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其他小说 > 教授重生,我在1977上清华 > 第474章 须知少日拏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因为北都好韵连锁店是新开的,所以这段时间,金总经理一直都在北都坐镇。

  刘弘毅他们一过去,金云峰可乐呵了,飞快地从总经理室跑出来,和刘弘毅全旭就是一个熊抱。

  “来了老弟?”

  “里边请!”

  这话一听,刘弘毅也乐了,以后抖音是不是也得归金总经理来开发?

  貌似还真可以。

  来之前打过电话,金云峰领着他们就往最大的天字一号包厢去。

  好韵饭店北都连锁店,在包厢起名方面,延续了此前一贯的风格。天字一号二号三号,地字一号二号三号,人字一号二号三号这么排的。

  简单好记,逼格满满。

  当然,有个时候也容易引发矛盾。

  比如两拨客人,都要订天字一号包厢,怎么破?

  就该金云峰和他的经理们头疼了。

  不过相比起“噱头”,这些麻烦都不叫事。

  进门之后,狗大户气息扑面而来。装修得那叫一个富丽堂皇,但不是后世熟悉的土包子宫廷风,而是别出心裁的“科技风”。

  这也是刘弘毅给金云峰的建议。

  实话说,北都是比较敏感的,尤其在这个刚刚结束的年代,你一个饭店大搞“封建糟粕”那样的调调,很容易被人揪住小辫子的。

  虽然有一堆大牌衙内在后边撑着,也不是完全不惹麻烦。

  关键有些麻烦完全可以避免。

  “破四旧”的风潮还没过去多远,你搞个宫廷风,也不会让人觉得特别高大上。

  相反,“科技风”简明清爽,让人觉得“不明觉厉”。

  那铮亮耀眼的不锈钢柱子,风格明快的几何造型,令人心情说不出的愉悦。也完美契合国家大力提倡建设“四个现代化”的大政方针。

  更对这帮庆华大学学生们的胃口。

  刘弘毅请过来的大多数客人,其中不少以前虽然也来过好韵饭店尝鲜,但天字一号包厢,却是头一回进,一个个啧啧连声,丝毫都不掩饰自己的“刘姥姥”形象。

  刘弘毅让大伙儿自己点菜。

  好韵饭店依旧是以“静江菜”为主,重油重辣,肉食优先。

  在这个年代,这其实是非常契合大众需求的。

  就算是很多部门的负责干部,也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过瘾。

  至于说素菜养生,那都啥时候的事了?

  所以大伙儿点的菜,也是偏肉食风的。

  唯一比较有本地代表性的菜式,就是烤鸭。

  别怀疑,好韵饭店“做鸭”的师傅,那绝对是正宗手艺。金云峰花了大价钱挖过来的,而且还透过某位大牌衙内帮忙,才把这位正宗特级厨师请来。

  大家围着巨大的圆桌落座,全旭鬼精鬼精的,不动声色地将徐文心安排在刘弘毅身边。

  他当然看得出来,徐文心对刘弘毅的情愫,他也知道刘弘毅的对象是艾小雨,但这不是他应该考虑的问题,他要做的就是每一个“损友”都会做的事。

  很快,酒菜流水般送了上来。

  因为已经临近毕业,接下来也没有特别重要的科研任务,所以刘弘毅拍板,今儿的聚会,可以喝酒。

  直接上的茅台。

  这个时候的茅台,尚未奠定后世“至高无上”的地位,只是相对比较出名的白酒,和茅台同一档次的白酒,还是有的。

  不过刘弘毅本身更喜欢酱香型的白酒。

  “同学们,我说几句啊……”

  刘弘毅端着酒杯站起身来,微笑说道。

  大家纷纷抬头望向他。

  刘弘毅简单回顾了在庆华大学四年间的经历,做了一个全面的总结。这都是大领导的基本功,而且他当了两年时间的学生会主席,更是信手拈来。

  “同学们,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

  “业无高卑志当坚,男儿有求安得闲!”

  “须知少日拏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何日功成名遂了,与君痛饮醉一场!”

  众人都笑了起来。

  死凡尔赛,祝个酒还要这么炫耀……

  好吧,刘弘毅一口气念了四个诗人的名句。

  第一句,李白《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第二句,宋朝张耒的《示秬秸》;第三句,清代吴庆坻《题三十计小象》;第四句,苏轼《南乡子和杨元素时移守密州》,还做了细微的修改。

  难得的是虽然是四个不同诗人的诗词,被他拼在一起,还挺有韵味,也非常的应景。

  用来当作毕业聚会的祝酒词,十分合适。

  “不是,主席同志,你再这样,当心以后没朋友……谁配得上你啊?”

  徐文心开玩笑似的说道。

  全旭起哄道:“算了,我们不和他比,这人就是个怪物。大家都说,数学家是怪物。要我说啊,十个数学家加在一起,也没他那么怪物!”

  “我们啊,就干好自己的工作得了。将来跟人聊起来的时候,就说咱们当年还跟刘弘毅同学呢,还是哥们呢,多牛逼?”

  众人大笑。

  刘弘毅并不是今天才表现得如此惊艳,大家早已经习惯了,也“无所谓”,谁都不会觉得自己深受打击,反倒觉得格外振奋。

  如同全旭所言,有这样牛逼的同学,不好吗?

  关键他还特别“讲义气”,从来不吃独食,很愿意将自己的功劳分享给同学朋友。人生有这样一位同学加朋友,实在是天大的福气了。

  换一个场合,换一批人,你想让人家刘弘毅这么炫耀,刘弘毅还懒得开口呢。

  “说得对,咱们凡人不跟天才比,做好自己就行……”

  “来来来,干杯干杯,今天必须一醉方休。”

  聚会的气氛很快就起来了,同学们推杯换盏,谈天说地。

  聊得最多的,自然是即将要奔赴的单位。

  马上就要开始新生活,还是蛮向往的,也有几分忐忑,不时有人向刘弘毅请教一些到了新单位要注意什么的问题。www.sttgxcl.com

  其实刘弘毅是他们之中年龄最小的,比徐文心还要小一岁。

  但偏偏,大家都觉得他才是最成熟稳重的那一个。

  遇到什么难题向他请教准没错。

  刘弘毅也不藏着掖着,给了他们不少指点,言简意赅,却都能一语中的,令人茅塞顿开。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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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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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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