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娃子!
蜂石岩!
当李乘风提到发现了黑娃子,宋阳的心一下子就被勾了起来。
就像李乘风说的那样,如果能把它捕获,熊胆和熊皮卖出去,少说也能有五六百块钱进账。有了这笔钱,别说是建吊脚木楼了,就是盖砖瓦房都足够。
宋阳之前就有过这样的打算,想着能抓到两只黑娃子,这样自己和大哥建房的钱就有着落了。
但是,宋阳也清楚地知道捕捉黑娃子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他原本打算先从容易一些的事情做起,暂时不碰这种难办的事儿。
而且,黑瞎子所在的蜂石岩,是一大片悬崖峭壁。半山腰的小石洞里有一群蜜蜂住了很多年,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
知道这个地方的人不少,都惦记着洞里的蜂蜜,很多人都动过心思,可最后都没成功,只能干瞪眼没办法。
宋阳对那里的地形那是相当熟悉。
这绝对是个危险重重的行动。
再加上这里有一棵大漆树,虽然树叶都掉光了,可粗壮的树根盘绕在石洞的缝隙里。想要靠近洞口,肯定会和漆树有接触。
漆树可不好惹,就算只是从树下经过没碰到,也很有可能得疮病。甚至听说有人只是提到漆树或者做梦梦到漆树就得了疮病。
一旦染上,就得遭脱皮的罪,那种钻心的痒能让人发疯。
从小到大,长辈们一直叮嘱,千万别碰漆树。
正因为害怕得生漆疮,山里漆树虽然多,割漆能赚不少钱,可真正敢去割漆的人没几个,只有那些体质特殊、碰了漆树也不得疮的人才敢去干。
这时候,李乘风说出蜂石岩有黑娃子的事儿,宋阳虽然心动,可还是得仔细考虑考虑。
他想了很久,想起上辈子听说这里确实有一只黑娃子,后来被黑潭子村几个人一起打死了。
好像是用了炸子儿,把黑娃子炸伤了它才从石洞里爬出来。
就算是这样,最后还是损失了两条猎犬,大家追了大半天,放了好几枪,最后用火枪才把它打死,中间还差点伤到人。
黑娃子不像野猪皮那么厚,但身子也挺结实,火枪里的铁砂很难一下要了它的命。
“我年纪大了,如果再年轻十岁,早就把它抓回来了。前几天我去看过,还没人发现,不过蜂石岩离两边的村子都不远,说不定现在已经有人知道了,要是拖得时间长了,可能就没机会了。
你明天自己去把它抓回来,就当是出师的考验。要是连一只在洞里休息的黑娃子都搞不定,那你以后在山里打猎、采药的时候就得小心再小心,深山老林里的危险,比你想的可多多了。”
停了一下,李乘风接着说:“记住我的话,胆子要大,心也要细。特别要注意,有时候人的心比野兽还可怕。
你这小子聪明是聪明,就是太老实了,还特别重感情讲义气,这有好有坏,因为很容易吃亏。
我就是想告诉你,为什么那些不正经的猎人打猎总是偷偷摸摸?就是因为这里面全是算计和陷阱。你得学会灵活应变!”
得学会灵活应变……
李乘风说出这番话,重生过的宋阳怎么会不明白其中的意思。
他轻轻点了点头:“我记住了……明天我先去看看那黑娃子,然后再想办法。”
柴火上面挂着的铁鼎罐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煮了快一个小时,竹溜子肉终于熟了。
宋阳把几个干辣椒放在火塘里滚烫的灰烬上,也就半分钟,辣椒就被烧得黑乎乎的。
他把辣椒捡起来捧在手里,轻轻拍一拍吹掉灰,然后直接揉碎放到碗里,又去院子里的小菜地摘了点葱叶,在河沟里洗干净后切成葱花放进碗里,接着加上盐、姜末、蒜末,一份简单的糊辣椒蘸水就做好了。
拿来筷子和碗,宋阳给李乘风倒了大概二两酒,也给自己倒了一点,然后陪着李乘风一边吃一边聊天。
辣椒被烧得焦焦的味道,散发着一种特别的香气,让肉质紧实有弹性的竹溜子肉更加好吃了。
糊辣椒,也是李乘风的最爱。他经常买豆花回来撒上点糊辣椒和盐,就能吃得特别香,这种简单的蘸水正合他的口味。
酒足饭饱,天也慢慢黑了,收拾好碗筷,宋阳跟李乘风告别,带上自己的火枪和两条青川犬的小崽,沿着山间的小路回家。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很久了。
一家人正围在火塘边吃红薯当晚饭,宋阳推开门进来,大家都看向他。
“你这小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都等着你吃饭,实在等不及了我们才开饭的!”耿玉莲假装生气,站起来去拿碗筷。
宋阳赶紧拦住:“我在师傅那里已经吃过了,你们吃,别管我!”
“真的?”耿玉莲还是有点不相信。
“我还能饿着自己啊?”宋阳笑着说。
“幺爸,你去镇上有没有买好吃的?”云兰蹦蹦跳跳地跑过来,拉住宋阳的食指,抬头看着他。
云梅也回头看过来。
宋阳看着两个眼巴巴盼着的侄女,轻轻摸了摸云兰的头:“幺爸今天去办正经事,没买东西,下次去一定给你们买。”
“那你可别忘了哦!”
“肯定不会忘……快去吃饭!”
云兰这才回到火塘边,端起放在凳子上的饭碗吃起来。
而宋阳走到一边,把火枪里的头发、铁砂、火药和引火药都拿出来,分别放好,然后对耿玉莲说:“老妈,以后你和嫂子梳头发掉下来的都给我留着,我用火枪打猎要用……”
“我和你嫂子的头发,都塞在屋角那根柱子的裂缝里了,你拿去就行。”耿玉莲指着屋角的柱子说。
一家人吃饭的时候,更多的是看着宋阳摆弄火枪,宋建国开口说:“枪已经拿回来了,我知道你的心思在山上,我虽然不懂打猎的事,但也知道危险,你千万小心,没有十足的把握,别硬来。”
“我记住了!”宋阳点头答应。
“今天早上,王岳来过,说你们设的吊套套住了麂子,他已经背回来了,把四条腿绑住,放在家里,打算明天一早送到镇上去卖。”宋建国又说了一句:“他说你想买一把好火枪,钱要给你攒着,还想和你一起去打猎。”
对于自己这个发小,宋阳真是没什么可说的。
他把东西都收拾好,拿到楼上挂在床边,才回到火塘边烤火。等一家人吃完饭,他用鼎罐煮了红薯,喂了两只青川犬,然后打来热水早早地洗脚,上楼钻进冷冰冰的被窝,开始琢磨明天抓黑娃子到底行不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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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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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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