至更有价值的事。

  他甚至理解了王爷为何对拉拢北方士族不屑一顾,是啊,为什么要拉拢他们?

  为何不能打败他们,取代他们?

  王爷要杀外敌,这对内敌,就由他和王妃来解决。

  沈冬素见庞先生对建万书阁一事,如此上心,便全权交给他来办。

  她则给姜氏和刘管家写信,之前囤的书籍可以往幽州送了。

  并且让两人宣传起来,凌王在幽州建万书阁,不论是什么身份,什么阶级,只要来到幽州,就可进去畅读。

  就像她对百姓取得幽州户籍有门槛一样,她觉得免费得来的东西,不会被重视。

  她和庞先生商议,这万书阁确实不收费,但也不能免费。

  那就是,来借书的学子,抄一本书回赠书阁,便可免费借书一个月。

  甚至书阁还提供笔墨纸砚。她问庞先生,这个条件算不算苛刻?

  庞先生眼睛都红了,好像又在回忆自己年轻时求学的经历。

  肯定地道:“一点也不苛刻!哪怕是抄一本书,能免费看三天,寒门学子也会感激不尽。”

  这建学院,光有书肯定不行,还得有夫子。

  她目前还想不到能请那个大学士,除了让姜家和刘管家在中原请人。

  她相信,筑好凤凰台,织金引得凤凰来。

  书阁建好,幽州城不再是让人听之生畏的,边关苦寒之城,那夫子和学生,自然就会来了。

  另外千金买马骨,第一个主动来幽州的大学士,她一定给予厚待。

  三天后,她令人备好礼好送那些贵女回家,每个人都放了一个月的假。

  她也不给贵女们压力,你们在家里借不到书也无妨,在城中的书局买些书回来也行。

  还让谢清芷分享自己的心得,准备在济州开奶茶店,就卖王府特有的牛乳奶茶,和特色点心。

  这开店王府只是合作,王府出点心配方,利润四六分成。

  王府要六成利润,另四成便是谢清芷自己的私房钱。

  这些贵女已经算是王府的人,婚嫁甚至生死,都掌控在沈冬素手中。

  能得四成的利益,已经算是王妃大度。

  以前这些贵女十指不沾阳春水,不知金银的重要,那么来到幽州这些时间。

  她们算是深刻认识到,金银有多重要。

  并且能有机会光明正大回家乡,还不受家族管制,贵女们全都意动起来。

  有人问:“王妃,我想开个布庄,从幽州买纺织机,可以吗?”

  幽州的纺织机是李念鱼的师兄弟改良过的,比老式纺织机,纺的布更密实且更快。

  沈冬素点头:“自然可以!”

  众贵女受到鼓舞,有人道:“我想开火锅店。”

  “我想开有炒菜的食肆。”

  ……

  火锅光州早就有了,目前姜氏在长安也开了一家,但还没传到北方来。

  贵女们是来到幽州之后吃过火锅的,吃之前她们还觉得不雅,吃之后,那就是千古定律。

  真香啊!

  沈冬素对这些提议,跟谢清芷一样,给策划案,她来批准。

  所以这一次贵女回家,不光是要书,还要做市场调查。

  就算那些对开店做生意不感兴趣的,也积极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才有机会经常回家。

  不知为何,初来幽州时,她们对这里有怨和恨,有怕和惧。

  日思夜想的都是,若有机会回家,再也不会来幽州!

  但这一次王妃准她们回家,她们想的竟然不是逃,不是躲,不是再也不回来了。

  而是回家后完成王妃的任务,尽快回幽州城。

  甚至有几个姑娘直接跟王妃请求,她们不想回家,可否写信让家人送书来?

  沈冬素都不用为什么,当即就答应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伤心事,不愿回家的理由千千万,她何必去探究?

  就像她,想到沈爷爷和仲阳,她好想回沈家。

  可想到蒋氏,呃,不回也行。

  幽州城的自由之风,在贵女们还没意识到的时候,已然悄悄改变她们的思想。

  在这里,虽然没有成群的婢女嬷嬷伺候,虽然什么都得自己动手,还要工作。

  但在这里,没有框框条条的规矩,不必在意是不是走路步子迈大了?是不是爱吃的菜肴多吃了一口?

