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朴道:“各位将军,宋弱金强,北伐胜利的机会渺茫,只是这次我们不得不战,因为没有选择。从战略上,金军进攻西北,而我等无动于衷,不能对西北形成有力援助,以邻为壑,坐观西北衰亡,只会导致全局崩盘!”
岳飞道:“只是北伐中原,没有足够的骑兵根本不行,此刻骑兵刚刚两万多,战力远远不如金军,一旦金军从后方出击,切断我军粮道,那时大事去矣!”
赵朴点点头,这的确是宋军的软肋。
野战最需要骑兵掩护,可是宋军的骑兵数量少,质量差,与金军对战,往往是以三敌一,以五敌一,也未必能胜。
“那岳将军觉得该如何?”赵朴问道。
岳飞道:“陛下,金军重点进攻西北,在金军大力进攻西北时,我军再出动,也不迟!”
赵朴心中一亮,有些明白了。
武将们不是反对出兵,而是反对率先出兵。
刘豫的伪齐国建立,在某种程度上,使宋金之间的屏障,两国之间被隔断开来。金军可以借着伪齐,强制宋军大部分主力,而集中主力进攻西北。
而这些武将们对于出兵讨伐刘豫,没有意见;只是在出兵的时机上,有些分歧,觉得在金军主力尚未大规模进攻西北时,暂时不要出动,至少也应该在金军主力大量调动到西北时,在西北开展会战时,那时再出击也不迟。
而此时提前出兵,等于提前引来金军攻击,可能金军会放弃西北攻略,从而集中在中原地区歼灭宋军主力。
很有道理。
只是,赵朴还是摇摇头,武将们只是从政治上,进行考虑,而很少从全局考虑。
在西北之战。开打后,再次出兵,固然是缓解了东线作战压力。只是那时出兵,可能来不及了。一旦西线失利,一旦关陕出现变故,那时在东线取得再大战果,也是毫无意义。
赵朴摇了摇摇头。看着在场的武将,道:“各位可知此次北伐的目的何在?”
“是为了练兵,以血战淬炼将士!“
“为了打击伪齐的嚣张气焰!“
“为了缓解西线压力!”
在场的武将纷纷说道。
赵朴摇了摇头道:“这些只是一方面理由,真正的理由是消除恐金症!”
在场武将,相互看着,隐约有些明白。
“宋金之战。不仅比拼的是国力,比拼的军队、民心,更是比拼的是自信。自信不是万能的,但是自信的一方胜利机会大。宋金之战,我朝缺少的不是马匹,而是自信心!”
“自信心很重要。就好似金军,为何敢于四百铁骑。冲击几千上万的我朝军队,就是因为金军有自信心;而为何我朝十几万大军一遇到小挫折,就是阵脚大乱,开始跑路,这是自信心不足,。练兵,纪律为先;强军,实战为主!”赵朴平静道。
“而我朝军队。最缺少的不是马匹,马匹没有,朕可以买到;只是自信心不足,我无能为力,只能是血战铸造。其实这也很正常的,宋金交战我朝损失了上百万军队,丢失了半壁河山。丢的不仅是土地。百姓,更是自信心。说得天花乱坠也无用,唯有血战,唯有见过血。最后没有崩溃,才能成军!”
“此次北伐,不指望你们收复多少城池,也不指望斩杀多少金军,只是希望一战之后消除恐金症!”
“各位将军尽情的打仗吧!不要畏惧,不要被金军吓死,宁可被打死,也不愿被吓死。各位将军若是赢了,朕在这里为各位庆功;若是输了,朕陪你们东山再起。以水师之强,封锁长江河道;又有近卫军,守护沿线要地,即便是输了,也能保全半壁江山稳固!”
话说到这里,已经没有了一丝余地。
此战不打也得打,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此次出动了三十多万大军,其中精兵十万,辅兵二十万,可能会大败而归,甚至是全军覆没。但是赵朴不在乎,不能打仗的军队,留着也是浪费粮食。
只有血战一场,才能消除恐金症。
为了消除恐金症,即便是一半军队覆灭在外,也值当了。
只要是经历血战回来,哪怕数量很少,也是灭金的火种。只要精心培养,火种迟早会变成燎原之势。
…………
公元1130年1月7日。
这一天,曾经是金军攻破汴梁的时刻,是靖康之耻,也是大宋的国耻日。
在这一天,大宋皇帝陛下,要祭祀祖先,北伐伪齐。
在杭州城的大街上面,全是杭州的百姓们,正在等待着阅兵仪式的召开。
经过了扩建后,杭州已经有了一丝帝王气象,道路宽敞,人口剧增,繁花似锦,更有一直蓬勃向上的朝气。
在近卫军的扈从之下,大宋皇上将要带领着大宋的文武百官,浩浩荡荡的马队,经过扬州城,绕了一圈之后,向着城外出发。
此时万人空巷,看热闹的队伍一直排到了郊外,此时就等着皇上露面。
这个时候,金国的秘卫首领素衣也带着几个乔装改扮的下属,站在人群当中,伸长了脖子在等赵朴出现。
正得意的时候,整齐嘹亮的军歌声忽然响了起来。
“起来,不愿作奴隶的人们!满腔热血燃烧,拼死一战决矣!尽灭女真胡虏,复我大宋江山。王侯无卑贱,封侯就在今时。用我们的血肉,铸成新的长城,抗击女真,收复幽云,复我天朝…………”
这是宋军军歌!
在激情的高唱下,一排排穿着铠甲明亮的将士出现,他们中间的许多人都是在河东激战过,参加过扬州保卫战,血战过襄阳,都是老兵,也是八字军最为精锐一部。
这些将士,最大特点就是年青,年纪最大不过三十多岁,有些仅仅十六七岁,他们多数出身贫贱,在宋金之战前夕,多是最底层的百姓,只是在宋金之战后,快速崛起,官位飞速上升。
方今乱世,正是拼杀的时候,去考个秀才从微妙小吏做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头,还不如当个带兵官,没准就能搏个前途出来。
这是草根的崛起路线!
“这些兵,是精锐……”
素衣是带兵打仗的行家,一眼就看出眼前这几千近卫军战士,是精锐中的精锐,身上有股萧杀之气,有着冷漠之气,远远看着使人不自觉心中发寒。
ps:终于写完了,有些累。主要是思维瓶颈。
一本小说,最重要的不是情节,不是文笔,而是气。
人为一口气,佛为一炷香!
气在人在,气死人亡。
本书试图写出热血,而不是狗血,写出激情,而不是写出爽文。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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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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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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