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老儒生,小的时候不老,老的时候不小……我是说,官位不小。”
“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是怎么开始的,也不知道怎么没得。
有人说过程重要,要足够精彩。
有人说结果重要,要死得其所。
但我从小就觉得,都不太重要,过程是通向结果的路,结果是一条死路。
你可以走的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也可以肆意发疯,手舞足蹈,反正只要不怕走到一半掉进冰窟里,都可以。”
那么人的一生什么最重要呢?
我撅着屁股在村口想了很久,最后还是被老爹拎着脖子,逮回家吃饭了。
“填饱肚子最重要,讨个老婆最重要,生个娃娃最重要。”
这是我那糙汉老爹的人生答案。
他做到了第一点和第三点,但在第二点上……他失败的彻头彻尾。
我娘被他卖了,
在连年旱季,贫农揭不开锅快饿死的时候,他把我娘卖给了一个玄京城的富商。
娘亲走的那天有气无力的,她不吵也不闹,不埋怨也不哭,就捧着我的脸,笑得很干净……
我问娘你什么时候回来。
娘亲就紧紧抱着我,忍不住哭了,但不能出声……穷人哭的时候也不能太大声。
富商留下了一袋子钱,能让我和老爹活过那几年旱灾。
我那时候还小,不知道太多骂人的脏话,就指着老爹的鼻子说:“你就是个傻逼。”
他是傻逼。
既然要卖人,为什么不卖我呢?
两口子还可以搭伙过日子,再生个娃娃,又是一个完整的家。
我也可以去玄京富商的家里享福,变成富家翁的儿子,这样两全其美,大家都好。
但傻逼老爹有自己的道理。
他要传宗接代,男娃娃比老婆重要,老婆丢了可以再讨一个,血脉不能断。
艹,踏马的。
咱家又不是什么王室贵族,十几代穷农的血脉还这么讲究?
还真是穷讲究啊。
老爹虽然脑子不好,但有一把子力气,旱年过后,他用富商的钱又买下了两块地。
在三块荒地里跑来跑去,一年四季,秋夜夏日都直不起腰。
他一个人,吭吃瘪肚的种着田,生活就慢慢好起来了。
“赚点儿钱,就能买个新媳妇了。”
傻逼总有傻逼的追求:传宗接代,养好儿子,然后是讨个老婆。
老爹一辈子也就为了这目标闷着头苦干,用钱买个完整的家。
但让我开心的是……他有钱,也没讨到老婆。
“卖老婆的名声都传出去咯,还有谁敢嫁他?”
我笑的很大声,愉悦的不成样子。
老农一句话也不说,就死死的攥着自己的钱袋,好像心有不甘。
……
长大后,我离开了村子,要去玄京城。
我从小就对老农没什么好脸色,他也拿我没办法,在屋檐下闷头闷脑的坐了一夜,最后只塞给了我一袋子钱。
“吃饭,住着,得花钱……”
我掂量钱袋子,笑着问他:“这是卖我娘的钱嘛?”
他愣住了,什么话都没说。
……
玄京城很好,很繁华,没什么人认识我。
我不想回村子,也不想再看一眼村子里那个老农。
他可以自己再讨个老婆,生个娃娃,去找别人给他传宗接代。
我得在玄京城活下来。
我读过书,虽然不多,但也够在玄京城酒楼里找一个跑腿传信的活儿。
包吃包住,没有工钱,但也自得其乐,乐在逍遥。
这是一个新的地方,我可以在这里舍弃过去,开始自己的人生。
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只要不走回头路哪儿都更好。
但某一天,老山村寄来了一封信。
是那老农让村口王瘸子代笔写的,花了他小半贯钱。
他不识字,絮絮叨叨的写了一些废话,关心我在玄京城做什么,钱够不够用。
我笑了,把信揉作一团,丢进了酒楼取暖的火盆里。
但后来老农还是会让王瘸子写信。
他甚至不确定这信能不能送到玄京,但就是拗着劲儿一直写,一封信半吊钱。
看样子他这两年收成不错,赚了些家底,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讨到新老婆。
新老婆。
我想起了那老农迂腐固执的脸。
既然他一直给我写信,那我也给他回信。
我说没钱可用了,要他托人寄给我。
信停了。
那老农足有一个月没在写信。
我也说不好自己那时候是什么心情,是理所当然的无奈,还是嘲弄冷漠的心凉。
不过一个月后,信封和钱袋子被送来了。
老农说他不放心村口的王瘸子,托村长找了一个县里的小镖局,送钱到玄京城。
钱袋不轻,对于那个偏远的老山村来说,算是一笔不小的钱。
这样,看在钱的面子上,我和老农偶尔通信。
他会絮絮叨叨的说一大堆废话,关于庄稼,关于收成,也关于村里年轻人的婚事。
而我的回信最多不超过十个字,要钱、要钱、还是要钱。
我骗他,说在玄京城读书,打算考个功名,当个官儿。
老农没什么见识,只知道当官可是了不得的事情。
他挺直腰板脸上有光,在村头胡乱吹牛,也一袋一袋的给我送钱。
信没停过,足有三年。
三年后,信才断断续续了起来。
可能那老农才发现,当官这件事情并不靠谱吧。
……
玄京城的酒楼都不缺一个坐在大堂中间说书的先生。
他们大都是科考多年的失意文人,给酒客讲一些离奇的故事和杂谈,酒楼会供养他们衣食住行,每月发放钱两。www.sttgxcl.com
我跟在一位中年书生的身边,他给客人们讲故事,我负责端茶倒水,收拾残羹剩饭。
酒楼是一个人多嘴杂的地方,你能在这儿听到各种各样的稀奇古怪的故事,王侯公爵、艳鬼志异。
耳濡目染之下,我记住了很多有意思的故事,脑海里也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
或许我可以自己写一些东西,写一些王公贵族,平民酒客都喜欢看的故事,卖给说书先生来赚取银两。
酒楼里的说书先生答应了,愿意支持我,因为他也不想整日绞尽脑汁的编故事。
先生还有一颗考取功名的心,尽管他已经十年没有踏入科举考场了。
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
我似乎在写书上挺有天赋的,酒客们都喜欢听些新鲜的故事,流传很广,酒楼里热热闹闹,傍晚街上赶来听故事的客人也越来越多。
而那说书先生也是我人生中遇到的唯一一个好人,他每次讲完故事之后都会分给我一袋钱.
沉甸甸的,很重。
他说攒够十袋,就可以在玄京城购置一间小宅院,”你小子也算是有一个立足之地了。”
那段时间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间,走上街捂着兜,看见什么都想买,但最后又总是舍不得。
后来我真的攒够了钱,先生帮我买了一个院子,和他家很近,先生没事儿就找我出去喝酒,然后夜逛玄京,像鸟兽打食一样。
一天傍晚,我把先生送回他家。
在院门口,我遇到了一个人,他带来了一封很厚的信和一个很大的钱袋子。
很久没来的信。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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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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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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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轮回(十一)免费阅读.https://www.sttgx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