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玄幻小说 > 温特斯·蒙塔涅安娜 > 第八十六章 再造家国(十四)
  吉拉德·米切尔来枫石城,已经快有半个月。

  刚开始那几天,老米切尔先生还能体验到一些新奇感。

  他陪着妻子去教堂参观、到剧场看戏、游览安雅河两岸的风光,弥补了许多年轻时的遗憾。

  但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这种生活令吉拉德·米切尔越来越不舒服。

  他也说不出哪里不对劲,但他就是浑身难受。

  他甚至盼望自由人大会能提前召开,这样他就可以尽早回家。

  相比之下,米切尔家的其他成员比他更适应在行省首府的生活:

  斯佳丽第一次踏入“大城市”,看见什么都好奇,每天必定熘出家门,在城里四处乱逛;

  阿梅莉·米切尔虽然同样有一些不习惯,但是新婚丈夫的陪伴显然更令她感到高兴;

  爱伦·米切尔则是最不需要被担心的人。

  米切尔夫人的气质和谈吐令前来进行礼节性拜访的“枫石城贵妇”都不禁心生嫉妒,连带提升了皮埃尔·米切尔在后者心中的评价,并令她们遗憾为什么“米切尔副官”结婚如此之早。

  但是,爱伦从未对丈夫说过一句类似“枫石城比狼镇更好”的话。

  甚至,她是唯一一个能理解吉拉德的苦恼的人。

  “没关系的。”每晚睡前,爱伦都会在黑暗中握住丈夫的手,柔声安慰:“我们很快就能回家了。”

  面对妻子的体贴,吉拉德无地自容。

  小儿子的质问一次又一次在他脑海中回响:“你不觉得妈妈更喜欢住在城里吗?”

  吉拉德内疚于自己的自私,但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身在枫石城,会让自己如此烦躁。

  是因为无所事事吗?

  可是自己在狼镇一样没什么活可干。

  动乱来临前的那几年,吉拉德每天要么去镇公所睡觉,要么在自家庄园里遛狗。

  除了在收获季和节庆日主持烤肉,吉拉德·米切尔是字面意义上的无事可做。

  过于清闲的日子,活脱脱把一名骁勇强悍的杜萨克,养成了成天乐呵呵的乡下土财主。

  以至于皮埃尔眼中的父亲,从一开始就是心宽体胖的形象。

  老米切尔当年驰骋疆场的飒爽英姿,小米切尔是通过别人之口才知晓,后者还将信将疑。

  庄园土地被划给流民农场以后,吉拉德·米切尔又顽强地在自家后院开辟出半份耕地。

  但他毕竟年纪大了,没法再像以前那样不知疲倦地干活,所以新开辟的土地上只有一半种了粮食,另一半种了些蔬菜瓜果,而且还主要是靠女儿、儿媳以及老雇工、老战友们帮忙操持。

  吉拉德们心自问——“无所事事”这个理由,不够充分。

  那么,是因为老伙计们都不在身边,令自己感到寂寞了吗?

  也不尽然。

  虽然吉拉德的老伙计、老战友们身在狼镇,但是老战友们的儿子甚至孙子,可有不少如今就在枫石城。

  血狼从狼镇带出来一大批年轻人,其中还活着的,都已成长为铁峰郡军的骨干军官。

  听说老米切尔镇长也来了枫石城,他们纷纷前来拜访问候,几乎要把皮埃尔住处的门槛踏破。

  毫不夸张地讲,过去半个月里吉拉德见到的客人,比以往一年还要多。

  所以,“举目无亲”这个理由,也不够坚实。

  真正让吉拉德·米切尔在枫石城感到不适的,或许是一个他内心深处不愿意面对的现实:

  在狼镇,他是备受尊敬的镇长,是远近闻名的杜萨克,无论谁见到皮埃尔,都会说“这是米切尔镇长的儿子”;

  然而在枫石城,他只是一个来自边陲小镇的“乡下地主”,无论他见到谁,都会被介绍“这是米切尔副官的父亲”。

  曾经,小儿子惹是生非,以至于最后无学可上,不得不去服终身兵役,令老吉拉德夜不能寐。

  如今,小儿子出人头地,已然跻身父亲未能踏入的阶层,前途更是一片光明,老吉拉德又有些怅然若失。

  喜悦又伤感,欣慰又失落,自豪又自轻,个中滋味,老米切尔先生也理不清楚。

  唯一能让吉拉德感到慰藉的,就是他的女儿和女婿终于也来到了枫石城。

  夫妇二人还特意抱来了他们正在牙牙学语的女儿,只为让吉拉德见上一面自己的外孙女。

  天伦之乐无形间冲澹了郁结在吉拉德心头的闷气,陪外孙女玩耍的时候,吉拉德甚至不自觉地想——就这样撒手人寰,也值了。

  但是天性中的倔强和顽固,令他终究还是无法轻易服输。

  枫石城带给吉拉德的压抑感,也始终未曾真正消解。

  所以当老米切尔先生又一次从衣钩上取下帽子,蹑手蹑脚走向门外的时候,爱伦用眼神制止了想要开口叫住父亲的大女儿。

  一直等到丈夫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门外,爱伦才开口:“让他出去散散心吧。”

  “可是……”法妮欲言又止,委婉地提醒母亲:“爸爸肯定又要很晚才回来。”

  爱伦当然明白女儿的潜台词,她握住大女儿的手:“别担心,我相信,米切尔先生可以照顾好自己。”

