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其他小说 > 陆永尚卢玲灵 > 第171章 鹿窖,猎人的必修课
  吃过早午饭,一行五人的身体又感觉到了活力。

  上山就是这样,规矩多,但是总要照顾新人。

  如果不领着这三个电视台的拍摄人员。

  陆永尚就不会让狗蛋生火了,大不了晚一点吃。

  不过,这三个人上山没有经验,竟然选择饿着肚子上山。

  特别是冬天,刚开始爬山的时候感觉自己还有体力,能坚持得住。

  殊不知,在山上体力消耗得特别快,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身体已经遭不住了。

  如果单人赶山,遇到这种情况几乎是回不来的。www.sttgxcl.com

  别看只是没吃早饭,但危险系数直逼遇到野兽。

  经历了刚刚的沙棘树群,再往下的山路就好走许多了。

  威虎山是杂树林,是一种天然林,不是后世大多的那种人工林。

  这种山路走起来还算轻松,因为各种树木都有,总能选择平缓的山路。

  这一天上山,陆永尚没打算给后面的三人上强度,准备爬过一个山头就开始找住的地方。

  然而,还没等几人爬上山峰,文雪的呼吸就变得急促起来。

  威虎山是一个连绵的山脉,只有主峰的高度能达到海拔两千多米。

  按理来说。。。不应该有缺氧的情况发生。

  所以,唯一的解释就是文雪体力不支,跟不上陆永尚和狗蛋了!

  果然!

  还没等陆永尚回头,王贺就急忙叫住了他们兄弟俩。

  “陆老弟,陆老弟,那个你们走得太快了,能不能等我们一下,我们带的东西有点多。。。”

  狗蛋闻言回头,看了一眼兄弟俩的背的大包和他们宛如小学生的双肩包后。。。。

  白眼都快要翻到天上去了!

  “呵呵,狗蛋注意表情,那就休息一会,你们尽量别坐着,休息也要来回踱步,要不体温下降得太快。”陆永尚说道。

  “就是的,体力还不如何沫沫与陈丫头,还不如个好老娘们。”狗蛋说话向来这样,陆永尚早就习惯了,可是文雪听完,被气得眼冒金星,差一点就一头栽到雪地里。

  “狗蛋!!”

  “大哥,我注意表情了,是笑着说的。”狗蛋感觉自己非常委屈。

  不过,你这时候不笑还好,你这一笑。。。。感觉更嘲讽了呢。

  “我错了大哥,不说了,要不你跟他们在这,我随便溜达溜达?”狗蛋不怕脏,不怕乱,就连李傻子这种守村人都能不嫌弃的玩到一起去。

  但惟独不喜欢娘们唧唧的人,在他心里,男人就应该有个男人样!!

  这也是这个年代大部分人的想法。

  包括陆永尚也是在老的时候,才开始接受这种多样性的。

  “这边溜达的话。”陆永尚观察了一下地形。“我记得前面就有个撮罗子,一会去那把他们安顿好,咱俩一起溜达,这个山头的侧面就是鹿窖沟,我带好玩意了。”

  狗蛋听到好玩意,止不住的兴奋起来。

  而王贺三人穿了口气后,听到休息的地方就在不远处,相互扶着准备出发。

  鹿窖沟是威虎山比较出名的地方,那里地势相对平缓,而且因为四周的山峰遮挡的少,导致那边向阳面光照的时间比较长。

  所以不少野生动物都喜欢在哪里逗留。

  特别是各种鹿和傻狍子,光照充足的地方,大多雪都比较薄。

  所以,地下的苔藓等就会吸引鹿属的哺乳动物。

  老一辈的猎手除了用套子以外,还有一个派别就是用药!

  这是老一辈猎手的一门必修课,陆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也是下药的高手。

  只是年纪越发的大了后,才渐渐的不用这种方式。

  不过对于鹿这一类的猎物捕捉,下药绝对是最好的方式之一。

  这种捕猎方式也叫药鹿。

  找到撮罗子后,陆家兄弟俩安顿好李工和文雪后,带着王贺一起出发。

  顺着山脊的地方,连滑带跑的就赶到了鹿窖沟。

  药鹿需要挖鹿窖,这也是这里名字的由来。

  到了鹿窖沟,入目可及满满都是各式各样的脚印。

  后世的这里成了一个村子,不过现在么。。。

  “狗蛋,你跟着我学,每一步都要一模一样,药鹿能单独成为一个派别绝对不是那么简单的。”

  “还有王哥,你稍微近一点,不过别拍摄到我挖沟的手法。”

  这不是陆永尚不舍得传,而是这种方式尽量不能让普通人看到,极其容易模仿。

  “知道了,这个你放心,我心里有数,我们拍摄的是林海雪原纪录片,不是打猎手法手册。”

  文雪不在,王贺说话也随意许多,毕竟从三人同仇敌忾,到现在除了文雪外都对陆家兄弟有了好感。

  “好嘞,那就行,狗蛋去弄两根笔直的木棍,要尽量粗一点的。”看着狗蛋开始行动,陆永尚通过踩踏地面,也找到了几个合适的位置。

  鹿窖,顾名思义就是给鹿挖一个地窖版的小坑。

  但这个坑只能钻鹿的脑袋。

  挖鹿窖的手法特别讲究。

  鹿窖的大小需要适中,正好可以让鹿的脑袋伸进去。

  而且附近的土也不能那么坚硬,最好在鹿头伸到里面后,鹿整体呈趴下的动作,并且正好将鹿头卡住。

  当然大小适中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地窖四周必须要平整,不能让鹿收到剐蹭的感觉。

  否则鹿极其容易暴躁。

  当狗蛋将木棍找回来后,陆永尚用砍刀将木棍削成铅笔头的模样。

  笔直的钉入到地面中。

  一下,两下,三下!

  手中的小锤子同样笔直的杂击着木棍,尽量保持直上直下的感觉。

  这一步就已经劝退了大多数的猎手。

  毕竟这个年代的猎人上山都喜欢喝酒,四十多岁的年纪手就开始抖了。

  将木棍砸进去合适的距离后,就需要左右摇动木棍,将土给搅成松散,便于挖掘的同时还不能用太多的力气。

  否则鹿头也卡不住。

  陆永尚的力气控制的很好,十来分钟的时间,一个四十公分左右见方的地洞就被挖了出来。

  当然这是陆永尚挖掘的时间。

  同样的操作,同样的手法,狗蛋足足用了一个小时才挖掘出来一个。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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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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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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