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刘承宗 > 第三十四章 断臂
  高显没事,让刘承宗少了个嘲笑他的借口。

  闹半天走回来是因为马没劲了,先前在安塞城外,高显怕衙役跟刘承宗起冲突,一直骑在马背上远远瞭望着情况。

  回程又骑了小半个时辰,撵起狼来战马心有余而力不足,到最后软了腿,给马背上的高显摔了个屁股墩。

  刘承宗对高显跟野狼搏斗是没一点担心,他们都穿着铠甲,就算这铠甲确实制作时用料没达到要求的标准,但也还是边军部队的装备,质量上有一定保障。

  打个野狼,只要不把脚踝和脸伸着让野狼咬,别的地咬哪儿都得崩掉那畜生几颗牙。

  何况高显到底是张五从鱼河堡逃走前就戍边的老兵了,手上功夫也不差,没什么好担心的。

  结果也确实如此,即使被战马尥蹶子摔到地上,高显还是跟野狼打了个平手。

  狼咬他两口,他扎狼两刀。

  他没啥事,左胳膊的铁臂缚两个甲片有点变形、袢袄袖子被狼扯出点陈年老棉花。

  野狼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不过队伍的行进速度确实慢了,虽说这些日子口粮上没亏了红旗,但这遭对坐骑的体力消耗确实不小。

  刘承宗不敢再骑、高显的坐骑也趴了窝,就连另外两匹拉车的战马也被累得翻白眼,后来的路程这俩骑兵只能牵马慢慢悠悠走了。

  路上不敢耽搁,给三匹狼放了血就继续上路,一直到黄昏过了牡丹川扎下帐篷营地,才把狼肉收拾了。

  来时经过牡丹川发现的那具尸首已经没了,也不知是被家眷收敛还是让野兽吃了,世事无常非亲非故,马车一行也无人介怀。

  说是营地,其实就两顶帐篷,杨鼎瑞一家五口睡一顶、另一顶给了衣裳单薄的郭扎势父子。

  至于刘承宗和高显,他俩有自己的法子。

  去时那扇破门板被劈成两半,俩人在黄昏又挖了个坑,早春的地硬的很,也没带镐头,费大半个时辰才刨出个能容俩人躺下、一尺的浅坑。

  坑两边插上门板,里头铺上柴火,烤着只涂大盐粒子没放干净血的狼肉,囫囵吃了天就完全黑下来,他们的活儿却还没干完。

  捡些柴火与炭在边上另立篝火取暖,用河边的沙土往浅坑的火上一铺,灭了火,这就成了夜里暖洋洋的地铺。

  夜里俩人轮换值夜给篝火添柴,睡到第二天早上天光泛青刚刚好。

  别的不说,至少在吃饭上,这个时节的陕北,很少有人能像他们吃的这么自在。

  已经没几个村子能吃上葱油饼了。

  至于烤狼肉……不提也罢。

  狼肉本就腥臊,想收拾妥当非弄几头大蒜不可。

  最好把府衙老爷后宅种的观赏番椒大把大把下锅里混着肉炖。

  像刘承宗这样,怕血腥味引来人群错过放血最的最好时间、缺少调料只有大盐粒子不说,还没有曹耀那手专业的厨艺技能。

  制作水平充其量比疯狂原始人多点盐,吃这玩意的目的就显得格外单纯。

  生存。

  就单纯是为了生存。

  这么说可能有点过分,因为高显后半夜把剩下的肉裹着盐粒子熏起来了。

  一夜熏不好,何况盐也不够,干燥防腐后,拿回黑龙山还要接着熏。

  可能要等他们吃那些熏出来又腥又臊的肉条条,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这三匹狼个子都不小,但就和这会儿的人一样,身上肉不多,可怜日子没少过,剖开狼肚子,里头都有干草叶子了。

  除了高显拿去熏的一部分,他们吃了两顿,剩下十来斤被刘承宗塞到胃里保存起来。

  可不是他自己的胃,他的胃只能加快腐烂没有防腐功能,是把狼肉塞到狼胃里,打算拿回去跟村里还有小牲口的乡邻换点别的肉,哪怕就换只鸡子呢。

  其实这节骨眼上能碰到猎物甚至野兽也是种好运气。

  往北边走,想碰还碰不见呢。

  猎物的块头不大,身上毛皮不少,等回了家,用去年中秋前后村里扫出的硝水浸上月余,能做两件小袄里子,没准多出的皮子还能给头盔做个皮毛内衬。

  中原王朝向来不缺硝土,大江南北皆有此物,山东土硝、山西盐硝、蜀中川硝、南方洞硝当然还有专产硝矿的西北。

  塞外蒙古的口市也能用茶叶换硝土,北方是无黄之国,未必不产只是不会炼,倒是硝产许多,可惜留着硝也没用,他们做不出火药。

  硝制皮革的技艺由来已久,兴平里就有硝皮匠,每年中秋收集硝土自加煎炼,足够硝制皮革。

  沿牡丹川河岸走下去,离蟠龙川就不远了,沿途未见生人,马也撑不住接连赶路。

  次日启程刘承宗一行走得并不着急。

  反正大伙现在都没个正经营生,外部环境持续变坏令人心生压抑,走慢点全当散心。

  直到他们走到蟠龙川。

  浅浅的牡丹川在小沙洲汇入蟠龙川,河水的颜色变了。

  清澈的河水中有宽宽的粉红色,刘承宗挥手让高显带马车过桥,骑马淌水从木桥下走过,等他再和高显在东岸汇合时,脸上的表情很复杂。通天阁小说

  “桥下有条胳膊,看衣裳是妇人的。”

  他把脸转向北方,笃定地点头:“上游冲下来的。”

  马车上杨鼎瑞的婆姨听见外面的话,又隔着竹帘惊叫出声,引得高显直朝刘承宗挤眼睛。

  长挺好的官家夫人,咋是个啥都没见过的小娘子样,一惊一乍。

  杨鼎瑞探身出来问道:“狮子,你是说上游有贼?”

  刘承宗无声摇头,上游发生什么事他如何知晓,又没千里眼顺风耳。

  何况红旗正在养身体,作为一匹战马,饲料吃得最好的日子居然是离开军队以后,这本身就非常尴尬。

  若坐骑此时有全盛时期的体力,他倒确实想骑马沿河往北探明情况,可红旗这幅德行,到时遇上贼人跑都跑不开。

  “先回去,等把你们送到家,我再牵两匹马,到北边看看怎么回事。”

  看见桥下河里那条断臂,刘承宗有预感,离开鱼河堡后短暂的舒适生活恐怕要结束了。

  尤其在看见远处属于兴平里的山峁上,立起一排排木栅与木栅后手持长杆的身影,更加坚定了他这一想法。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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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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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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