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第六年,原主为常爱国生的女儿妞妞、常爱国抱回来的孩子娇娇也都五岁了。
原主已经习惯了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的生活。
对于丈夫,她倒没有太深的思念,也没有什么怨恨。
加上相亲、新婚……她与常爱国见面的次数不超过十根手指。
硬要说有什么深厚的感情,原主自己都不信。
她对常爱国就是有身为妻子的本分。
常爱国呢,除了不常回家,除了弄了个孩子回来,基本上也没有什么缺点。
每个月都会定期给家里打钱。
扣去三分之一给父母,留下极少的钱给自己,一多半都寄给了原主。
原主呢,不是纯粹的农妇,她从小就是顾母的小尾巴。
跟着她从东村到西村的接生。
长大后,顾母也教了她一些接生的常识。
顾母意外去世后,还留下了一些“行医笔记”。
咳咳,顾母不识字,但她会画画儿啊。
她会画个小人,标注一些重要的位置(穴位),还会记录一些常用的草药。
原主初中毕业回家后,时不时就会翻看。
结了婚,自己生了孩子,原主就更有“经验”了。
偶尔兼职一下接生婆,多多少少都能补贴一下家用。
给钱、不回家,还有了娃儿……后世的女人估计都要羡慕原主的生活。
原主也对自己的生活非常满意。
她是个善良的人,关键是骨子里有着“以夫为天”的传统观念。
所以,对娇娇这么一个非亲生的孩子,或许做不到打从心底里喜欢,却还是把她当做亲生女儿般的照顾。
自己给亲闺女妞妞喂奶,也不会落下娇娇。
自己给亲闺女做衣服,也会给娇娇做一件一模一样的。
说实话,别说不是亲生了,就是亲生的孩子,做父母的也很容易偏心。
原主却真的做到了“一碗水端平”。
常家父母,亲戚们、邻居们,将原主的所作所为都看在了眼里。
他们对原主都非常赞许,给常爱国写信的时候,也会对原主大夸特夸。
常爱国估计也是看了父母、兄姐的信,才会对原主愈发放心。
而这种“放心”,直接体现在他寄回来的钱上。
从最初的几块钱,到一多半的津贴,就能证明他对原主这个妻子的满意。
原主:……无所谓,有钱,还有公婆帮扶,有没有丈夫,真的不重要。
就在原主习惯了这种生活时,常爱国却忽然专业回家。
据他的说辞,是他训练的时候,受了伤,不能再继续当兵。
幸而常爱国还有安置的好工作——县公安局的公安。
虽然是县城的工作,但上头有风声,说是他们这个县要并入省城。
一旦消息属实,常爱国就是正经的城里干部了呢。
想到这些,常父常母才没有那么遗憾、担心。
原主呢,更多的还是无所谓。
她跟丈夫真的没有太过的感情。
不过,丈夫回来了,还有了好工作,一家人有机会要去省城,终究是件好事。
……才怪!
“妞妞她妈,我没有和你说实话,娇娇不是我战友的遗孤,其实她是我救命恩人的孩子!”
“她的妈妈救了我,自己却走了,我、我欠她一条命啊!”
常爱国回家后,没有急着去单位报到,而是先抱起娇娇就是一通检查。
五岁的女娃儿,白净、漂亮。
穿着的衣服虽然不是簇新的,但非常干净。
还有手指缝里,没有一丝的污垢。
常爱国哪怕存着挑剔的心思,见了这样的小女娃儿,也必须承认:妻子确实没有亏待娇娇。
但,这还不够!
常爱国要的,可不只是“没有亏待”。
而是“优待”。
所以,他把“真相”说了出来。
并恳求妻子:“妞妞她妈,咱们苦点、累点没关系,可千万不能委屈了娇娇啊!”
“如果没有她妈妈,我、我早就不在了!”
所以,常爱国要求,在他们家,娇娇才是第一位的。
有什么好吃的,好穿的,都要先紧着娇娇。
连常爱国这个一家之主都要捧着、供着,就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比如妞妞!
一个女娃儿,在农村,本就不受待见。
原主结婚六年,只生了一个女儿,公婆没有发作,也是因为知道是自家儿子的原因。
六年就回来了两次。
一次是结婚,一次是把个来历不明的野孩子送回家!
就这么两次,人家儿媳妇就生了个女儿,已经算是“土地肥沃”了。
顶多就是不太争气,没能一举夺男。
但,儿媳妇不是那等没有娘家撑腰的赔钱货。
顾家可是有四个人高马大的哥哥,还有十几个牛犊子一样的侄子。
常家要是敢磋磨儿媳妇,顾家都不用叫人帮忙,只自家人就能来一车!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儿媳妇多少有一门手艺。
接生婆在缺医少药的农村,可是非常受重视的人才。通天阁小说
比如顾母,原本的出身也不太好,娘家是富农。
但,十里八乡的孩子,基本上都是她接生的。
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原主的名声不如顾母响亮,可也能接生啊。
主家有钱的给钱,没钱的就给鸡蛋、给粮食和菜。
靠着这门手艺,原主就算没有常爱国,照样也能养孩子。
自己有本事、娘家还给力,婆家真心不敢欺负。
不过,重男轻女是镌刻到骨子里的执念,常家父母没有苛待原主母女,可也不是真的喜欢妞妞。
过去是儿子不在,儿媳妇当家。
人家愿意给女儿花钱,已经分了家的公婆也管不着。
可现在不一样了,儿子回来了,这常家啊,还是要常爱国做主。
常爱国提高娇娇的待遇,理由堪称光伟正。
就是常父常母听了常爱国的这番说辞,也都先是后怕,然后纷纷点头:“对!应该的!”
“哎呀,咱们虽然不识字,可也知道救命之恩必须涌泉相报的道理。”
除了救命之恩,在常家父母看来,娇娇只是个丫头片子。
好好的养几年,长大了,再给点儿嫁妆嫁出去,也就算是全了这份因果。
他们哪里想到,自家儿子竟这般“知恩图报”,宁肯全家吃糠咽菜,也要把娇娇宠成小公举……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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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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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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