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其他小说 > 换亲后,在反派大佬手下种田苟命 > 第二百四十六章 来当冤大头的啊
  若不是姜知云他们铺子一直找他买米,他估计都开不到现在。

  所以道:“姜娘子,我这些东西,带回去也全是发霉的。我本来也没有弄太多存货,现如今还有三十石。”

  “一石大米乃一百斤,受蝗虫,水利的影响,现如今我售卖的价格是四两银子一石。”

  “因此。”他顿了顿,“这个二两银子一石大米卖给你,如何?”

  姜知云点头,这个价格已经很便宜了。

  而且吴老板算是一个很厚道的人。

  重生前,经历过一辈子,记得自己很小的时候,大米大概三百文一石。

  那时候大家买不起,后来涨到了二两银子一石,四两银子一石,未来还会涨……

  对于百姓来说,从来都没怎么买得起过。

  价钱一直涨,就是那些有钱人,从来未曾缺过。

  现在想想,所有人挤破头,其实不过就是为了活下去。

  姜知云心情复杂,立马把三十石大米全部都拿下了。

  今日算是一个很大的花销,家中的存银,一日就用了许多。

  平日里还有不少的流水花销。

  张氏虽然觉得心疼,但是也相信姜知云:“云娘,该买咱就买。开这个铺子,还需要什么,娘继续去置办。”

  “猪蹄汤,母亲,做猪蹄汤的猪蹄你可买了?”

  张氏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我平时给你熬的都是猪脚骨头汤。虽说叫猪蹄汤,但是也未曾用真正的猪脚叉子啊!”

  “这猪蹄,人家都说,吃了对男人气运不好,是个猪脚叉子。”

  “要不下面的蹄髈就不要了,咱只要上面的猪脚?”

  张氏这心里也有些打鼓。

  但是云娘说,这猪蹄儿,肯定会好吃。

  所以张氏有些犹豫。

  这会儿被一旁吃菌菇汤面的客人听到了。

  抬眼就说道:

  “蹄髈肯定是不能吃的。那猪脚叉子,代表着婚姻不美满。”

  “小孩也不能吃,吃了长大就说不到媳妇儿。”

  “未婚的小娘子吃了猪脚叉叉会把丈夫叉跑,因为猪脚叉叉像晾衣服的叉棍。”

  “这样子也没有人要了。”

  大家七嘴八舌的,没有一个人觉得姜知云弄这个蹄髈汤能卖好。

  主要大家都熟了,给姜知云提点建议,倒是也没什么。

  而后姜知云点了点头:“嗯,大家的建议我都记在心中了。但是关于熬汤这个事情,云娘还是有自己的坚持的。”

  “到时候若是害怕,觉得不详的人,不吃就好了。”

  她说话的时候,表情都是带着笑意的。

  但是说出来的话温柔且坚定。

  不管他们说什么,都影响不到姜知云的判断。

  上辈子,她不是吃第一份羹的人。

  也是想着这么多人不喜,觉得不详,虽说有过要做的念头,后来想还是算了。

  未曾想大家伙都是口嫌体直的人。

  那卖猪蹄汤的人,赚了不少钱,收获了一大波专门爱吃猪蹄膀的人。

  倒也是稀奇。

  再加上,姜知云觉得张氏炖汤很有经验。

  虽说一开始味道没有那么好,但是姜知云自从和谢书珩成婚之后,张氏一而再,再而三的,每日三餐都炖汤,这猪蹄汤姜知云时而说一下味道。

  张氏便有调整。

  现在其他人不知晓,至少在姜知云看来,技术确实可以说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所以姜知云对着张氏说道:“母亲做的,肯定是最好喝的,到时候您做出来,就知道了。”

  张氏很感动,擦了擦眼泪。

  未曾想,云娘这般信任自己。

  怎么会有对自己如此好的儿媳妇。

  殊不知,她这一手炖汤的厨艺,已经日日想着抱孙子的路上,练得熟练至极!

  也并不知道,日日炖汤,云娘是在磨炼她……

  张氏高兴得紧,从来都没有如此被信任过。

  “云娘你放心,蹄髈好买得很,许多人都不要,我去买价格都不贵。”

  “估计卖肉的一直都觉得咱们家奇怪,一直买别人不要的东西。”

  云娘是真的聪明,都是用最小的成本,来做最大的事情。主要是现在生意兴隆,特别好!

  张氏说着就去干了。

  姜知云把米买好了之后,让江城找了几个力气大的散工,过来帮忙把米分类,抬着过来这边铺面,多少都带着潮气,分别负责晾干。

  至于实在是太潮湿的,马上就要坏了的,就抬着在外面放着。

  等着翠珍表姐带娃看病回来,就可以马上研磨成米粉。

  之后姜知云又去找木工,买桌椅板凳。

  这些流程置办,打扫屋子,差不多三四日的时间就可以了。之后备菜一两日。

  最终七日的时间,差不多就能够完成心中所想了。

  干劲儿满满。

  在店铺门口,还有一个伸着脖子往里面看得人,姜知云一眼就瞧见了许平安。

  看着他道:“你这是……”

  “小姨子,瞧着你家又要扩了,看来是赚了不少钱。”

  “还好。”姜知云没有说太多。

  对于许平安,看着就不老实,还有上辈子的样子,她一眼就觉得恶心。www.sttgxcl.com

  这种人,不需要给太多的眼神。

  “你就是厉害,你长姐,现在在家中是越发的不作为,还总是什么都不干。”

  “她若是有你半分温柔有能力,也是好的。”

  姜知云一阵恶心:“若是不买东西,就走吧。”

  “我这里是商铺。那里也写着,不欢迎狗入内。”

  她声音淡然,指了指一旁的牌子,果然花了一条狗,在上面打了一个叉。

  是谢阳写的,谢阳说总有狗狗跑到家里捡掉的饭食吃,影响客人用餐,所以写了这样一个牌子放在门口,姜知云看着可爱,未曾撤掉。

  这会儿刚巧用来告诉许平安,他是狗。

  若是他还不明白,姜知云就亲自同他说。

  许平安有些无语,捏着拳头,不就是会赚点钱的女人吗?

  他夸几句,还真的尾巴翘到天上去了。

  最近他卖菜的活儿做不好,赚不到钱,想着这小姨子厉害,跟着她做……保不齐能做好。

  只要赚钱,跟着一个女人也不算丢人,到时候丢给姜知晚去做就好了。

  许平安清了清嗓子,道:“我来买卤菜。”

  “你这些,我全部都要了!”

  他说了这话,趾高气扬,仰着下巴看人。

  他要让姜知云知道,他许平安有钱,什么都可以买下来。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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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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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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