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少操心的教学生赚钱,谁愿意费心劳力的开学堂啊,庄先生一口应下,于是打包了包袱又把妻子带回了罗江县。
庄大郎没想到父亲会去七里村那么偏僻的地方当先生,他觉得太辛苦了,于是劝了几句,“现在家里并不是很缺钱,就是县城里工钱少些也不要紧,儿子现在已经能养家了,何必去那么偏远的地方呢?”
庄先生笑道:“并不是很远,到县城也就两个时辰不到,而且白老爷既然选择把家定在那里,显然那里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庄大郎,“那也太辛苦了。”
庄先生不觉得辛苦,“只是教一个学生,怎么会辛苦呢?”
见父亲如此坚持,庄大郎只能作罢,不再劝,只是到底担心,隔一段时间便要去看看,送一些肉食给他们,怕他们在乡下连肉都没得吃。
去了几次,发现白家对庄先生都很礼遇,别的不说,每日都会送一块肉给庄先生夫妻,加上七里村风景又好,只是教导一个学生,日子反倒比之前还自在些。
庄大郎见了便很少再去,他也忙呢,知道父母过得好就行了。
白直是一个很好的学生,他聪明,自律,目标明确,庄先生教他并不费力,才教了没多久,庄先生便觉得他更适合去更好的学堂,比如县学或者府学里学习更好。。
白老爷虽是乡绅,但是从父亲那一辈才在绵州安定下来,他又还年轻,并没有门路进府学和县学。
最后还是庄先生帮忙走动,请了几个朋友转着弯儿的搭上了绵州的县学教谕,让白大郎进县学里读书。
把白大郎送走,学堂里就只剩下零星来上学的庄户家的孩子,他们的束脩很少,给庄先生的钱基本上是白家在出大头。
庄先生正迟疑是否在七里村里继续教学时,白老爷直接把他还小的二儿子给塞进学堂里。
他笑呵呵的道:“这孩子也可以启蒙了,还请先生多费心。”
庄先生就低头看着圆头圆脑,一脸懵懂的白二郎,不由一笑,“二公子还小,这么小就启蒙,怕是坐不住吧?”
“没事儿,坐不住就打,他就是太坐不住了,我才想着早点儿开蒙,这样他一年学不会,那就学两年三年,不太聪明,就比别人早学两年。”
庄先生直觉这样不好,但看了一下他要是不收,便要撸袖子揍一顿儿子的白老爷,庄先生还是点头答应了。
于是白二郎就被送到了学堂里,因为比别人小和矮,他坐在了第一排。
他并不喜欢读书,在家里父母也有教他念诗,他一开始挺高兴跟着念的,但后面他们就总是问他,有时候他能记住,有时候不能记住。
他能记住的时候他们就很高兴的夸他,不能记住的时候他们就凶巴巴的,所以白二郎后面甭管能不能记住,他都不乐意开口告诉他们了。
哼,只要他不说,他们就别想高兴和生气。
白二郎不是很认真的听课,他以为自己已经是年纪最小的学生了,没想到课才上了没两个月,庄师母病逝,庄先生伤心了几天后就回来上课,雇佣了村里的一个妇人做饭,然后上课时,一个小孩儿就扶着墙壁慢慢挪到了门口,直接趴下翻过门槛,然后就仰着小脸看他们。
坐在第一排,正对着门口的白二郎:……
比他还要小。
庄先生也很惊讶,不得不放下书把孩子抱上,出去找正在做饭的小钱氏。
他有些生气,怎么能连孩子都看不住,学堂不远处就是河,万一滚到河里……
庄先生的怒火在看到正弯着腰劈柴的小钱氏后一消,还是温和的把孩子还给了她。
之后,那小孩儿便经常往课堂里爬,她也不闹腾,就坐在门槛上仰着小脑袋看庄先生,眼里都是好奇,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听懂他们说的话。
庄先生很喜欢这个小姑娘,白二郎也不讨厌,毕竟这是和他身量最相仿的小伙伴了。
但很快,他这种想法就消失了,因为她很快学会了说话,叫的第一声是跟着他们一起喊的“先生”。
再然后,她的语言能力飞速进步,快速的从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变成了两个字两个字的说,最后是能跟他们一样,四个字四个字的念着书。
庄先生并不惊讶于她开口的速度,小孩儿学说话快是正常的,但她跟着背下来千字文却是不正常的。
这孩子的记性太好了,聪明得不得了。
庄先生心喜,这样聪明的孩子他还是第一次见,谁会不喜欢呢?
他动摇着,动摇着,因为周满的出现,他心中因为老妻离他而去的伤怀都淡了许多。
他一直在左右摇摆,最后在周满越来越大,越来越聪明的诱惑下,还是没忍住收了她做弟子。
弟子和学生是不一样的。
在接过周满奉上来的茶杯时,庄先生心中的犹豫和不安一瞬间消失,他想,罢了,他都已经到了这个年纪,人生已经可以看见尽头,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呢?
而周满还小,他若不教她,她的人生也能一眼看到尽头,她那么的聪明,他怎舍得让她明珠蒙尘,就这样消磨一辈子?
虽然读书,她以后会遭遇更大、更多的逆境,聪慧会让她很痛苦,但……她是清醒的,她至少可以有更多的选择,痛苦或许会更多,但快乐也会更多。
比如他,回想过往,他就从不后悔自己读书,虽然这一生遭遇了许多挫折,但他不后悔去益州求学,也不后悔去京城走那一遭……
虽然前程断绝,但他也不会否认在隆州的那一段经历。
虽然痛苦,但清醒,读书会让他有资本去思考,去选择自己将来的路要怎么走。
即便一生碌碌无为,毫无建树,那也是他能力不足,时运不济,他心里是清明的。
庄先生想给这个聪慧又懂事的孩子更多的选择,让她知道自己生而为人,而人应该具有怎样的品格和人生。
庄先生呼出一口气,翘着嘴唇喝下周满奉上来的茶,笑着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叮嘱道:“以后要好好学习,不要辜负了这个读书的机会。”
满宝仰着小脑袋狠狠的点头,“先生放心,我一定努力读书。”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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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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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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