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朱由校张嫣 > 第二百二十二章:帮我砍了我爹
  本来,刘兴祚是不想大张旗鼓和多尔衮这么打一场的。

  但是没办法,仗已经打了,八千人全被打散了,起初鞑子们可能还抓不到,但是逃兵无论跑多远,早晚都会被抓到。

  这八千人里,除了部将王巨魁在内的一小部分亲兵,刘兴祚还真不能保证所有人都可以抗住鞑子的威逼利诱,不把自己供出去。

  所以,建奴那边是回不去了。

  老奴酋的女儿反正已经怼上了,怀没怀自己儿子,这个刘兴祚也没什么兴趣去关注。

  现在的人,对鞑子们的仇恨根本不是后代人能理解的。

  他和鞑子公主,没有任何感情,完全是为了活着,才一路演戏蒙骗老奴酋,如果让朱由校知道,保不齐还要给他颁发个大明奥斯卡奖。

  刘兴祚现在的感觉,具体可以参考后世某哥们发现养大的三个孩子,全都不是自己的那件事。

  这搁谁谁受得了!

  刘兴祚一想到自己被迫和鞑子公主交合,然后对方还怀上了自己的种,就恨不能提刀上去把这母子二人一块砍死!

  纸包不住火,刘兴祚也知道,自己的身份迟早要暴露,多尔衮一旦知道,自己绝无任何活路。

  本只是想救一波百姓的他,不得不开始和李延庚谋划着归明大计。

  和历史上不一样的是,这次归明比较突然,事前就连刘兴祚也没想到要打这么血淋淋的一仗。

  刘兴祚没有去想装死这么一出,在路上,他和李延庚三番两次的商量怎么跑路,最后觉得还是简单粗暴点好。

  先去找各自家人,然后带着他们与毛文龙的东江军会合,一路直奔皮岛,上了岛,就安全了!

  说干就干,刘兴祚和李延庚,为了掩盖踪迹,只带上二百八十七人的各自亲信,踏上了前往太子河的道路。

  当然,找亲娘的只是刘兴祚而已,李延庚早就和他那个叫李永芳的爹,还有一堆甘愿给鞑子为奴为婢的亲戚断绝来往了。

  路上,李延庚总有个想法,自己原本在信州当假鞑子当的好好儿的,靠着老爹给鞑子卖命,也没什么人会招惹他。

  这一天之内,生活来了个大变样。

  原本安稳的假鞑子小日子没了,特么的,是不是让刘兴祚那小子给坑了,要是回去不被好好招待,看老子不锤死那个姓刘的。

  要是回去能正经的给大明效力,咋都值了,带着这样的心思,越看刘兴祚越不顺眼的李延庚,总算能把气儿喘匀乎了。

  现在这年头也不知怎么了,辽地的暖日没多久,几乎日日过冬。

  刘兴祚与李延庚带着部下,穿梭在丛林之间,众人听着周围瑟瑟呼啸的寒风,心中更加发凉。

  此时此刻,有不少人心里都在想,咱出来归明,要穿越天寒地冻的辽东,还要舍弃老婆孩子热炕头。

  一路过来,水都喝不上几口,屁股后头就紧紧跟着鞑子的哨骑,睡觉都不安稳。

  这样的代价去归明,值得吗?

  不知沿着河向下走了多久,一行人来到一处树林后,发现了一处落座于密林之中,还未被鞑虏污染的小山村。

  这可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刘兴祚和李延庚对视一眼,想也没想,就赶紧带着部下走入山村。

  他们的目的很单纯,只是想讨碗水喝,用随身的器械换些干粮,然后继续南行归明。通天阁小说

  可是当刘兴祚一脚踏入山村之中,却是浑身汗毛直立,被冷风一吹,打了个寒噤。

  便是隐藏在密林深处的辽地山村,竟都已毁在鞑虏的铁骑践踏之下。

  刘兴祚、李延庚二人带着部下,紧紧握上刀枪,换了一副极其警惕的态度,缓缓走进山村。

  一路上,他们的脚下,时不时传出“咯吱咯吱”,令人觉得毛骨悚然的声响,踩到的人无不是身子一颤。

  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刚才踩到的是什么。

  积年累月的冰雪掩盖下,仍然可见焦枯的骸骨,渗人的苍白色骷髅头,在这里几乎随处可见。

  来到村子中比较空旷的地方,刘兴祚望着眼前被挂在两颗枯树之间的一句白骨,叹道:

  “解下来,埋了吧。”

  说完话,李延庚默默走到他身边,咬牙切齿道:

  “要不,你帮我去砍了我爹。”

  刘兴祚闻言看他一眼,道:

  “李永芳虽然是个从虏害死无数辽民的第一号狗贼,但他毕竟还是你爹,你认真的?”

  “你看我像是开玩笑吗。”

  李延庚与刘兴祚对视片刻,后者从他眼中看出纠结,也是颓然一叹,呵呵自嘲笑道:

  “要是我们能活着回去,见到皇帝,你爹我来杀。”

  “谢谢。”

  李延庚说了一句,默默看着部下将那具绑在中间的白骨取下来,安葬在刚刚挖好的坑里。

  不多时,一人走来,道:

  “将军,都搜遍了,村子里一共三百一十四个头骨,能找齐的骸骨,全都在这里了。”

  “三百多条性命,这帮天杀的建奴!”刘兴祚红着眼,过了一会儿,却是无力地叹气,道:

  “将他们埋在一起吧…”

  那亲兵接令离开,其余人听到命令,都没什么好说,攥紧了拳头,开始动用身边工具,默默挖坑。

  “埋土!”

  刘兴祚站在大坑旁边下令,仔细看着坑里每一颗头骨,现在的他,没有什么害怕的感觉。

  在场的所有归明义士,心中只有浓浓的仇恨!

  这些白骨,看起来应该有些年头了,只怕还得是多年前被奴骑路过时所屠,因位置偏僻,一直不为人所知。

  众人唯一能做的,只有暗自在胸中放下这些仇恨,继续踏上归明的路,与之前不同的是,现在的他们更加坚定了。

  就算是要与家人决裂,也要完成这一千古壮举!

  众人收拾了山村里少的可怜的那一点物资,集合起来,正要出去继续向南,刘兴祚却忽然竖起手。

  李延庚不明所以,也连忙示意部下停止不前。

  此时天色已晚,月亮正藏于乌云之后,老林中,传出身体擦叶而过的稀疏声响。

  眼前,居然来了一队人马!

  这队人马没有生火照明,显然是秘密行军,而且此处尚在后金占领地中间,刘兴祚下意识认为,眼前来的就是奴兵。

  他令众人埋伏在山村之中,不要发出丁点声响。

  刘兴祚暗暗按住腰间佩刀,另外一边,李延庚也已抽出长枪,只等前者一声号令,便要杀出去与眼前奴兵以命搏命!

  过不多久,果真有一队人马自林中钻出。

  李延庚望向刘兴祚,打从心中开始佩服前者的能耐,因为之前要是他,只怕是注意不到任何动静。

  漆黑夜幕,刘兴祚一行人看不清来人装束,踌躇间正打算动手,却听眼前为首的几名小卒互相闲聊。

  “走了这么久,总算是遇见个有人烟的地方。”

  “当心点,毛帅说了,现在辽地的村镇,几乎都已经被鞑子们霸占、屠戮一空。”

  “我看这山村没有灯火,不是已被奴骑屠戮,便是有人埋伏。”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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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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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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