  ……

  一出家门,吉拉德顿感呼吸通畅许多。他照例先去了马厩。

  被关在马房里的长生远远看到吉拉德,立刻欢快地学起狗叫。

  感谢新垦地军团的不惜工本,枫石城军官居住区的配套设施堪称豪华。

  不仅在社区内建有一所大型公共马厩,甚至还在寸土寸金的沿河地段开辟出了一小块跑马场,并且专门配属了勤务兵。

  如此一来,军官们就不必把马养在自家后院,安静又卫生。

  不过,在吉拉德看来,虽然“老爷们”把马厩盖得不错,但是派来照料马儿的勤务兵全都是懒蛋——至少按照他的标准是这样的。

  可是吉拉德也不好对“老爷们”的安排指手画脚。

  所以,他没有向任何人抱怨,只是每天默默拿出时间,亲手打理自家马匹以及长生。

  “吃吧,吃吧。”吉拉德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洗净的萝卜,喂给长生。

  他一面抚摸着长生的脖颈,一面喃喃自语:“你说,干嘛非把你带到这里?让你在乡下撒欢跑,不是很好吗?现在可倒好,把你关在马房里,连个陪着的人都没有。”

  长生一边啃着萝卜,一边不住点头,似乎在表示同意。

  作为血狼的爱马,铁峰郡军的“后勤部门”从沃涅郡转移到枫石城时,长生也被带到了行省首府。

  然而最近这段时间,温特斯实在太忙,出门往来主要坐马车,连长风都不怎么骑。

  于是乎,小马驹长生也遭受了“冷落”,失去了血狼亲手铲粪的待遇。

  好在还有吉拉德·米切尔。

  把萝卜都喂给长生以后,吉拉德擦净双手,轻蹭了一下长生的额头:“贪吃鬼,吃一个就行啦!我可还要干活呢!”

  说罢,吉拉德挽起袖子,开始每日的“工作”。

  他照旧先查看了一遍马儿们的气色,确认马儿们没有异常;然后检查了一遍料槽,确认“懒蛋们”没有再拿整捆干草直接喂马;最后打来干净新鲜的水,换掉水桶里昨天的陈水。

  保证马儿们吃饱喝足以后,吉拉德提着铲子进入马房,将那些“懒蛋们”没能及时清走的粪便铲出。

  马厩里面的活,没有一样是轻松的,可是吉拉德干得身心愉快。

  他挥舞着铲子,不自觉地哼起杜萨克的下流小曲,手脚利索地将各个马房打扫干净,然后重新铺上干草。

  当马房焕然一新时,吉拉德的衣服已经完全被汗水浸透。

  他解开上衣扣子,动作迟缓地坐在一个倒扣的水桶上,扶着膝盖,喘着粗气。

  负责管理马厩的勤务兵军士,殷勤地给“米切尔副官的父亲”送来啤酒,然后识趣地迅速消失,将马厩重新留给这个古怪老头。

  吉拉德休息了一会,再次打起精神。

  他从工具房取来绳索,然后将长生牵出马房,带往跑马场。

  到了跑马场的长生兴奋不已。吉拉德将绳索和长生的辔头系在一起,自己站在跑马场中央,让长生可以绕着场地尽情奔跑。

  望着长生矫健轻灵的步态,吉拉德不禁对血狼生出几分埋怨,又有些几分自得。

  “不愧是我培育出来的马驹,真好!可惜,天天关在马房里面,早晚要被毁掉。”吉拉德心想:“幸好还有我。”

  长生如今刚刚走到生命中的第十个月,体型已经比许多成年马还要高大,但比例还是马驹的比例——腿长、身子小,看起来有一点滑

  稽。

  吉拉德估计着,再等一段时间,就可以试着给长生备鞍,进行一些基础的训练。

  “但是现在。”吉拉德望着在场地里撒欢的长生,心想:“还是让它自在地奔跑吧。”

  ……

  当吉拉德·米切尔舒坦地走出马厩时,太阳已经西斜。

  老米切尔先生望了一眼夕阳,脚下打了个弯,没有往皮埃尔的住处走,而是脚下打了个弯,从侧门离开军官居住区。

  从侧门一出去就是安雅河,吉拉德沿着河岸,往下游走了一段路,过了桥,又往下游走了一段路,最终来到了一条热闹的街市上。

  吉拉德带着负罪感,慢吞吞地走向街角的酒馆,犹豫片刻后,还是把手伸向门把手。

  一推开门,熟悉的喧闹声、烈酒气以及汗臭味道再次扑面而来。

  酒馆主人见老杜萨克进门,立刻打招呼:“您来了?还是老样子?”

  吉拉德在柜台上放下两枚小银币:“老样子。”

  “马上就好。”酒馆主人笑着收起银币,虚指了一下西偏厅:“今天来了一位琴手,您不妨换到那边去坐。”

  吉拉德摇了摇头,走向平时坐的东偏厅。

  但是东偏厅今天特别冷清,于是吉拉德还是听从了酒馆主人的建议,转身来到西偏厅,随便找了一个靠墙的位置。

  酒馆的伙计很快给他端上吃喝,没有什么特别的,都是些很粗糙的食物:一盘豆子炖杂碎,一大块外面硬邦邦、里面软趴趴的黑面包,以及一瓶劣酒。

  按理来说,吉拉德·米切尔应该看不上伙计给他端上来的东西。

  但是不知为何,老杜萨克最近总是很怀念这些年轻时吃的玩意,每天都会来喝上一瓶。

  在西偏厅的中央,戴着一顶夸张帽子的琴手终于将手中的鲁特琴调好了音。

  他清了清喉咙,撩拨琴弦,一开腔,粗砺的大嗓门就把酒客们吓了一跳:“缪斯啊!请为我诉说!烈阳与寒冰的故事,这故事,来自大海的尽头、北境的诸国……”

  与此同时,一名金发、佩剑、佣兵打扮的英俊男人来到吉拉德桌旁,礼貌地问:“老先生,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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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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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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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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