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岁月留痕竹梅 > 背着口粮去上学
  初中设在乡里,离家只有那么一、两里地,走快一点十来分钟就可以到学校,假如跑起来,需要的时间就更少了。因此,不用住在学校里。1988年秋天,我考入高中,离家几十里,步行要两三个小时,不得不住校了。那时候的住校生得自己带着口粮到学校,把米送到学校食堂过秤,领一张单子到后勤处缴纳一定的加工费后,换成饭票、馒头票,然后根据各自的食量打饭。菜是另外出钱买的,不过很便宜,最低的时候可以两分钱买到一份土耳瓜或者厚皮菜。这都是题外话,我们今天给读者讲的是我是怎样背着口粮去学校的。

  从家里到学校,爬山涉水,还要坐船过花溪河,最可怕的是夏天,洪水翻滚,船家停渡,就得多绕十好几里路。我第一天到学校报到就是下雨,走到半道,就听说停渡了,只得折回来绕道,折腾得又累又饿,因为这次有母亲陪着我,所以我不是很孤独寂寞。

  上高中那年,我不满十八岁,到学校才知道,新招的高中新生里,我们乡就只有我一个人,后来陆续有几个出高价来的,不过,那是后话。可以说是人生地不熟,母亲陪着我到了学校以后,她守着行李,我填表报名,换饭菜票,铺床,折腾好时,窗外已经是朦朦胧胧的,宿舍里,昏黄的灯光下,蚊子一群一群的,唱着它们的乐曲跟我们亲热,带走我们的血液,留下瘙痒和拇指般大小红肿的包块。母亲心疼得不得了,说都是自己想得不周到,忘了给我带蚊帐,拿着围裙禅达蚊子。毕竟是折腾了一天,累得实在是受不了,我们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第二天一早,我到教室上课之前,母亲就冒着雨回家了。站在山坡上的教学楼上,望着母亲越来越小的背影和匆匆的脚步,孤独越来越浓厚,一个同学站在我的身旁,轻轻地问:“你是哪个乡的?”我故作轻松地说:“孙悟空大闹的地方的。”刚好被一个同学听见,她笑着说:“你是天宫的,我是桃源的。你们那儿来了几个?”……孤独终于走了,母亲也消失在雨雾的尽头了。

  因为要带行李,到学校报到的那天,我带的粮食不多,只够两个星期的。我不可能让母亲给我送,那样只能博得全家人的厌烦,我也就别想再上学了。两个星期后的周末,我背着背篼步行回家背米,顺便带蚊帐。其实从家里到学校还是可以坐车的,车费是一块二毛钱,可我舍不得,因为一块多钱基本上够我一周的生活费了。那时周末只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换句话说,周六下午放假,周日晚上就开始上晚自习。第二天一早我就得背着米回学校,到了学校还要换饭票、菜票,做完这些,还得整理内务,把一切整理妥当,也就是晚自习的时间了。

  我背的米不多,大概有四十多斤,不过要长途跋涉,对于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来说,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刚开始,一两里地歇一次脚,慢慢地,感觉背上的米好像在渐渐加重,肩膀上的背系勒得双肩生疼,汗渍一浸,犹如新伤口上放了一点盐,脖子上像是勒了一根绳子,而且似乎有慢慢往里勒的感觉。两条腿有些不听使唤,如同灌了千斤的铅,脚下的步履有些蹒跚。可我不能停下,一旦停下,到学校的时间就遥遥无期了。这是一段孤独而艰难的上学路,一个人行走在山间的小道上,一个人听那山泉叮咚,一个人听那鸟鸣山涧,偶尔可以看见几个乡亲在田野里忙碌。于是就给自己鼓劲儿说:“走吧,走一步就离学校近一步了。”坐船过了花溪河,走过一段河水冲击成的小岛,人们俗称“马克狼河坝”的地方,从一户人家面前走过,就到了一条村道土路上了,路上的行人不多,偶尔还可以同行一段,也算作是一个伴了。因为刚才坐船休息的时间稍微长一点,喉咙里喘气也稍微平和了一点,腿也似乎回来了,有人作伴,虽不说话,但心灵深处似乎有一个安慰。但行人匆匆,各自的目的地不同,要走的路也就不同,他们或许陪你走一里地,也许陪你走两百米,余下的还是得自己走,这是行路人的准则,也许也是人生的准则吧。

  靠在路边歇脚的岩坎上,日头毒毒地炙烤着大地,汗水湿透了背心,肩膀上勒出了血痕,脚上大概是起了水泡……我还是得走,可不能走两步就歇脚吧。于是,我就给自己定目标,这次歇脚的时候,就给自己定下下一个歇脚的地方,但到了目的地有人被人占了,我就得多走十米、二十米,甚至半里地。到了花溪场口的时候,大概也就十一点了,还有七八里地才能到学校。这段路很平整,也有可能有校友相伴,但平整的公路两旁是田园,没有多少地方可以让我歇脚。而且到了此时,我几乎是到了精疲力竭,真想把米扔掉,轻松一下,可那是不可能的,我已经走完了四分之三的路程,到了这里是不可能放弃的。

  不时有汽车从身边经过,喇叭的鸣叫有些刺耳,汗水顺着脸颊滚落下来,一串一串的,眉毛上滑落的汗珠不经意间迷糊了双眼,肩膀上的血痕已经不再生疼,大概是麻木了。脑袋里有些嗡嗡作响,眼里有些金花蹦冒……望着从身边疾驰而去的汽车,转眼就消失在路的转角处,摸摸自己口袋,早上母亲给的那几块钱还在,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耸耸肩膀上的背系,数着公路两旁的电线桩子给自己规定一个目标,奋力地朝着学校的方向前进……在白马庙前的砖瓦厂的一个歇脚处,放下背篼,坐在路边的草地上,脱下鞋袜,放一下脚丫,算算八里地已经去了一半,信心自然就增多了。翻过白马庙,远远地久望见掩映在林荫深处的学校的某一个角落,心里一阵狂喜。

  有的时候,眼睛也会欺骗我们,特别是在平原上和一些山峦重叠的地方,眼里看见很近的地方,走过去都要半天时间。眼睛欺骗了我,我背着米,嘎弓着腰,背几乎与地面平行,如同蜗牛一般爬行在路边上。走啊走啊,没有地方歇脚,只能强迫自己直起腰来舒一口气,再耸耸肩膀,继续往前走。等汗珠儿再次滚落眼系的时候,再也顾不得斯文,拿起衣袖一抹,算作着擦了擦汗,又继续往前走。

  终于走到学校的小卖部前,把背篼放在柜台前,举目望望倾斜成四十五度的台阶,我还有一百米的台阶需要奋斗。终于到了宿舍,放下背篼,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涌上心头。一鼓作气把米背到厨房,等着把米过了称,中午饭的铃声差不多就响了。打好饭放到宿舍,赶紧到厕所旁边的浴室洗一个冷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然后再把脏衣服洗干净。

  晚上自习课以后,背贴着床的时候,全身酥软,酣然入睡。第二天一早,肩膀上的血痕痛如刀割,但我没有时间去理会,因为这是我自己选择的路和人生,我不后悔。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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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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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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