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宁吃完饭回家,正好赶上家里晚饭结束。

  陆振国和秦兰在客厅喝茶,等着看新闻联播,张婶在厨房收拾。

  秦兰回家的时候看到玄关有一大包东西,正好奇是什么呢,见到几人回来,便问起来。

  陆耀兴奋道:“那是嫂子给全家人买的礼物!这个月卖参考书挣钱了,嫂子说要回馈家人们。”

  回馈家人们,温宁扑哧一笑,没想到陆耀还记得她说的这话。

  她示意陆耀把东西拎过来,然后拿出里面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秦兰:“妈,这是给你的。”

  “谢谢”,秦兰惊喜地接过来,打开一看,是一双小羊皮材质的平底鞋,摸着鞋面柔软绵密,鞋底也很软,一折就弯,“好漂亮的鞋子,妈很喜欢,不便宜吧?”

  温宁坐到秦兰身边,亲昵地挽着她的胳膊:“您喜欢就好,平时你们在医院做手术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这个鞋又软又透气,你们站着也舒服些。还有这个也是给您的——”

  温宁又拎出一件浅驼色高领羊绒衫塞给秦兰。

  “这个说是呼省产的羊毛织的,特别保暖,冬天贴身穿,外面再套一件厚大衣就行。”

  秦兰摸着衣服柔软的手感,惊讶道:“这是不是那什么开司米?我听说这个可贵了,国产的一件也要一百多块,你这是在洋行买的吧,价格至少翻了一倍!”

  羊绒又称软黄金,是一种稀有的动物纤维,不管在哪个年代,售价都不便宜。

  曾经亚洲的克什米尔地区是山羊绒输出的集散地,所以国际上习惯称山羊绒为“克什米尔”(Cashmere),七十年代的时候传到华国,大家取谐音,称羊绒为“开司米”。

  温宁笑道:“妈,价格不重要,您穿着暖和就行,回头要是舒服,我再给您挑两件不同颜色的。”

  这话听得秦兰又感动又心里舒服,“你这孩子,好不容易挣点钱,都给我们花了。”

  温宁甜甜一笑:“挣钱不就是给家里人花的吗?您平时补贴我的时候,也没少花钱。”

  秦兰笑得弯起眼睛:“我吃喝不是在单位就是在家里,工资也花不了多少,不给你们给谁呀?”

  看着秦兰收到礼物,陆振国视线不经意地往这边瞥了眼,然后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温宁看过去,笑着道:“爸,还有您的礼物。”

  温宁拎出一件男士的羊绒衫,递给陆振国:“这是给您买的,您身高跟进扬相差不多,我就照着进扬的尺码挑的,要是不合适,我再去洋行帮您换。”

  陆振国接过羊绒衫,刚毅的脸庞多了几分柔和:“不用换,我能穿。”

  秦兰道:“你去试试,穿上给我们看看。”

  陆振国坐着没动,坚持道:“我说合适就合适,小温,你的心意爸收到了,谢谢你。”

  温宁:“爸,您太客气了,我挣钱了孝顺您和妈是应该的。”

  分完秦兰和陆振国的礼物,温宁从口袋里又拿出一样东西,径直走到厨房。

  张婶正在擦洗干净的碗。

  “张婶!”温宁甜甜地喊了一声,接着便把手里包装好的礼物递到张婶面前,“这是孝敬您的。”

  温宁给张婶买的也是羊绒衫,颜色比秦兰的稍微深沉些。

  “哎呀这是!我也有礼物呀?”张婶又惊又喜,手在围裙上擦了擦,才把温宁手里的东西接过来,“宁宁,谢谢你想着婶子。”

  张婶刚才听到客厅的动静,她虽然在陆家这么久,也把陆家的人当自己人,但从来没忘记自己的身份,压根没想过还有她的份儿。

  温宁唇角弯了弯,感慨道:“婶子,我来家里这段时间,您没少照顾我,我早就把你当成亲人了,买礼物当然不会忘记您。”

  听到这话,张婶感动得眼眶红了,手指碾了碾湿润的眼角,“你在家也没少帮婶子。”

  温宁拍拍张婶肩膀,柔声安抚:“咱们互相帮助,以后也是。”

  “嗯。”张婶使劲点头,“以后婶子还继续帮你带孩子,你就放心地去上大学!”

  啥?

  带娃?

  温宁脸红道:“这个不着急。”

  张婶给了她一个别害臊的表情,突然压低声音道:“以前你婆婆喝鸡汤喝了不到一个月吧,就怀了进扬。算算时间,你也喝了一个多月了,婶子觉得快了,不是这个月,就是下个月。”

  鸡汤?

  温宁反应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张婶的意思,怪不得每天早上她起来张婶都督促她喝鸡汤,原来居然是觉得她晚上消耗太多了,身子虚……

  天呐,温宁现在有点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张婶了。

  只觉得脸颊火烧火燎的。

  “张婶,羊绒衫洗涤的时候用温水浸泡,轻柔搓洗就行,洗完平铺晾干,不然容易变形,我先去客厅了。”

  匆匆交代了一句,温宁逃也似的跑出厨房。

  客厅内,秦兰正在试穿温宁给她买的鞋子,穿好后站起来走来走去,一边走一边夸:“哎呀,真的挺舒服的,宁宁可太会买东西了。”

  陆振国瞥她一眼,“多大年纪了还臭美。”

  秦兰美眸微瞪:“什么多大年纪,我才40多,能有多大,不会说话你就别说。”

  陆振国被媳妇儿一瞪,彻底闭嘴了,老老实实地喝茶去了。

  温宁给长辈的礼物分完,袋子基本就空了。

  只剩下陆耀和陆进扬。

  温宁从挎包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大信封,给陆耀:“二哥,这是前后两批书的分成,一共是8000块。”

  天呐!

  陆耀双手颤抖着接过信封,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

  这才多久,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他就挣了8000块!

  旁边的陆振国和秦兰也被震惊了,他们知道做生意挣钱,但没料到速度这么快,这么多钱,要是光靠上班的工资存,那得存多久啊!

  陆耀打开信封,抽出那叠大团结,鼻子嗅了嗅那金钱的香味,嘴里啧啧感叹。

  陆振国瞪了他一眼:“出息!”

  陆耀第一次理直气壮地跟他顶嘴:“爸,我这个年纪就已经能挣别人工作几十年都挣不到的钱,难道还不能骄傲一下了?”

  陆振国:“要不是你嫂子,靠你那脑子能想到?”

  温宁帮着陆耀道:“爸,参考书有一半内容也是二哥编写的,这段时间他也天天跟着我去卖书,一天懒觉都没睡过,要不是他帮忙,我这个生意也支棱不起来。”

  陆耀得意地冲亲爹扬了扬眉:“听到没爸,还是嫂子说话公道。”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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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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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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