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鸡鸣,沈筝从床上弹射而起,不过只坚持了片刻,又倒了回去。

  她身体沉睡,心中却不死心。

  若是靠近,便能听到她口中喃喃道:“医馆开业......不能睡......”

  但自我鼓励归鼓励,鼓励失败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沈筝还是没起来。

  待她真正起床时,已至辰时。

  晨曦初升,光影透过窗棂,与空气中的尘埃缠绵。但真正叫醒她的,是学子们的跑步喘息声。

  ——让学子们晨跑,是沈筝与李宏茂商量后决定的,但不全是为了锻炼身体。

  因为同安县的读书人,并不像沈筝前世某些书中描写的那般孱弱,以至于手无缚鸡之力。

  在村里,读书归读书,干活归干活,尽管他们的家人会制止他们干活,但一点儿活都不干?这不现实。

  农村活太多了,若你不干活,胆子便落在了你家人身上,有多少人能狠下心的?

  读书又不是断情绝爱。

  就拿许主簿来说,人看着瘦,其实他也有一把子力气在身上的。真正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不是家中过于强硬不让干活,就是生在小康甚至富贵之家。

  所以沈筝要求学子们跑步,还有另一层原因在其中。

  ——早上锻炼,确实有助于活络经脉,清晰头脑,对一天都有益。

  但她与李宏茂也考虑过,若有走读学子早上在家干了活才来的,那便不用晨练。

  总之像方子彦这种小胖子,是必须要锻炼的!

  沈筝火速洗漱穿戴好后,便含着早饭往李时源的医馆而去。

  如今医馆的铺面,是王家的。

  那间铺子位置较偏,王家闲置已久,在沈筝提出想找一铺子开医馆后,王广进立刻向她推荐了自家铺面。

  拿李时源的话来说,开医馆就跟开酒坊一样——酒香不怕巷子深。

  只要医术好,莫说铺面了,就算摆个摊儿,上门求医之人也能络绎不绝。

  沈筝当即决定就租王家铺子,按照市价将租子付给了王广进,却被他推脱了好一阵,最后还是沈筝提出不租了,他才堪堪将租子收下。

  除却县衙之人,县中百姓基本不知道医馆算是沈筝的产业。

  原因也很简单,她不想因为自己的存在,让县民们先入为主,对医馆蒙上一层滤镜。

  她希望县民们选择找李时源看病的原因,是信服他的医术,而非其他。所以今日她过去,也不想太过张扬,在一旁看看便好。

  秋日早晨微凉,昨日的雨气还未消散,好在今日老天爷赏脸,漏了点阳光。

  有三三两两县民从她旁边经过,看见她后面露笑意,“沈大人!您今日早!”

  沈筝一愣。

  什么叫她今日早,难道她爱睡懒觉一事,都传出县衙了吗?

  她面色不显,笑着回应:“大家早。”

  得了她回应的县民们总是很开心,笑得见牙不见眼,但他们却不敢太过打扰她,与她打过招呼后便目送她离开。

  沈筝穿过正街,绕过两条小巷,到了医馆门口,李时源正与台阶下的县民们说话,冯千枝站在他身旁,看见沈筝后双眼一亮,朝她挥手。

  李时源也发现了她,但他记着沈筝之前说过的话,只是朝她点了点头。

  他收回目光,笑着对众人道:

  “诸位,同安医馆,今日正式开业!但因着老夫开的是医馆,也就不说什么让大家伙多多捧场之类的话了!只能说,望各位尽量不来光顾老夫的生意吧。”

  众人一阵哄笑,纷纷称是。

  “老先生说得是,这医馆自是一辈子都不进来得好!”

  在场不少人是今日第一次见他,因着他这句话,对他印象极为不错。

  虽然方才话是那么说,但人生在世,生老病死,谁能没个头疼脑热的?不过是能捱就捱,能省则省罢了。

  众人都只注意他后半截话去了,将前半截的“同安医馆”四个字自动忽略。

  若是细想,他们便会发现,能冠上“同安”二字的铺子,在他们县中,终归是不一样的。

  今日的李时源换了身白色的新衣裳,再配上他银白的头发,微风拂过,显得他颇有些仙风道骨之意。

  “诸位,因着老夫初来乍到,咱们互不了解,所以便想着多说两句。”

  “老夫也不与你们吹嘘老夫医术何等何等厉害、何等何等不得了,这都是下手才能见真章的事儿。但老夫能向你们保证的是,老夫的医馆,绝不乱收费,无论是诊费,还是药费!”

  县民们闻言还是欢呼了两声捧场,但气氛却不是那么热烈。

  上医馆、看大夫、吃药,对他们来说,其实有些可望而不可及。

  医馆在百姓们口中,还有一个好听的别称——销金窟。

  看一次诊太贵了,诊费动辄上百文银子,再抓几服药,大几百文或是一两银子,绝对没跑。

  若是久病缠身,舍得看病吃药的百姓就更少了,像是这种情况,大多数人默认等死。

  ——就算要死,至少也得给家中留点银子吧,将家中银钱花光了再死,算怎么回事儿?

  这不活阎王索命吗?索的是一家人的命。

  所以百姓们对李时源的话,都不太追从。尽管他不乱收费,能便宜到哪儿去?

  医馆不都一个价。

  但李时源记下来的话,颠覆了他们百年来的认知。

  ——“凡来店中找老夫问诊的,一次诊费,五个铜板。”

  县民们被惊得目瞪口呆,来不及反应。

  多少?五文?吃一个包子的银钱,便可以问一次诊了?!

  这位老先生在说笑吧?

  李时源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下,介绍着冯千枝。

  “这位小姑娘,是我的弟子,跟着老夫学医也已有七八年了。若是大家伙愿意找她问诊,诊费,分文不收。”

  “嚯——”

  沈筝本以为,让县民们震惊的是诊费,却没想到是冯千枝本人。

  “这小姑娘这么小,便学了七八年医了?那她不还是个小萝卜头的时候,便已经在学了?”

  “这么小的姑娘,真有医术吗?别瞎开药吧......”

  面对质疑与一些不太好听的话,冯千枝并未委屈或是生气,而是往前一步,明眸善昧。

  “各位婶婶叔叔爷爷奶奶大家好,我叫冯千枝,如师傅所说,我跟着师傅学医有七八年了,别的不敢说,但我治个头疼脑热什么的,还是没有问题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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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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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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