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筝本不是大包大揽的性子,但遇到百姓之事,她又总是忍不住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她心中清楚,没有日日防贼,却有贼日日惦记的道理,但却依旧忍不住在想——白云县百姓其实已然很谨慎了,却依旧因“沈筝”这个名头被骗。
她看不得百姓过苦日子,本不该有的愧疚,在这时悄然滋生。
若细究,尹文才的性子其实与她差不多,他的右手置于口鼻之上,无意识摩擦着。
“若不是本官早早将稻种分发给百姓,就不会引出这般祸事,都怪本官......”
沈筝深吸一口气,对他摇了摇:“尹大人,咱们都没有错,有错的是那些该死的黑心之辈。眼下不是咱们揽责的时候,解决百姓温饱问题才是重中之重。”
梁复点头,问道尹文才:“为何不求助于府衙?”
若粮商那边彻底无路可走,那最快捷简便的方法,便是向府衙求助,余正青也不会“见死不救”。
尹文才摸了摸身上官袍衣袖,低头羞愧道:“本准备今日去府衙,问问余大人能否帮忙,与府中粮商牵牵线的......”
他不好意思再问府衙借粮食,能想到便只有此法。
沈筝沉吟片刻,问他:“若有粮商愿意给县中供粮,百姓他们......能否买得起?”
话说出来,好像有些瞧不起人,但却是沈筝真正担心的问题。
尹文才闻言神色如常,思索后答道:“一日两顿粟米野菜粥,或能果腹。”
眼下正是青黄不接之时,大周各地农户家中状况都不会差得太多,先省些铜板买陈米,等到开春后,野菜便多了起来,田地里也能再种上一些,足矣坚持到秋收。
见沈筝面有愁云,尹文才倒是反过来安慰她道:“沈大人莫要如此,这种苦日子没多久了,待高产水稻下地,往后都是好日子等着百姓们呢!”
不说其他的,就是一亩地种出来的一千多斤大米,一家几口人都不一定吃得完呢!
他每每想到这儿,便会觉得这会儿的苦日子算得上个甚?阳光明媚前的毛毛雨罢了。
沈筝微微点头,但她脑子里还在想一件事。
其实有一种作物,能弥补青黄不接时粮食不足的情况,这种作物产量极高,高产品种甚至能达到高产水稻几倍产量。
——红薯。
大多红薯适宜秋季下地,也就是稻谷秋收之后。且红薯出藤后,薯藤还可以择下单独食用,只要不过度采择红薯藤,也不会影响薯块生长,属实是种一举两得的粮食。
但红薯种植要比水稻种植更麻烦一些,光说红薯虫害,就高达十几种。且红薯是地里作物,一旦红薯块生了虫害,还不像水稻那般能及时察觉。
但种植红薯有必要吗?
沈筝想了一会儿,得到的答案还是——有必要。
红薯虽虫害多,但却是一种比高产水稻还要“贱”的作物——它对种植土质的要求极低,甚至乎水稻最为“讨厌”的沙壤土或壤土,反倒是它最喜欢的土质。
换句话说,水稻有多爱水,红薯就有多恨水。
一春一秋,一湿一干,二者齐驱,几乎能解决大周所有地区温饱问题。
等下次秋收前,她一定将红薯种兑换出来!
但有一个不得不注意的问题——谷贱伤农。
所以在这期间,她还要促进大周工商业发展,不能让农产大幅提升、农业过度饱和,从而对农人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思及此处,沈筝不禁叹道——世间万物阴阳调和,果然有利便有弊。她要做的,便是从中找到制衡之道,让双方相辅相成。
就在沈筝思索间,梁复又问了尹文才几个问题,梁复一一作答。
“下官推测,那些人应是抚舟府之人。因下官曾经派捕快追查,他们入了抚舟府地界......便没了踪影。”
“抚舟府?”梁复眉头皱起,自言自语:“既是他府之人,又是如何能联合县中粮铺供应商施压的?”
尹文才手上可用之人不多,故而探得的消息也不算全面,他只说:“下官也查过粮铺供应商,再往上便是咱们府中大商户莫家......”
他顿了顿,迟疑道:“再往后便查不到了。但下官觉得,莫家家业也皆在柳阳府,是咱们府中巨贾,又岂能......”
若是莫家所为,真被查到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正是如此,尹文才才会觉得,是有人故意将线索放在了莫家头上,就为误导他追查。
但沈筝听后却不这么认为——这事儿莫轻晚干不出来,但莫家家主可就不一定了。
同安县的稻种本就是定额售卖,早就售卖一空,而整个大周依旧是僧多粥少的局面。
故而稻种在柳阳府只称得上“较少”,但在远些地方的州府,便是“稀缺”。所以才会有人打百姓稻种的主意,待稻种到手,再好好倒腾几手,如何不算暴利?
“此事本官会如实禀告给余大人。”沈筝手指轻敲桌面,对尹文才道:“若余大人派人前来探查,您与府中知情人员,一定要将所知晓的情况悉数告知,包括您的猜测。”
尹文才闻言一愣,下意识问道:“您的意思是,莫家......”
难道莫家人真能心黑到对本地百姓下手?
“只能说不一定。”
沈筝并未咬死,但眼下余正青正在彻查莫家,若白云县之事真与莫家有关,那也算帮了个忙。
尹文才心里闷闷的。
他知道官商中都有黑心眼儿,但事儿落到自己头上依旧会不好受。
不过......
他看向身着素衣却依旧光彩溢目的沈筝。
还好,好好,还有沈大人在。
今日沈大人一来,他就仿佛吃下一粒大大的定心丸,仿佛一切艰难险阻都凭空散去。
沈筝看着穿戴整齐准备上府衙“求助”的尹文才,主动开口道:“粮食供应之事您且放心,待本官回府城后便与商人洽谈,以保证这期间白云县粮铺供应。”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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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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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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