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其他小说 > 七零后妈,养娃御夫有一手 > 第101章 不懂规矩的乡巴佬
  顾淮早就到车站了,看他是当兵的,车站的工作人员就准了他进站接人。

  接连两个车相继到站,站台上全是人,人挤人的,也不好找人,顾淮就等了等,等站台上的人散了再去找他妈和侄儿们。

  站台上的人出站的出了站,上车的上了车,人就少了。

  顾淮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柱子旁,四处张望的老娘和侄儿侄女们。

  “妈。”顾淮一边喊,一边朝她们走去。

  “阿淮。”赵长英听见有人喊妈,一扭头就看见了,自家穿着军装,特别有气势的幺儿。

  喊的声音也大,就是想让这站台上的人都听见,让大家看看,这个穿着军装的帅小伙,是她赵长英的儿子。

  跟林思雨结婚这几年,因为军中事情多,家里孩子多,顾淮只回过家两次。

  一次是老奶七十大寿,一次是唯一的妹妹出嫁。

  两次都是匆匆回又匆匆走,都没在家里待几天。

  四岁的顾阳,都没见过他幺爸。

  “那就是幺爸。”顾彬低头冲弟弟说,其实他对幺爸的长相都有些模糊了,现在又看到幺爸了,才又清晰了起来。

  顾阳仰起小脑袋看着走过来的幺爸,觉得幺爸好高好高哇。

  “幺爸。”

  顾秋雁和顾秋叶最先喊了人,她们最先喊了人,她们大些对幺爸的记忆还是深些的。

  甚至还记得,小时候幺爸抱过她们的事。

  “幺爸。”顾彬这个男孩子,倒是有点儿不好意思。

  顾淮笑着点头,“这是彬彬吧?都长这么大了。”说着还拍了拍侄儿的胳膊。

  顾彬抱着一袋山楂,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呢?我是谁?”顾秋雁噘着嘴问。

  顾淮拍了下侄女儿的头,“你是鼻涕狗儿顾秋雁。”

  因为她小时候,老是挂着两条鼻涕,所以家里人都叫她鼻涕狗儿。

  大了就没人叫过了。

  “幺爸。”顾秋雁气得直跺脚。

  “秋叶也长大了,读几年级了?”顾淮看着稍微腼腆一些的顾秋叶问。

  后者抿着唇笑了笑,“初中毕业了。”

  “考上高中了没?”顾淮又问。

  顾秋叶看了一眼婆婆,抿着唇没有说话。

  赵长英把顾阳阳往顾淮面前一推,“这是你小侄儿顾阳,你还没见过呢。”

  “阳阳喊人呐,这是你幺爸。”通天阁小说

  “幺爸……”顾阳阳低着头喊了一声,声音小得很。

  顾淮应了一声,弯腰摸了摸小侄儿的头,“真乖。”

  “走吧,咱们出去,车子在外头,小惠和孩子们都在家里等着呢。”说话间,顾淮就把一手抱起了一袋面粉。

  两个男孩儿都瞪大了眼睛,幺爸的力气好大呀。

  顾淮带着老娘和侄儿们往站台外走,叶思雨和陆天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终于挤下了车。

  两人都没了先前的体面,林思雨的头发挤散了,身上的连衣裙也挤得皱巴巴的,小皮鞋上全是脚印,刚刚在车上还差点儿挤掉了。

  陆天佑摸了发油梳得油光蹭亮的发型,也挤乱了,一戳黏在一起的头发,垂在额头中间,显得有些滑稽。

  眼睛也歪了,唯二的一件白色的确良衬衫,扣子也被挤掉了一颗。

  两人下车后,先喘了几口气儿,整理了一下头发,扶了扶眼镜,扯了扯衣服。

  “野蛮人,简直就是野蛮人。”林思雨狠狠地骂道。

  她刚刚都喊了好几声,她们是要下车的,那些人还使命把她们往里面挤,就跟没长耳朵一样。

  她还感觉挤的时候,有人摸了她的腰,掐了她的屁股。

  “啊,我的脚。”林思雨被踩了好几脚的右脚一动就痛得厉害。

  陆天佑把行李袋挎肩膀上,扶着她,“我扶着你走,咱们赶紧出站吧。”

  现在五点十分了,要是赶不上五点半那一班公交车,就又要站着等半个小时了。

  这一天他真的是太累了,只想快些回家躺一躺。

  林思雨点着头,踮着右脚的后跟儿,贴着陆天佑一瘸一拐地往站外走。

  “思雨你瞧,前头那几个人怕是从乡下来的,还带着鸡和鸭呢。”陆天佑看到了有趣的东西就跟林思雨说。

  “带着鸡鸭上火车,我可真是头一回见,它们在车上拉了多脏啊,在车上不得熏着人?”

  火车上人多,味道本来就难闻。

  “等会儿上公交车,售票员肯定不让上。”市里的公交车有规定,活禽是不能上车的。

  陆天佑讲了好多,林思雨都没回话。

  她皱眉看着走在前头的那一群人,那穿着军装,一手抱着一袋东西的人,不是顾淮又是那个?

  还有那一边走,一边跟顾淮说话的人,不是她那没素质,低俗,没文化,还嘴碎的前婆婆又是那个?

  另外几个,穿的土了吧唧,长得也黑黢黢的,拿着大包小包的孩子,应当是顾淮在乡下的侄儿侄女们。

  这些侄儿侄女,林思雨没见过,但她们果然跟她想的一样,邋遢粗鄙上不了台面。

  林思雨没想到回家刚下车就遇到了顾淮和前婆婆,心里只觉得晦气。

  “一群不懂规矩的乡巴佬罢了。”

  以前她和顾淮还没离婚的时候,就特别反感顾淮乡下的穷亲戚来。

  虽然她没说过,但顾淮这个人可能是太喜欢她了。

  知道她不喜欢,所以除了结婚的时候,两个老家伙来过,顾淮也没让顾家的其他亲戚来过。

  想到这里,林思雨心里还是有些得意的。

  虽然她不喜欢顾淮,但顾淮却是非常喜欢她的,不管自己对他多么冷淡,他对自己的喜欢和好却没变过。

  这让她作为女人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后来,她妈不能伺候她坐月子了,赵长英来伺候了一个月,也跟她吵了不少架。

  她对赵长英这个婆婆的厌恶,也在那一个月到达了顶峰。

  陆天佑继续道:“进个城连鸡鸭都带,她们不会以为这些东西城里没有吧?城里什么东西东西买不到啊。”

  林思雨:“乡下人有什么见识,进趟城恨不得把家都搬来。”

  赵长英带了这么多东西来,怕是要带着孙儿孙女们长住呢?

  她跟顾淮结婚的时候,她妈就叮嘱过她,结婚后别给公婆好脸色,最好是能把他们气回家,气得他们永远都不想再来。

  还有对顾淮乡下那些穷亲戚也是一样,最好是别让他们来,便是来了,也别让住家里,直接让住招待所。

  若是让他们觉得你好说话,看了在家里长住的头,那些个穷亲戚一个个的就都会贴上来。

  吃他们的,喝他们的,花他们的。

  这不,她和顾淮一离婚,他娶了个赵长英让娶的媳妇儿,她不就把孙女孙儿都带上来了吗?

  怕是想带到军属院让顾淮养呢。

  林思雨庆幸自己跟顾淮离了婚,不然自己早晚也得面对顾家这些穷亲戚贴上来。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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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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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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