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华也不善于煽情,所以只能实话实说了,特别对于这件事情,要说自己是外人,倒也说得过去。
特别是岳母一走,这件事情也该告一段落了,看着几个小家伙。
张云华很喜欢小孩,女儿也好儿子也罢,在家里,一个个那绝对是无法无天,自己的童年很艰苦。
那个时候,好玩的、好吃的,可以说什么都没有,乐趣都是要亲手去创造,带着螺旋桨的纸飞机、用书本折的小手枪。
没到过年接近的时候,大家会用自行车链条,亲手做一把火药枪,里面塞一根火柴。
扣动扳机的时候,先是光芒一闪,有一声很响亮的声音,接着就是一股青烟升起,那种感觉美妙极了。
就是曾经吃过太多的苦,张云华才会更加的珍惜,眼前所得到的一切,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向着梦想的方向一路前进,张云华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能够很快的适应环境。
“莫怕前路风雨,你我相伴相随!”
小声的在老婆的耳边说了一句,其实也是看到朋友圈,里面有人书写的一句话,拿来用在这里。
“我还是给大老爷去做饭吧!”
一个人要是没有了依靠,孤独很可能就会伴随一生,张云华和杨雪莲这些年,两个人可以说相互扶持,一直走到了今天。
两个人共同度过了十三年,就连孩子早就可以打酱油了,杨雪莲心里倒是很欣慰。
看来她的眼光还算是不错,至少两个人一起的时候,没有想要离婚的念头,这就是一种安全感。
“你明天就走了,要不要准备一些什么带着?”
还有一天的时间,足够准备好多东西了,杨雪莲也就问一声而已,对于老公的习惯,她可以说最是清楚。
要说张云华懒吧,在出门的时候,确实是不愿带什么东西,要说对方勤快吧,很多人望尘莫及。
其实张云华是怕麻烦,出门在外,路上本身就辛苦,还要带一大堆东西,就感觉有些不太舒服。
特别是出远门的时候,就算是想要吃东西,其实不用多少钱。
就下午一餐而已,晚上就到深海了,要是肚子饿的话,下了车再买一点就好了。
“不要了,我喜欢轻装简行!”
这句话倒是真理,也说明了现在的张云华,很可能还不止是怕麻烦,杨雪莲早已见怪不怪了,对于张云华的懒,她早已领教过了。
其实不带也好,她也就不用再急急忙忙了,况且家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只不过张云华却看到了,家里倒是有很多腊肉。
一想起公司里面的那些领导,特别还有着无数的吃货,要是不带些让大家尝尝鲜,貌似有点说不过去。
“那就拿一块腊肉吧!”
要说情愿张云华很不乐意,毕竟大家的关系放在那里,要说领导对自己如何,很可能比陌生人好一点。
也就是好上了那么一点点,也就知道名字而已,要说有什么好事,和自己半毛钱关系也无。
华翔集团的水很深,张云华一直都保持本心,申民德虽然一手遮天,但自己只要在工作上,不要出现披露就好。
至于升职或者是涨工资的事情,那绝对是和自己无缘的,想想申民德的为人,除了他的那两位半老徐娘。
再加上现在的邹来秀和陈穗珍,还有一些经常送礼的,需要照顾的人多了去了。
自己一个没有后台,另一个就是没有钱,虽然看不到,领导的那种狗眼看人低的表情,可有时候却能感受到。
“腊肉?”
杨雪莲有些惊讶,要是她没有记错的话,老公对于肉食很排斥,和两个女儿差不多。
一家人吃肉都不多,知道的人会认为在减肥,不知道的还以为,家里的经济条件太差,就连买肉的钱都省了。
“你又不做饭,那腊肉干什么?”
只要是好奇,杨雪莲就会问出来,她也是一个直爽之人,和老公之所以和平相处了这么多年,其中也有着这些因素在里面。
“给领导带一点!”
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无奈,张云华自认为很善良,不会像其他人一样,表面上装做一副恭恭敬敬。
可在送礼的时候,往往就会给加一点料,要说吴新亮最恨的人,除了申民德之外,就没有其他人了。
所以每次回家过来的时候,总会带一些家乡的特产,有次大家都不知道,送给申民德的一瓶蜂蜜,里面还有他拉的一坨粑粑。
想起那件事情,吴新亮的心里就非常的解气,其实可不止那一次,还有许多次,加的料那根本就不值一提。
反正在后续的几天里,还能听到对方的称赞,这就是他高明的对方,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算计了别人之后,还能得到无数好处。
“行,我给你准备一下!”
这些腊肉块头都很足,而且都是家里吃的,所以那时相当的干净,特别有一点,这些腊肉都是过年的时候,回到乡下处理的。通天阁小说
可以说是原汁原味的土特产,只是在这个季节,就需要特殊处理一下,要不然等到带到了深海,说不定早就坏掉了。
真要是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就有些太可惜了些,张云华看着这里的一切,突然间没有了岳母,感觉家里空空落落的。
让人一时间还接受不了,就连路过的时候,都会无意识的,向着岳母的屋子望上一眼。
儿子一直都在睡觉,这两天由于大家很忙,小家伙就没有人照顾,很可能就连睡觉,都没有睡得那么香。
现在好不容易回家了,回到了熟悉的地方,一下子就有了困意,张云华此刻很想好好的睡一觉。
可一看老婆还在忙里忙外,也就打消了那种偷懒的念头,一天的时间匆匆而过,王翔还没有发现,申民德有什么变化。
虽然对方一天没有出门,好像有些不妥的样子,可在见到,对方一直坐在办公室,没有什么诡异的事情之后,王翔也就打消了心中的疑虑。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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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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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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