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建国刚给她洗完了脚,邵母理所当然的吩咐道,“明天是交公粮的日子,每家要100斤粮食去粮站。正好你们学校不是明天公休吗?你去挑。”

  邵建国端着盆的手,攥紧了盆的边缘,他真怕一个生气,直接把水泼到她的脸上。

  脚也洗了,好话也说了。

  好处都还没有得到,居然让他去干苦力?

  虽然丰收的喜悦,都在这去粮站的路上能得到体现。

  可是他就没有参与过耕种,也不愿意体验这份喜悦。

  何况那可是100斤,粮站距离镇上不远,空着手走,他都得走一个多小时。

  还要挑着东西,这怎么可能啊?

  生在农村,却没有干过农活的他,觉得这太难了。

  下意识便是抗拒,张嘴就是拒绝,“不行。”

  “怎么就不行了?”邵母脸色板了起来,“一年到头没让你干活,也就是现在要你做点事。怎么就不行呢?”

  邵建国振振有词,抬着下巴说道,“我干不了农夫的活,我是读书人。”

  “那你说说谁能干?”

  “梨子去呗,不都习惯了吗?”

  邵母撇撇嘴,“亏你想得出来,她才14岁,又是个女孩子。要是把腰子给弄坏了,以后生不了孩子,你赔她一辈子啊?”

  村里唯一不算重男轻女的地方,就体现在这里。

  没有成年的女孩子,长辈大多数不会让干的太重的活,除非是没有办法了。

  大概大家认为,还小的时候做了太重的活,尤其是挑东西,会让子宫下垂,导致以后很难生孩子,是会害了女孩子一辈子的。

  大多数人家都没这么恶毒,尽量避免,太重的体力活,都会让哥哥弟弟去做。

  偶尔体现的这种“重”男“轻”女,算是为数不多的来自长辈的关爱。

  邵建国自然知道这种约定俗成的东西,他有些烦躁,“那你和她分着不就行了吗?”

  这句话一出,邵母直接就炸了。

  “我养你这么大,是让你来使唤我的吗?书真的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你明天把公粮挑过去交了,后天就接着去学校读书。要是你觉得,家里的重活都应该由女人来做,这个书读了也没用。”

  她是真的生气了。

  说出来的话也笃定。

  邵建国也不敢觉得她是气话了。

  想想未来的前程,他咬咬牙,“我没那个意思,算了,我明天去,行了吧?”

  想想一百斤的东西,要走那么远的路,还得顶着大太阳,就气不顺。

  应承下来之后,盆都不管了,摔了门就回屋。

  虽然没有干过农活,偶尔也需要背挑一点东西的,他知道这一百斤有多重。

  偏偏也挑得动,毕竟两个箩筐,一边五十斤,对于他来说有点困难,走走停停也不是事儿。

  但是想想就很累,也很痛苦。

  在心里发了狠,哪天不需要邵母,休想在他身上,得到任何一点东西。

  等着的吧。

  不管他怎么发狠,想着以后要报邵母强行逼迫他的仇,但是他现在只是一个初中生。

  不过是个初四的学生,还需要花家里的钱,本身没有任何能力,胆量也不大。

  再也不想去挑粮食,也必须得去。

  邵建国的人缘,一向不算好。

  同龄人很多都不喜欢他。

  因为他总喜欢以读书人自居。

  说话做事眼高于顶,好像别人靠双手创造粮食的,低了他的一等一样的。

  身上这股欠欠的劲,没被村里的毛头小子套了麻袋打,都是村里的治安够好了。

  自己去挑粮食,难免会被嘲讽一通。

  “唉是我眼花了?这位少爷居然来干活了。”

  “你别说,我都以为我没睡醒呢,赶紧点挑吧,这天怕是要下雨了,还是下的红雨。”

  “要不要这么损啊,人家说也体验一下人间疾苦,怎么啦!”

  一群十七八岁的少年,挑着粮食,带着丰收的喜悦,还不忘嘻嘻哈哈的挖苦。

  邵建国气得不行,“适可而止,我只是不想跟你们这些没读过书的人一般见识。”

  “没读过书咋了,我们靠自己的双手活着。不像你啊,一会儿想要邵大哥的房子,一会儿想要这个,想要那个的。”

  “看来初中的学校,是不教礼义廉耻的。”

  “真没劲,走了走了,交公粮去啦!”

  干习惯了活的少年们,挑着箩筐健步如飞。通天阁小说

  得去的早一点,不然的话,所有的公社一起交公粮,粮站就只有一个,要是去的晚了,排队都得排到天黑。

  把公粮一交,回家就能按照公分领粮食了。

  一般这个时候,家家户户都会做丰盛的晚饭,有条件的,还会去割点肉来。

  邵建国被挖苦了,偏偏还追不到他们,只能苦哈哈的挑着扁担跟在后面。

  顶着烈日暴晒,心里的怨毒几乎都要漫出来。

  对邵母的厌恶,又增添了几分。

  没有常年挑扁担,短时间还可以,没10分钟,就觉得扁担硌人的厉害。

  他都觉得肩膀好像破皮了。

  疼得根本没法继续挑。

  可看到大家健步如飞,他只能咬牙坚持。

  并不想这个时候露怯,让人看了笑话去。

  想法是一回事,体力又是另外一回事,他实在扛不住,就放下箩筐,原地休息了。

  这才走了不到一里地,好多人见了,都调侃笑话。

  “都十几岁了吧?怎么挑一会儿就不行了。”

  “还真没出息的。”

  “你懂什么,人家是要读书考状元,跟我们不一样的。不会挑扁担没关系,能拿笔就行了。”

  “也是,人家也从来都不用干活的。”

  明明说的像是好话,在邵建国听来,就是明晃晃的讽刺。

  他垂着脸没吱声。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一群没有见识的人。

  只想着在土里刨食,把力气大作为谈资。

  等到他读完书,分配了体体面面的工作,看这些人还有什么好说的。

  不论怎么想,在大家的催促下和监督下,也得挑着公粮往粮站赶。

  总觉得肩膀跟脚底都破了皮,从来没有觉得每天走的路,有那么遥远过。

  因为人缘太差,小姑娘们还好,不乏有那种喜欢文化人的,很少发出嘲笑的声音。

  但是男孩子们就未必了。

  村里现在就是这样啊,谁的力气更大,大家佩服谁。

  就邵建国这种,挑个扁担都得脸红筋胀的,对于大家来说,完全看不上眼。

  再加上邵母做的那些没脸没皮的事,谁都不喜欢邵建国。

  大人们还衡量利弊,把嘴巴闭得紧紧的,这些说大人也不是大人,又不算小孩的年轻人,就没有那么多的顾忌了。

  怎么爽快怎么来。

  这一路上,就没少尖酸刻薄的挖苦邵建国。

  简直就是把他当猴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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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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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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