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莫听到谭小絮替她撑腰,原本气鼓鼓的脸上顿时涌上了笑意:
“小谭队长,今晚就批他!让他写检讨!”
李大茂真气到了:
“不就根破黄瓜吗,老子再也不吃了!”
说着,兜起衣服扭头跑了。
小莫追上去喊:
“你有骨气,你把黄瓜留下来!”
李大茂没听到似的一溜烟跑远了。
这场争斗,总算消停了。
小莫吵赢了,心情特别好,立即跟高毅松打招呼:
“高指导员你回来啦?”
高毅松冲小莫点了点头,就跟谭小絮进菜园了。
谭小絮道:
“小莫,你去忙你的吧,我带高指导员过来看看,还有没有李大茂摘漏的黄瓜。”
两人进了黄瓜地,只见黄瓜架子上垂着一根根刚长出来的黄瓜扭,特别喜气。
夏天的黄瓜长的特别快,几乎一天一个样。
目测过不了几天,食堂就能给大伙做黄瓜小菜了。
两人钻进垄沟里,不断在黄瓜叶子下面翻找,终于在里面找到两根一拃多长的黄瓜。
谭小絮揪掉黄瓜,直接搓掉上面的嫩刺,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咵嗤。
翠绿的黄瓜鲜嫩多汁,带着一股清香溢满口腔。
绝对比她上一世吃过的任何一根黄瓜都好吃。
谭小絮就喜欢这种从摘下来到嘴里不到五秒钟的新鲜。
“你也尝尝。”
谭小絮把黄瓜递给高毅松。
高毅松也学着谭小絮的动作,搓掉上面的嫩刺吃了起来。
“真好吃,难怪李大茂要来偷黄瓜。”
两人咵嗤咵嗤,满足的吃着刚摘下来的新鲜黄瓜,一边在菜园子里巡视。
没几口,黄瓜吃完了。
又去找柿子。
但是柿子熟的比较晚,而且没有熟透不能吃。
谭小絮只能望着还很青的西红柿流口水。
逛菜园时遇到汤玉梅在给豆角地拔草。
见到高毅松回来了,十分惊喜,忙问他身体怎么样。
高毅松笑着说:
“身体好的差不多了。”
“那就好。”
谭小絮告诉妈妈,说高毅松以后留在十一连队,继续当指导员,不走了。
汤玉梅更加惊喜。
现在,汤玉梅已经知道,高毅松是自己丈夫战友的儿子,看高毅松的表情,不自觉多了一份长辈的慈爱,仿佛也把他当成自家的孩子。
两个人在菜园子里逛了一圈,谭小絮又摘了两根黄瓜,说要带回去给隔壁齐雁尝尝。
回到营地小礼堂前面时,两人就分手了。
谭小絮带着黄瓜,去找齐雁。
齐雁正在家里听着广播织毛衣。
谭小絮进去时,看见旁边花格布小桌上还有一杯刚喝完的咖啡。
哎,人家这才叫精致的全职主妇。
虽然齐雁偶尔也会到试验田里帮钟宝泉的忙,但太阳太晒,齐雁就不出屋了,生怕把自己晒黑。
“齐姐,黄瓜吃不吃,菜园子里刚下来的新鲜黄瓜,我摘了两根给你。”
“黄瓜呀,那可新鲜。”
齐雁放下手里的毛活,但没有去接黄瓜,而是问:
“要不要给你冲杯咖啡?”
谭小絮:“那多不好意思啊,送两根黄瓜,还让你搭上杯咖啡,行吧,那就来一杯。”
齐雁笑笑,冲咖啡去了。
很快,咖啡的香味弥漫在屋子里。
谭小絮问:
“齐姐,我跟你打听个事儿,农业大学里,有没有研究人工养殖蜜蜂的?”
“养殖蜜蜂?好像没听说有人研究这个,怎么,你想养蜜蜂?”
“嗯,我有这个打算,咱们那一片向日葵地,天天让蜜蜂白白的采蜜,太可惜了,不如咱们自己养点蜜蜂,采了蜜,咱就有蜂蜜吃了。”
齐雁把冲好的咖啡端到谭小絮面前,而后退到刚才坐过的椅子里,重新捡起毛活织起来,不时抬头瞄谭小絮一眼:
“你可不像是为了吃口蜂蜜,就大费周章的养蜜蜂的人。”
谭小絮端着咖啡杯,坐到炕沿上,笑眯眯道:
“还是我齐姐聪明,一眼就看出来了。”
齐雁被夸的轻笑起来:
“你这张嘴呀,真会说,要不这样,我写信回去问问我爸,看学校那边有没有人研究蜜蜂,或者有什么相关的学术文章、专业书籍,我让我爸寄过来。”通天阁小说
“哎呀齐姐,你可真是个大好人!”
谭小絮一通马屁,把齐雁拍的一脸娇羞。
谭小絮抿了口咖啡,又开始怂恿:
“齐姐,要不,你跟我一起研究养蜜蜂,你可是大学校长的女儿,只在家织毛衣,太可惜了,跟我一块养蜜蜂,我发你工资啊?”
齐雁直接摇头:
“我干不来那些搞研究的活,太辛苦了。”
“养蜜蜂而已,又不是搞什么学术研究,有手就行。”
齐雁一想到密密麻麻的蜜蜂,就头皮发麻,再次摇头:
“干别的还行,养蜜蜂算了,我怕蜜蜂蜇人,听说一蛰一个大疙瘩,疼的要死。”
谭小絮:“你说的是马蜂,不是蜜蜂。”
“在我眼里都一样,都挺可怕的。”
谭小絮趁齐雁低头织毛衣的功夫,赶紧翻了个大白眼:
真是个千金大小姐!
天生贵妇命!
谭小絮就不拉贵妇下苦海了,喝完咖啡,嘱咐齐雁别忘了帮她打听养蜜蜂的相关资料,然后就走了。
其实,谭小絮不是真的需要齐雁帮她搜集资料。
谭小絮的目的是,想看看这年代对蜜蜂的研究和利用到什么程度。
如果真能碰巧找到蜂蜜专家,那当然更好,可以直接跟专家请教。
面对面的教授,永远比自己琢磨教科书来的管用。
想到向日葵的花期也没多久,往后会陆陆续续的全部开放,谭小絮决定抓紧实施这个养蜜蜂的计划。
她发动连队里的群众,询问有没有人养过蜜蜂。
或者知道有谁养过蜜蜂。
如果有可靠的消息,一定及时告诉她。
当天晚上,高毅松和赵阿姨,就住在了谭小絮他们家。
谭小絮一家都是在食堂吃的饭,因为杨月娟在食堂工作,家里一个闲人都没有,索性都吃食堂了。
反正食堂的伙食也不赖。
谭小絮在食堂吃晚饭,先回了家。
到家时,高毅松也在吃饭,依然是赵阿姨给精心准备的补血营养餐,看的谭小絮都快闻到血腥味了。
从前很羡慕高毅松伙食精致,都是细粮。
得知真相后,再也不羡慕了。
谭小絮又想起自己在鹤城兵团医院时,给高毅松买的几样营养品,于是麻溜的踢了鞋子上了炕,凑到饭桌边,趁阿姨还在忙活,偷摸问高毅松:
“我给你的药,吃了吗?”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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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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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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