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以来,莫栀山每日都会同翰林院众人一同抄录残卷内容,然后一起用膳。

  就这样,他成功地打入翰林院蹭饭小分队,成为蹭饭的一员。

  在这个过程中,莫栀山也经历了跟翰林院众人几乎一模一样的心理路程。

  他也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翰林院众人总是说沈恪庭带了个百宝袋。

  原以为那日尝到的蟹黄酱已经是人间至味,谁知后面沈恪庭又掏出一样又一样新奇又美味的吃食。

  每一样让莫栀山深深为之震撼,甚至颠覆了以往的认知。

  但让他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两样用途最为广泛的吃食。通天阁小说

  一是各种可以用来拌菜拌肉,拌饭拌面的酱料。

  不管那顿饭多么的寡淡无味,难以下咽。

  只要酱料一加,立马就化腐朽为神奇。

  第二样便是那可蒸可煮,可单独制成一盘菜,也可与主食一起烹制的腊肉。

  “瑾瑜,腊鸭腿个头这么大,真的要煮粥吗?”

  “瑾瑜,要不我们直接把腊鸭腿煮来吃算了,应该很香。”

  沈恪庭知道大家来到白水县后很不习惯,也没想着吃独食,每次都会拿出沈华筝备好的东西,为大家改善伙食。

  今日他又从“百宝袋”里拿出了腊鸭腿,打算煮一锅腊鸭腿山药粥。

  众人正围着沈恪庭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自己的意见,有人突然想到了上次吃到竹笋焖腊肉——

  “上次的竹笋焖腊肉就很美味,我现在想起来都要流口水了。”

  这话一出,众人便不由自主地回忆起那道竹笋焖腊肉的味道来。

  那一次,沈恪庭按照沈华筝写下的方法,做了一道竹笋腊肉煲。

  竹笋脆生生的,在焖煮的过程中充分吸收了腊肉的油脂和咸香味。

  一口咬下去,竹笋的清香和腊肉的咸香交织在一起,一种独特的口感在舌尖上展开,真的鲜得让人恨不得连舌头都一起吞下去。

  根本无需别的菜,光是就着那锅竹笋焖腊肉,就可以吃下几碗饭。

  听着他们的话,莫栀山也想到了那日的竹笋腊肉煲。

  竹笋清脆爽口,轻轻一咬,那鲜嫩的质感仿佛要在口中融化。

  腊肉香味浓郁,咸鲜的口感让人回味无穷。

  细细咀嚼,腊肉的鲜香和竹笋的清甜在口中相遇,形成一种令人沉醉的美味。

  莫栀山很喜欢那种感觉,那是满满的家常菜的味道。

  也是他离家后再也感受不到的温暖。

  姜诚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沈恪庭,“瑾瑜,要不我们这次也做竹笋焖腊肉吧,反正都是腊肉。”

  这么好的腊肉,总觉得煮在粥水里浪费了。

  其他人也跟他一个想法,都巴巴地看着沈恪庭。

  沈恪庭:……

  他摇了摇头,“不行,上次竹笋腊肉煲用的是豚肉。这次是腊鸭腿,用来煮粥更加合适。”

  眼看着众人开始变得垂头丧气,沈恪庭又补上一句:“这是我妹妹说的。”

  一听这话是沈华筝说的,翰林院蹭饭小分队一个个变脸变得飞快,开始无脑支持。

  毕竟大家都对沈华筝的手艺和品味有着谜一般的信任。

  “既然沈姑娘这么说了,肯定有她的道理。”

  “没错,既然沈姑娘交代了要煮腊鸭粥,那我们还是不要随便乱改为好。”

  “瑾瑜,就按照你原来的想法做吧。我们可以帮着打下手。”

  “对对对,需要我们做什么,你说一声就行。”

  就这样,一众人开始在厨房里忙碌了起来。

  有人帮着将腊鸭腿洗干净,剁成块。

  有人将淮山清理干净,切成片。

  还有人淘起米来。

  大家都出身不凡,以前哪里会干这些?

  但这段日子,硬是一个个都练成了厨房打杂小能手。

  问就是生活所迫。

  没办法,为了能够吃到一口好吃的,让他们做什么都行。

  沈恪庭按照沈华筝在纸上记录的方法,将洗干净的大米和处理好的腊鸭肉放进锅里熬煮,先用大火煮上半个时辰,然后将山药片也倒入锅中,再继续用小火煮上半个时辰。

  一开始用大火煮是为了让米受热快速上下翻腾碰撞开花,与此同时,干硬的腊鸭在高温下迅速膨胀开来。

  后面转小火则是为了让开了花的米粒慢慢的煮出胶质,煮成浓稠的状态。

  在细火中,山药会慢慢的变得软糯粉香。腊鸭也慢慢地释放出它的酒香与咸鲜。

  所有的食材在粥水的翻腾流动中融合在一起,鲜香十足,让人恨不得立刻打开锅盖,喝上一大碗粥。

  在这期间,沈恪庭还拿着勺子,将粥水顺着一个方向搅了搅。

  筝儿说了,时不时地往同一个方向搅拌粥水,不仅可以防止糊底,还可以让粥变得更加浓稠。

  开花的米粒吸收了腊鸭的咸香,变得鲜醇润滑,山药也被煮得绵软,略微轻轻一搅动,便同米粒融合在一起。

  升腾的热气伴随着一股霸道的浓郁咸香味弥漫开来,让人下意识地吞咽着唾沫。

  “好香啊,没想到腊鸭腿煮粥还可以这么香。”

  “闻起来那么香,肯定很好吃。”

  “还是沈姑娘聪明,幸好瑾瑜没有听我们的。”

  众人都不由自主地深吸了一口气,仿佛要把空气中所有的香味都装进肚子里。

  光是闻着这个味道,就觉得好饿啊。

  呜呜呜,什么时候可以开饭?

  在蹭饭小分队的殷切期待下,腊鸭粥终于煮好了。

  众人坐在餐桌前,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软烂飘香的腊鸭粥。

  腊鸭经过粥水的熬煮,原本的咸味淡了许多,粥汤却变得甘香醇厚。

  山药软糯香甜,几乎要被煮化在粥水里。

  腊鸭的鲜香和山药的绵软的口感很好地结合在一起,顺着香润浓滑的粥水一起融入嘴里,大家瞬间觉得煮粥时所有的麻烦都是值得的。

  莫栀山默默地喝完了一整碗粥,意犹未尽地放下了调羹,只觉得浑身都是说不出的舒畅熨帖。

  他似是想到了什么,脸上展露出一个笑容。

  这么多年了,也是时候回去看看了。

  看看京城究竟变成什么样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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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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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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