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胪寺的驿馆里,可是住着两位公主呢。”
沈继望着鸿胪寺的方向,眼底都是灼灼的光。
当然了,其中一个肯定不行,那是他的嫡亲堂妹太和公主。
但,不能联姻,还不能帮忙吗?
终究是血脉至亲啊。
而且,沈继可是从姜砚池那儿听说了太和公主的所有遭遇。
啧,谁能想象,曾经那么尊贵的“大公主”,元安最宠爱的女儿,却有朝一日,沦落到嫁给“山匪”的地步。
虽然那个山匪,也不是真正的山匪,而是曾经的金吾卫。
可,就算还是金吾卫,也只是个中低阶的武将,出身还只是寒门。
家世、官职、功勋……等,没有一处高攀得上公主。
就是因为一场兵变,大盛由盛转衰,如今更是名存实亡。
太和公主又脑子犯蠢,这才接连踩坑。
如今,她更是没名没分地跟着阿史那曜回到了京城。
而不自重的结果,就是没人尊重她,包括她视作“良人”的阿史那曜。
看看阿史那曜对她的安置,就知道阿史那曜是真没把太和当回事儿。
第一,阿史那曜没有把太和送回宫里。
按照礼法,太和公主现在算是“新寡”,重新恢复了单身。通天阁小说
要么回到自己的公主府,要么就回皇宫。
太和公主的“出嫁”,并不是皇帝安排的,所以,也就没有赏赐公主府。
那么,太和就只能回宫。
偏偏阿史那曜并没有这么做。
第二,阿史那曜若是真的想要娶太和,那就该把她送去自己的大将军府。
或者,为了表示尊敬,可以另外弄一处院子,专门用来安置太和公主。
阿史那曜也没有这么做。
他直接随意地把太和公主丢在了鸿胪寺的驿馆。
阿史那曜的借口是,突厥送来的贵女,正好也在鸿胪寺,太和公主可以与那位贵女做个伴儿。
“哈哈!好个做伴儿!”
“谁不知道,突厥王庭送来的那个女人,是要跟阿史那曜联姻的‘公主’。”
“好好的大盛公主,跑去给突厥公主做伴儿,是不是还要当成好姐妹一般的相处?”
“姐妹”这个词儿,在古代,可是很容易发生歧义的。
妻与妾之间,也能互称姐妹呢!
巧的是,几个月前,这两个女人都传出过要与阿史那曜联姻的风声。
阿史那曜如今把她们安排在同一个驿馆里,若说不是故意的,沈继都觉得是在侮辱自己的智商。
也正是从这件事上,沈继发现了阿史那曜快要压制不住的野心——突厥公主、大盛公主,他居然还想坐享齐人之福。
什么人才能同时娶两国的公主?
当然是皇帝啊!
也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沈继终于下定决心。
他要孤注一掷,他要绝地求生。
他不能等着让阿史那曜举起屠刀,他不能成为待宰的牲畜。
“……我不是只有万年一个帮手,我还有其他的底牌呢。”
沈继没有忘了,阿史那曜的大军里,有两万人是他沈继带领着投降的大盛禁卫军。
这些人,可不是阿史那曜的心腹。
如果没有机会也就罢了,他们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危,只能跟“叛贼”虚与委蛇。
但现在,机会来了,沈继觉得,他应该能够说服那些禁卫!
有兵,还能利用鸿胪寺的“贵宾”,沈继的脑海中,已经有了计划的雏形。
……
鸿胪寺,驿馆。
所谓驿馆,有点儿像后世的国宾馆。
这里招待的都是外邦的使臣、宾客等。
以前大盛朝盛世繁华的时候,驿馆里住满了周围的番邦小国派来的使臣、王子等。
现如今,因为战乱,驿馆里也空了一大半。
不过,还是有些使臣,战乱爆发时,根本就来不及逃走,或是回国,只能滞留在驿馆。
而随着京城的慢慢安定,驿馆又有了新的“客人”。
“公主,那个女人又来了!”
驿馆的天字号房里,身着民族服饰的侍女,快步走了进来。
她没有大盛侍女的温柔、恭顺,而是带着北地女子特有的舒朗、野性。
单手抵胸,躬身行了一礼,侍女就气呼呼的说道,“还是公主呢,怎的恁没脸没皮?”
“公主都说了,您不想见她,不想与她说话,她还非要来‘拜访’。”
“……不是说大盛的女人都是规矩端方、礼仪恭顺的嘛,这人怎么还如此地失礼?”
侍女显然是被气急了,也不管门外的人,会不会听到,突突突的就是一通说。
侍女口中的公主,也穿着同样风格的服饰,只是更华丽、更贵重。
她十六七岁的年纪,皮肤算不得黑,是一种健康的、自然的肤色。
五官比较立体,高鼻深目,看着就极具异域风情。
她的美,跟阿史那曜的俊美有些相似。
不是白皙、精致的,而是健康、深邃的。
她就是突厥送来的公主,阿史德嫣,出身突厥第二大部落阿史德部。
她虽然不是汗王之女,算不得真正的公主,身份却也不比公主差。
如果没有被送来大盛,她应该要嫁给汗王的王子,成为未来的王后。
毕竟她们阿史德家的女人,历来都是王后。
可惜,没有如果。
且,阿史德嫣也不喜欢突厥王子。
年纪比她大,整日里不是吃酒,就是跟女奴鬼混。
完全没有王庭继承人该有的英明神武。
最重要的是,突厥王庭其实一直都在走下坡路。
三四十年前,大盛朝最是强大的时候,曾经大败突厥,突厥王庭一路逃遁,进入到了荒无人烟的荒漠。
也就是最近几年,突厥才慢慢恢复了元气,开始试着一点点的“南归”。
此次大盛内乱,突厥更是有了可乘之机。
但,突厥还是不如大盛强大,而大盛只是内乱,并没有彻底衰败。
若是结束了内战,重新回归大一统的王朝,突厥仍旧是被打回荒漠的结局。
阿史德嫣不想待在荒漠,她喜欢大盛的都城,喜欢高大的城墙,雍容华贵的绸缎、首饰……
她要嫁给大盛的英雄,将来成为大盛最尊贵的女人!
阿史那曜是她选定的人选之一,而太和公主,便是她的潜在情敌。
“……阿奴,不许胡说,那是尊贵的公主殿下。”
“不过,我这些日子确实有些不舒服,实在不方便见客,请她回去吧!”
想要和她做“姐妹”?
阿史德嫣嘴里说的客气,眼底却闪烁着鄙夷与不屑……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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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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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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