  连想看一眼热闹的街道,都得在荡秋千时,荡到高高的顶点时,才能看到外面的人潮。

  无数条规矩束缚着,以前她们觉得自己高人一等,现在才知,那些枷锁之下,她们跟养在温室的花朵没什么区别。

  她们被规矩和教规,教养得像一根根木头人,任人摆布,麻木盲从。

  但在幽州城,一切都不同了,她们头一回体验到,不是身份,而是凭借自身的人尊重的感觉。

  在军营里,伤兵的每一个道谢,每一个感激的眼神,每一次鞠躬,都让她觉得自己身上那身奇怪的白衣裳,是那么好看。

  原来被人打心底尊重着,是这么好的感觉!

  回想在家里,感觉就像在一口华丽的井里,什么都不缺,可连呼吸都是紧张的。

  在幽州城,虽然仿佛身在旷野,萧条又简陋,可却认识到,天下是这么大的啊!

  这些贵女自来到幽州,沈冬素就没想过,用强硬的手段,或是洗脑式传授自由,之类的办法来对待她们。

  她坚信,改变一个人是靠潜移默化的,是靠大环境和宽松的政策。

  如今看来,效果不错。最起码这些贵女们眼中的死气消去,且不再抗拒‘上班’。

  之前是三五成群地躲起来哭,现在则是三五成群地逛街赏景,或是交流上班心得。

  月见问她,若是放她们回家,不愿意回来了怎么办?

  沈冬素直接说:“若她们的家人愿意拿书来换人,我二话不说放行,保证凌王不会因为这个原因,找她们家族的麻烦。”

  “但我相信,她们会回来的。”

  自由的滋味,若没尝过,也就罢了。一辈子按部就班,跟其她士族姑娘一样。

  及笄前学规矩,及笄后听家族安排议亲,然后嫁人生子,再教女儿学规矩……

  但是尝到自由的滋味,那么之前所重视的那些东西,都显得那么不值一提。

  她笑问月见:“若现在给你一个大家小姐当着,你可愿意?”

  月见满脸不屑:“现在若有人找上我,说我是哪个大户人家走失的小姐,要我认祖归宗,那绝对没好事!”

  “我傻了才会回去!别说是大家小姐,便是公主郡主,也没有现在自由自在的好。”

  一听这话,沈冬素瞬间想到阿沅姐。

  阿沅姐不就是那个被认回家的大家小姐,但转手被家人给卖了吗?

  也不知道阿沅姐如今身在何处?上次家里来信,说到阿沅姐的消息。

  说她和她师父去云海四方,暂时不能回家。

  二姨母对此并没有什么想法,经历了那么多,二姨母对阿沅姐唯一的要求就是。

  她活着,平安地活着就行了。别的,二姨母不强求。

  她甚至跟大麦说,只要阿沅平安喜乐,哪怕一辈子不嫁人也行。

  有时候沈冬素会想,若是原主的娘是二姨母,不是蒋氏,原主将会幸福多了。

  那么阿沅如今在哪呢?

  她和白师傅已经出了玉门关,踏上北疆的国土。

  用施姑姑的身份,打听消息便得容易多了。

  并且只要放出施姑姑来到北疆的风声,都不用她们去找人,而是那些人主动来找她们。

  在食肆吃饭的时候,饭碗底下有纸条。宿在客栈的时候,房间的桌子上会有信封。

  白师傅鄙视地道:“我当皇后的探子,会比江湖探子高明一点。原来也是玩地下老鼠这一套。”

  阿沅不懂宫廷,也不懂江湖,但她懂探子怕死怕暴露这一点。

  担忧地道:“如此一来,会不会给师父带来危险?”

  白师父一点也不放在心上:

  “那施苗人不是毒用得厉害嘛?为师如今戴着她的脸皮,若有人敢来挑衅,毒死就是。”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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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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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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