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其他小说 > 穿书七零:女场长她火爆全兵团青阁酱 > 第214章 214:找到我,那是他的报应
  谭小絮翻拍了这张照片,然后又把原照片,按照信封上的地址寄了回去。

  大概因为地址保密的缘故,信封上只写了部队番号和信箱,没写具体地点。

  不过应该不会寄丢吧?

  终于看到了爸爸的照片,谭小絮算是圆了自己、也替原主圆了个心愿。

  只是,一直没能收到高毅松的照片,让谭小絮心里七上八下的。

  她把徐正隆的照片寄回去时,还附带了一封简短的信,信里问了高毅松的情况。

  也不知能不能得到回信。

  又过了段时间,连队终于正式通电!

  十一连队的人,终于正式告别用火把、油灯、蜡烛照明的日子,用上了电灯泡!

  连队大喇叭,也终于不再用柴油发电机发电。

  小礼堂那一排房子里,终于在夜晚,亮起了暖黄明亮的灯光。

  包括养殖场、新盖起来的宿舍和两座小院,也全都通上了电。

  连队通上电没多久,宿舍和院子也分别盖好了。

  连队职工,终于有了自己的住处,分别从小礼堂那一排房子搬了出去,搬到新家。

  从前在十连队借住的男女职工,都搬到新盖的宿舍。

  谭小絮母女和大舅一家,也搬到了新盖的院子里。

  谭小絮照旧和汤玉梅住在一间屋。

  另外两间,是大舅、大舅母,还有表哥表弟的。

  直到此时,汤家一家才算正式在农场安家落户。

  隔壁院子,钟宝泉、齐雁两口子也迫不及待搬进来了。

  齐雁早知道这房子是盖给自己的,所以在盖房的过程中,一直参与。

  哪里怎么盖,怎么布置,早有计划。

  两口子,一个始终盯着试验田里的小麦和其他作物。

  另一个,一直盯着房子的进展。

  房子盖好时,齐雁特地让城里的父亲寄来了好多家居布置的东西。

  还让父亲寄来了一台最新的半导体收音机。

  连队的人也正式听上广播了。

  齐雁到底是个精致讲究的人,给家里布置的很精致,完全不像他们本地的风格。

  桌子上甚至铺了块花格桌布。

  人家还喝上了咖啡。

  齐雁请谭小絮去喝咖啡。

  谭小絮托了齐雁的福,居然在七十年代喝到香浓的咖啡。

  虽然只加了糖,没加牛奶,但还是很香。

  齐雁见谭小絮一脸享受的样子,好像终于找到知己似的:

  “小谭,我就知道你跟别人不一样,别人都受不了咖啡的味道,你钟老师就是。

  我第一次让他喝咖啡,他就跟喝水似的,一口干了。

  喝完我问他什么味儿,他说好喝,很甜。

  我一听就知道他撒谎。

  直到我俩熟悉了,他才告诉我,他当时喝咖啡,感觉就像一锅糊底的刷锅水,他是为了我才硬把刷锅水喝下去的,还撒谎说甜。哎!”

  齐雁一脸惋惜。

  谭小絮道:

  “齐姐,难得你跟钟老师生活差距那么大,居然还能过到一起。”

  齐雁很喜欢谭小絮这份直爽坦白,能当面说他们两口子差距大,而不是背地里议论。

  “没办法,人总有优缺点,世上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符合你心意的,都是互相迁就。能迁就,就能过的下去,不能迁就,只能散伙。”

  谭小絮点头,这齐师母难得是个明白人。

  齐雁突发奇想道:

  “小谭,我帮你介绍个对象吧,你想找什么样的——”

  谭小絮赶紧把刚抿到嘴里的一口咖啡咽了下去。

  幸亏只抿了一小口,不然真能喷出来。

  放下精致的咖啡杯,谭小絮赶紧让齐雁打住:

  “齐姐,你可饶了我、也饶了别人吧。”

  “这话说的,小谭你这么优秀,要找对象的话,不知道多优秀的人才能配得上你。”

  谭小絮道:

  “找到我,那是他的报应。”

  “……”

  “齐姐,我真没你这么大度的心胸,能接受一个跟自己完全不熟、差距也很大的人一起过日子。”

  谭小絮脑子里没来由的冒出齐雁当初的情况,城里的娇娇女,跟乡下来的贫寒子弟结婚。

  由于家庭背景和生活习惯原因,这个乡下来的丈夫可能不爱洗澡、甚至不爱刷牙。

  谭小絮想想就头皮发麻。

  也敬佩齐雁的这份魄力。

  她自愧没有齐雁的忍耐力。

  容忍不了一点!

  也不想浪费那个时间精力,费力不讨好的去改造一个人。

  生怕齐雁再要给自己介绍对象,谭小絮匆匆把杯底的一点咖啡倒进嘴里:

  “齐姐,我去地里锄草,先走了!多谢招待!”

  “诶……”

  齐雁还没说什么,谭小絮已经戴上草帽,一溜烟跑了。

  比兔子都快。

  此时已经是夏天了。

  谭小絮来到地里,给那一片向日葵地锄草。

  看着向日葵已经长到她胸口那么高,而且吐出花苞,估计再过十天半个月就能陆续开花。

  也不知道脆皮松还活着没。

  还能不能看到这一片向日葵花开了?通天阁小说

  当初她离开鹤城时,以为很快会收到高毅松寄来的合影。

  结果一来二去,等了那么长时间,高毅松他老爸的照片都寄过来了,也不见高毅松的动静。

  这家伙,不会真噶了吧……

  嘎了,怎么也没通知我一声?

  算了。

  继续锄草。

  等向日葵开花了,再默默祭奠他。

  过了半个多月,向日葵终于开了。

  一朵朵硕大的黄色花盘,在太阳底下绽放,美的如同一幅画。

  向日葵说开花,开的特别快,几乎一夜之间满眼金黄。

  北大荒不缺自然风景,但这一片向日葵地,还是成了他们连队的风景名胜,吸引了很多人过来。

  甚至有别的连队的人专程赶过来欣赏美景。

  谭小絮过来视察开花情况。

  一株株向日葵,长的和她一样高,正好方便她观察花盘情况。

  看见花盘上蜜蜂嗡嗡、忙着采蜜。

  再看看附近其他花盘,几乎每朵花上都有蜜蜂,有的还不止一只。

  她突然想到,这么一大片向日葵地,肯定能吸引来不少蜜蜂。

  是不是可以弄点蜂箱,让蜜蜂帮他们采蜜?

  到时候不仅能收获吃不完的瓜子,她能顺带收获很多纯天然蜂蜜?

  还有,谭小絮一直有个计划,等到了秋天,想自己试着搞个温室大棚,种点黄瓜西红柿。

  大棚里的黄瓜西红柿,多数要靠人工授粉。

  如果她能成功的养一些蜜蜂,是不是可以让蜜蜂帮忙授粉?

  这样岂不是省了很多人工?

  谭小絮觉得这计划可行。

  虽然没有任何经验可询,但她可以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还有,钟宝泉那边也能提供一些专业意见,或者帮忙联系相关的专业人士。

  总之,谭小絮觉得可以试一试。

  想到这,她打算到试验田里找钟宝泉。

  刚一转身,赫然看见一个身穿白衬衫的男子站在田埂上。

  …………

  【作者的话】:大家新年好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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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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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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