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晋血山河鹰隼展翅 > 第130章 自己想办法
  说实话,李睿还是蛮动心的。那可是四百具装骑兵啊,这个时代冲击力最为强横的兵种,换谁不心动?有这四百具装骑兵在手,他的小命又多了一重保障啊!再说了,他从小就是在军营里长大了,见多了中国最后一支骑兵身穿迷彩服骑着高头大马在冰天雪地的边境上驰聘的英姿,他未尝没有幻想过自己能加入这支部队,指挥这支部队是一件何等快意的事情。现在,机会来了,他真的有机会统率、指挥一支骑兵部队了!而且规模远远超过他老爸所在的那支骑兵部队!这四百降卒再加上先前在杓柳之战中收编的那两百,总共六百号重装骑兵,放在十九世纪,都够编一个骑兵旅了!

  而他,就是骑兵旅旅长,想想都风光。

  不过……

  “你都说了养这些骑兵很费钱,朝廷又发不出军饷,我更是穷得当当响,上哪搞钱养这么多骑兵?”他愁眉苦脸的问。通天阁小说

  北宫静说:“那就看你的能耐了,自己想办法搞钱吧。实在不行你可以找羊绣借啊,你们交情这么好,她肯定会借你的。”

  李睿苦笑:“还是算了吧,我跟她的交情还没好到能从她那里借到一大笔钱的地步。”

  话虽如此,他还是勉为其难的收编了剩下那四百半具装骑兵。现在他这个曲侯终于名副其实了,甚至超编了————按晋军编制,曲侯所统率的兵力也就五百人,他现在光是半具装骑兵就有六百了。稍微熟悉军事的人都知道,骑兵————特别是具装骑兵这种贵族兵种,并不是备齐盔甲兵器马匹就行了的,还得有轻骑兵协助作战,对付敌军的斥侯和弓骑兵,更需要辅兵帮忙建筑营垒、打柴挑水、照料战马,战时还要伺候具装骑兵披甲、上马,在战斗中更要帮助骑兵更换马匹、兵器,这些活都得有人去干,没有辅兵和轻骑兵配合,具装骑兵也很难发挥出强大威力的。轻骑兵的话北宫静可以帮衬,但辅兵就没办法了,得他自己招。一般来说,一名具装骑兵至少得有两名辅兵伺候着,也就是说,为了伺候好这六百具装骑兵,他少说也得招募一千两百名辅兵!

  也就是说,他得养小两千人!

  小两千人啊,先不说装备、训练,光是吃喝拉撒就是大问题,想想都脑壳疼!

  不过在这乱世要招兵确实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北宫静手里有粮食,前来投奔他的人简直不要太多,在北宫静的帮助之下,李睿很快就招募到了一千四百名辅兵。这些辅兵大多都是乞活军出身,有一定的作战经验,这一点非常重要,有作战经验就意味着遇到敌军正面进攻的时候他们可以冷静应对,不会乱作一团,这比什么都重要。

  光有人不行,还得有装备。在这场战役中,凉州军从胡人手中缴获了大量马匹、兵器、盔甲,多到根本就用不着,李睿也着实不客气,给那些辅兵每人挑选了一匹匈奴马。这种来自塞外大草原的、纯放养的马普遍比较矮,肩高不过十三掌半,也就是135厘米,跟具装骑兵骑的那些高头大马比,简直就像一头驴。这种马甭管是耐力、爆发力都不算很好,不过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耐粗饲,平时靠啃草皮也能活得不错,到要打仗的时候再给点精料,马上便龙精虎猛了,养它们挺省钱。

  至于给辅兵的盔甲,他选择了轻甲,总重不到二十斤的那种。这种盔甲基本上可以免疫低磅数马弓的直接命中,八十到九十磅步弓在五十米外用一般的箭也射不透,磅数再高或者用透甲锥、重箭,那就没辙了。这种盔甲的优点是轻便,缺点是防护面积有限,四肢基本没啥保护,很容易受伤。李睿改了一下,给肘部、腕部、膝部等部位都加了一点防护,也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至于武器,则人手一把环首刀,一张连发弓————甚至还不止一张。李睿对他们的定位就是:各种杂活得由他们来干,而在干仗的时候他们除了要帮重骑兵披甲、换马、换兵器之外,还要承担起用骑射驱逐敌军轻骑兵的职责,在必要时甚至还要列阵,以密集的箭雨抵挡住敌军的冲击,帮助重骑兵拖住敌军。

  这样看来,这些辅兵也是挺苦命的。

  就在李睿、北宫静等人招兵买马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司马越指挥晋军一路高歌猛进,踏破敌军一座座营垒,拿下一座座城镇,兵锋所至,匈奴大军望风退避,晋军势如破竹,短短几天便怼到了新安,将这座城池团团围住。这种势如破竹、捷报频传的美妙局面是自匈奴汉国向洛阳发动第一次进攻之后就再再出现过的,朝野都为之惊叹,纷纷说:“太尉宝刀未老,用兵如神,打得胡虏全无还手之力,实乃社稷之幸!有太尉在,我大晋当如泰山之安!”

