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刘承宗 > 第十六章 怨气
  战斗持续不到小半个时辰,失去首领毫无组织的贼兵在马队冲击下很快七零八落。

  马兵往返冲了两遭后退出战斗,由刘承祖与曹耀率赶来的步兵对贼人完成最后的捕杀与驱逐。

  战斗结束后,刘承宗把红旗拴在粮车上,从白鹰子身上扯了块布仔细擦拭雁翎刀上的血迹,他所掌握最值钱的手艺不是兵器技巧,而是从米脂刽子手那学到的磨刀技术。

  教他磨刀的师傅说刀是不能带血入鞘的,血是人魂精气,带血入鞘久了会生出怨气。

  当然一般人都会对这种说法半信半疑,刘承宗更是干脆不信。

  他脑子里另一份记忆清楚的知道这世上有细菌,见过血的刀子不细心处理,收刀入鞘里面空气不流通,滋生细菌锈了兵器,还会带着一股子恶臭。

  那恶臭就是怨气,到那份儿上,刀就不能用了。

  这种时候好的磨刀技巧就很重要,刘承宗磨过的刀,刀身能当镜子使,血挂不上去,只要用布料擦拭干净,什么锈迹都不会留下,只要回头上点油就好。

  要不是当年武举科场外贺人龙把家丁待遇说的太过动听,正合了自己六年习武生涯,刘承宗本打算在延安府开个磨刀铺。

  凭他的磨刀手艺,大富大贵可能指望不上,养家糊口却不在话下。

  步兵正在打扫战场、清点战利与财货。

  闲下来的曹耀在村里左右寻觅,看见刘承宗在这边,兴奋的上前问道:“逮住他了?”

  “死了。”

  刘承宗擦净了刀,用大拇指抚着刀刃上细小崩口,收刀入鞘,朝一旁地上挑了挑下巴,指了指自己鼻梁道:“箭射在这,没受罪,他弓、刀在红旗背上,还有七八斤火药,看看有你的东西不?”

  曹耀闻言大喜,走过去蹲下在尸首便看了好一会,这才返身回来拍着刘承宗道:“射得好,射得好啊!还要啥东西,我啥都不要,都是你的——刀见血了?”

  刘承宗刚点头,还没来得及说话,曹管队那边已经把话接过去:“等你嫂子过来我给你拿壶刀油,咱们这次收获大,一会先上路,寻着地方落脚,分了东西哥哥要好好请你吃一顿!”

  说着,曹耀在红旗背上找到那柄原本属于白鹰子的佩刀,抽出来看了看,回头对尸首骂骂咧咧:“这杂碎用的刀还挺好,错花的——要不是马兵趴窝,这帮贼子一个都跑不了。”

  那是柄雁翅刀,跟刘承宗的雁翎腰刀比起来,刀身弧度相似、刀尖没反刃有三道小翅膀般的波折。

  柄也长出一寸,介于单手与双手刀之间,既可单手劈砍也能双手持握。

  至于曹耀口中的错花,是说这柄刀采用折叠锻打的花纹钢工艺,刀身上有锯齿状花纹,故叫马齿钢,看起来和所谓的镔铁一样。

  因人们认为正宗镔铁出西域,而覆盖陕北一代的马齿钢刀多出于山西刀匠,所以也被世人称为假造镔铁。

  虽说是假造,市价也很高。

  刀做到这份上,已不单是实用兵器,还是用做收藏的观赏物。

  听着曹耀的话,他轻笑一声:“那贼子哪儿配得上这么好的刀,是那围子里良家子弟的佩刀,让他得了还不到一个时辰。”

  “我打算把这刀带回家去,哪儿都好就是装具丑,回去换个装具当传家宝,至于用——”

  刘承宗拇指推开梅花四瓣紫铜刀格,拔出那把刚擦拭干净的雁翎刀伸展了:“还是咱的官造顺手,那山西刀崩口太心疼。”

  再好的兵器也是消耗品,战斗技巧能尽量减少刀身磨损,但在战斗中崩口仍极为常见,哪怕价格极高的宝刀也不例外。

  其实在刘承宗心里,很抗拒使用比较好的兵器。

  战斗是押上身家取人性命的凶险之事,要全力以赴心无杂念,一旦动手时还琢磨心疼兵器、保护兵器,那他离死就不远了。sttgxcl.com

  雁翎刀擦拭后重归镜面的刀身,刃部清晰露出两处经过研磨弥补的小缺口,那是去年随部队到塞外烧荒,跟河套蒙古人在遭遇战中意外拼刀子留下的。

  至于这次战斗,虽然他射死白鹰子后也动了刀,但贼人没几个经过正经训练,何况被马队奔踏而来夺了气势,实在过于慌乱。

  就算告诉贼人他要出刀,放手让人去挡他们都挡不住,马背上拖刀过去就行,也不用出死力气奔着骨头砍。

  雁翎刀只是沾了点血,再就是不知哪个中刀的倒霉蛋身上挂了铁器,给刀身镜面添了两道无伤大雅的细微划痕。

  曹耀还沉浸在杀死白鹰子的喜悦里,瞧着那柄雁翅刀看了又看,嘴里还一直叨叨:“我看这蒙古十字刀格也没啥不好,多好的刀,就落这贼子手里了。”

  “狮子你说这世道怪不怪,穷人连婆娘和女娃娃都只能卖给别人才能活命,自己还是吃不饱饭,没准到死连个后代都没有。”

  他举着雁翅刀,眯起眼仔细观赏着刀上马牙锻打纹,瞟了刘承宗一眼:“这富贵人家,都不必是官宦世家,就是个荒郊野地小村子的大户,瞧瞧人家的刀——”

  “搁以前保定那帮不上阵的京营勋贵手里,就这刀的锻工,你好赖磨磨就能卖五十两。”

  曹耀想说的不是这个,他放下刀缓缓入鞘,看向刘承宗:“穷人能不嫉妒、能不嫉恨?”

  说着,他把这柄口中值白银四十两的刀归入鞘中,稳稳地挂在红旗背上,还拍了两下:“还活着的百姓已经很愤怒了,只要时机一到,今日这个村庄就是明日所有村庄。

  辽东乱了、陕西再乱,天下都会乱起来,世道只会越来越坏,跟你们那个叫李鸿基的驿卒弟兄一样想着当顺民只能饿死。

  等饿得没力气再想别的,饿死都是活该,趁有力气的时候就该去洗劫别人。”

  刘承宗乐了,从粮车上轻快的翻身下来,这曹管队还在这统一战线呢。

  今日的战斗毫无疑问证明了一件事,那就是这两队边军都是鱼河堡的问题士兵,依然能对两倍乃至三倍乌合之众拥有绝对优势。

  说句不好听的,长期吃不饱饭的一队边军对三百乌合之众有碾压的战斗力,等他们吃饱饭,能干的事儿可就多了。

  打个县城都未必不可能。

  刘承祖觉得这家伙就是想打县城,他笑的开心极了,摆手道:“还是先回黑龙王庙山,穷苦百姓嫉妒富人很正常,是人都会嫉妒比自己好的,也想变更好,或多或少,这不是问题。”

  “问题是如今穷人变不好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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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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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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