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临掏出兜里的瓜子壳扔到垃圾桶,两人直奔公、安局。
然后某个小姑娘第一句就是:“原来公、安长这样啊。”
她说的时候又是感叹,又是转圈打量的,给人一种公、安是从深山老林里走出来的稀罕物种一样的感觉。
接待他们的是一个年轻小伙子,青春期嘛,哪个没冒几颗痘?
他又爱拿手去抠,这不,半张脸都是难消的痘印。
小伙子以为周诗指的是他脸上的疙瘩,有些尴尬,关键她还盯着自己从头看到脚,从前看到背。
本就长相平平不自信,这么一来,让他更局促了。
谢临憋着笑。
“公、安同志,她就是第一次见公、安,好奇有勇有谋的公、安同志长什么样。”
“今天终于见到了,所以才会如此,你别放心上。”
臭丫头估计还惦记着奖励的事,担心奖励被截胡了。
小伙子半信半疑。
在周诗愣头愣脑的盯着两三个公、安也问出那句“原来公、安都长这样啊”,他才知道真是自己闹了乌龙。
人家说的是制服,不是样貌。
小丫头看着就是脑子不灵光的样子,语气也像小孩子,是他小人之心了。
等他们带着公、安到医院,陆帆也给何朝阳做好了笔录。
何朝阳收拾好心情,请了假,带着谢临三人和公、安去了家里。
他父母妻子都不在了,如今就他与女儿何岚相依为命。
家住的是医院分的小房子,一个房间,一个客厅,他睡客厅,房间归女儿。
他舍不得女儿吃苦,何岚毕业一年了都没找工作,在家啃老。
一个月前交了个对象,那对象是她以前的高中同学。通天阁小说
说是一个月前交的,其实两人上学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只不过何朝阳并不知情。
男孩叫林安,看着是个斯斯文文的孩子。
何朝阳对他没有多少了解,只知道他即将面临下乡。
其实要逃避下乡,不是非得工作一个法子,结婚也是一个办法。
只不过林家真不是个好去处。
林家二老是纺织厂的普通职工,分得一室一厅。
而林母又忒能生,下小猪仔似的五年抱三,七年抱五。
一家七口就挤在一个小房子里,转个身都能撞到。
这就算了,五个孩子,除了老大找到一份临时工,其他都在啃父母。
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家子生活得非常艰难。
林安是老二,十八岁。
老三是个女孩,十七岁,也没工作,偶尔拿点火柴盒糊帮补生活。
老四老五还在上学。
孩子多,又没有工作,下乡是必然的。
作为老二,林安是最佳的下乡人选。
他倒是想结婚,但何朝阳不同意。
结了婚,林家芝麻点大的地方,他们住哪里?
再者,结婚后呢,两人都没工作,好意思让林家夫妻养着?
他不同意两人结婚,房子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林安居然主动提出婚后住进他家。
他家也是一居室。
作为父亲,他可以住客厅守住宝贝女儿,也乐意养着亲闺女,不等于他愿意招进一个吃白食的。
让他一个大男人宿在客厅,听着房内小两口嬉戏,抱歉,他做不到。
最主要,他的女儿才17岁,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婚姻并非两人之事,婚后的柴米油盐,生儿育女,都是细水长流的事,必须考虑周全。
他并不想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提前面对这种看似简单实则非常考验人心的生活琐事。
结婚这一条路走不通,两人就把手伸到他的工作上。
之前何岚就吵过几次,受不得女儿的眼泪,他也到处打听过工作。
众所周知,工作难找,屎难吃。
没有成果,何岚就继续闹,昨天更是大爆发,又哭又闹,还把家里东西给砸了大半。
原因是知青办上林家通知,最迟下个星期一,必须确定下乡人选。
今天周五。
也就是说,林安再没工作,下周就必须报名下乡。
何朝阳是万万想不到,为了份工作,为了个男人,他养了十七年的闺女竟然要他命。
到底是她自己的主意?
还是受林安蛊惑?
又或者是两人狼狈为奸?
看着干净却空荡的房子,何朝阳有些恍惚。
昨天太累了,何岚把家里弄得一团糟,他心累便没有收拾,今早出来,都还是乱糟糟的。
没想到他那个懒出翔的女儿,竟然会收拾房子。
“公.........”
“嘘!”谢临耳尖,听闻房内有动静,立马对何朝阳喊停。
何朝阳心头一颤,战战兢兢的盯着紧闭的房间门。
里面悉悉索索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哈哈,安哥,手,你手放哪呢,别挠了,哈哈哈。”
“小妖精,刚才不是挺爽吗,这是提起裤子就不认人了?哼。”
“不是了啦,安哥,咱又不是第一次,以前不经常在我爸不在家时你来找我吗?”
“我只是想,我爸虽然习惯晚吃早饭,但看时间也不晚了,咱们得去医院了。”
“急什么,有消息了自然会传过来,再给老子弄一次。”
“嗯,安哥,不要了啦~”
谢临赶紧捂住周诗的耳朵,轻手轻脚带人出去。
就凭何岚那句吃早饭,便知房里两人就是主谋,都不用审。
“诗诗,你小声告诉我,房子里有臭臭吗?”他声音压得极低。
“有,里面。”这里面,指的是房间。
谢临把信息告知陆帆,让他看着点何朝阳,同公、安和面色黑如锅底的何朝阳打声招呼,便带着人离开。
孩子还小,可不能看那辣眼睛的画面。
陆帆找到两口子的时候,两人已经把东西都买齐了。
也是赶巧,正好有一口铁锅,工业券又备得足,就拿下了。
为了臭丫头的漂亮脑子,还要了一台电风扇,又买了周诗专门挑的背篓和菜篮。
然后去隔壁粮站买了一包大米,一袋挂面,半袋白面。
谢临会做饭,平时想自己做就托人带点肉菜回来。
某人顶着一朵大红色头花,坐在锅里边晃悠边津津有味吃着水果罐头,怀里还抱着一网兜大白兔奶糖,悠闲得很。
而他的兄弟则在搬上搬下。
见到此景,陆帆嘴角直抽抽。
大冤种兄弟都把熊孩子宠上天了。
哪个好人坐锅里当摇椅晃,被人看见,唾沫腥子能淹死两人。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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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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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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