  一时间,洛阳城中人心振奋,对司马越的赞美如潮水一般涌动,几乎所有人都将他当成了救世主,司马越可谓声望暴涨。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为司马越取得的胜利而欢呼的,至少当今的天子司马炽不会。那一份份捷报在他看来就是司马越对他的炫耀和挑衅,每一份捷报都像一捆干柴,将他心中那团火烧得越来越旺。

  太极宫内。

  年轻的天子阴沉着脸来回踱步,活像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好些瓷制器具都让他摔了个粉碎。身为天子,这种举动无疑是非常失礼的,但羊忱却并没有开口纠正的意思,他垂手而立,眉眼低垂,从容自若,对天子这些失礼的举动视而不见。

  天子猛的站定,盯着羊忱,微微喘着粗气,恨恨的问:“那老贼打仗的本事明明就不怎么样,为何这次却势如破竹,连战连胜?”

  羊忱从容说:“司马老贼不过是捡了凉州军的便宜而已。在新城、杓柳、宜阳这三场大战中,石勒、呼延晏所部死伤三万余人,已经被彻底打残了,司马老贼打的就是在凉州军刀下捡回一条命的残兵败将。而且这一路上胡虏基本上是一触即走,根本就没怎么跟他打,他看似节节胜利,实质上并没有多少斩获。”

  司马炽越发的烦躁:“可全天下只知道他打了大胜仗,胡人正在他的兵锋之下节节败退,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关心他斩俘了多少敌军,那些蠢货只知道那个老贼在节节胜利,胡人正在他的兵锋之下败退!”

  说到这里,这位年轻的天子已是坐立不安:“那老贼本就权倾朝野,党羽甚众,现在他又在战场上节节胜利,投奔他的人必然更多,到时候,那老贼若有什么不臣之举,谁人能制!”

  羊忱依旧从容,笑容淡然:“陛下放心,那老贼的战绩虚得很,根本就经不住推敲。陛下且容他再得意几天,待他得意忘形之际再次他的谎言戳穿,定能叫他颜面扫地,无地自容!”

  司马炽有心稍稍定了一点:“当真?”

  羊忱说:“自然当真。”

  见司马炽依旧忐忑不安,他便给天子派了一颗定心丸:“陛下,此役禁军三营的军心士气已经完全打出来了,再加上骁勇劲健的凉州军,足以与老贼麾下那四万禁军一战。此外,东平郡公忠于陛下,对老贼欺君罔上之举十分愤怒,陛下只须一份诏书,他便会起兵响应,数万忠勇之师入京勤王,老贼纵有三头六臂也难以招架,到时候要擒要杀,不过是陛下一句话的事情!”

  羊忱口中的东平郡公,其实就是苟晞。

  苟晞是河内郡山阳县人,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出身,起点并不高,原本在司隶校尉部混,后来走了好运,先是得到石鉴,接着又得到司马越的赏识,官运开始亨通,一路干到了阳平郡太守。跟八王之乱中的刘琨等人一样,他也在那场持续数年的、昏天黑地的混战中不断转换阵营,换过好几位老大,一路跌跌撞撞的,当八王之乱落下帷幕的时候,居然让他混到兖州刺史了。

  在兖州,这位仁兄找到了真正属于他的舞台。八王之乱是结束了,但战乱还没有结束,在北方和西北方有杀气腾腾的胡人,在中原地区有数以万计的流民,而在山东,公师藩、汲桑、石勒、王弥……排着队造反的,将山东和江淮地区给打成了糊糊。苟晞在这兵荒马乱的背景下挑起了重担,招募、训练了一支战斗力颇强的部队,一路东挡西杀,谁来就削谁,接连斩杀公师藩、汲桑、吕朗、刘伯根,大败石勒、王弥,所向披靡,俨然西晋的救火队长。晋人无不仰慕他的军事才华,将他比作韩信、白起。就连司马越也跟他拜了把子,以此来笼络这位勇猛善战的大将。

  然而,在今年,这对拜把子兄弟却闹翻了,闹得非常难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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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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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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