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其他小说 > 重生1979:发家从采药开始 > 第177章 要抢在我们前面?
  天还未大亮,宋阳心急火燎地往镇上赶。

  在靠近岩房坪方向的岔路口,原本一路小跑在前的四条猎狗突然狂吠几声,紧接着,宋阳瞧见山道上有一束手电筒的光晃来晃去,几条猎狗兴奋地飞奔过去,亲昵地围着来人又蹦又跳。

  宋阳举起手电筒一照,来人不是冯晓萱还能是谁?

  “哎呀,吓我一跳!”

  冯晓萱也认出了宋阳,小跑着迎上来,很自然地拉住宋阳的手,笑着打趣:“哟,今天可真巧!你这是要去镇上做什么呀?”

  “明知故问。”宋阳笑着晃了晃手中装着蜂蛹的袋子,“昨天上山又弄到了些蜂蛹,正打算去镇上找你,让你带到县城去卖呢。”

  冯晓萱用手电筒照了照袋子里的蜂蛹,惊喜道:“都挑出来啦……”

  “带着蜂巢饼太麻烦,你爸上次不是说挑蜂蛹费事儿嘛,我就提前弄好了,给他省点功夫。既然在这儿碰上你了,东西给你,我得赶紧回去,早点上山,跟人约好了。”

  冯晓萱小嘴一撅,佯装委屈:“我还以为你会说陪我一起去镇上呢……”

  宋阳心里一紧,这才意识到自己疏忽了,冯晓萱本就缺乏安全感,虽说表面上能上山打猎、采集山货,实则内心极为敏感。都快结婚了,自己居然还不懂得体贴,赶忙补救道:“就等你这句话呢!”

  该陪的还是得陪。

  冯晓萱瞬间眉开眼笑:“走,到镇上我请你吃酸辣粉!跟你说,黑市上最近来了个卖酸辣粉的大哥,味道好极了!”

  酸辣粉?

  宋阳还真有些日子没吃了。这可是蜀地最有名的小吃之一,用手工漏制的红薯粉条做成,在宋阳的记忆里,那味道别提多爽口了。

  听冯晓萱这么一说,宋阳顿时来了兴致。

  两人一路上说说笑笑,很快就到了黑市。

  这次,冯晓萱一到地方,就迫不及待地拉着宋阳来到卖酸辣粉的摊位前。

  大哥正在和面,他用明矾水和红薯粉熟芡,再加入红薯粉,揉合成面团。

  这大哥做法很特别,不用带漏孔的器具压制粉条,而是把和好的面团擀薄,手脚麻利地用菜刀切成细条,装进竹编漏兜,挂在泥炉上烧得滚烫的锑锅里煮。

  趁着这功夫,他迅速用姜蒜、花椒粉、盐、酱油、醋、香油和辣椒油调好料汁,又将小菜在漏兜里简单烫一下,等粉条煮熟,把粉条和小菜放入料汁,撒上炸得酥脆的黄豆和几颗花生,再倒入滚烫的汤汁,一碗酸辣粉就递到了两人面前,整套动作一气呵成。

  宋阳接过碗筷,和冯晓萱在旁边的小凳上坐下,稍微搅拌一下,就大快朵颐起来。

  虽说配料没那么丰富,但这味道依旧让人陶醉。

  入口时,麻辣鲜香酸几种味道完美融合,劲道爽滑的红薯粉更是让人欲罢不能,吃得那叫一个过瘾。

  可刚吃没几口,突然有人大喊:“那些家伙又来了!”

  一听这话,大家都明白怎么回事,瞬间,整个黑市乱作一团。

  卖酸辣粉的大哥动作极快,把各种家伙什一股脑儿塞进箩筐,倒掉烫粉的热水,也顾不上陈安和冯晓萱还没吃完,挑起箩筐就跑。

  宋阳和冯晓萱也不敢耽搁,囫囵吞了几口酸辣粉,顾不上喝滚烫的汤汁,直接泼在地上,把碗还给大哥,转身就往不远处的树林里钻。

  这是宋阳第二次被追着跑,他来黑市的次数不多。

  冯晓萱可就轻车熟路了,这一两年,只要天气和情况允许,她几乎每天都来。她对这里的地形了如指掌,哪里有坑、哪里有坎,都一清二楚,跑得比兔子还快,宋阳只能在后面紧紧跟着。

  直到确定没人追上来,两人才停下脚步,相视一眼,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真倒霉,吃碗酸辣粉都不安生。”宋阳忍不住吐槽。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要是可以,我以后也开个馆子。”

  冯晓萱小声嘟囔着,“酸辣粉、抄手这些我都会做,而且肯定比他们做得好吃。我还会炒好多菜,都是跟我外公学的,他说我比我爸还有做菜的天赋,乐意教我,我每次去他都教我一道新菜,我都学了好几道了。”

  宋阳笑着问:“你觉得我新房子旁边那个山洞用来开馆子怎么样?”

  “里面是够大,可做出来谁会去那种地方吃啊?”冯晓萱直接摇头否定。

  宋阳却神秘一笑:“那可不一定,现在没人去,等以后日子好了,有钱人多了,肯定有人愿意去。”sttgxcl.com

  但他转念一想,又觉得冯晓萱的想法可行,接着说:“你有这想法挺好的,等以后能光明正大开店了,我们在镇上盘个小店。平时忙家里的事儿,赶场人多的时候就来开店,也是个不错的营生。”

  这镇子小,山里的住户又分散,平时没什么人,可一到赶场天,四面八方的人都涌过来,还是挺热闹的,把握好了,每个月也能赚不少钱。

  “什么时候才能光明正大开店啊?”冯晓萱微微叹了口气。

  宋阳斩钉截铁地说:“明年够呛,后年,后年肯定行。”

  “你怎么这么肯定?”冯晓萱满脸怀疑。

  “改革开放了,要开放市场经济,以后能自由买卖,这是大势所趋。”宋阳没办法解释太多,只能简单提一下。

  冯晓萱点了点头:“希望能早点。黑市逛不成了,这些人不折腾一阵是不会走的。走,跟我去把东西交给别人,你不是还要进山嘛,早点回去。”

  “行!”宋阳应道。

  两人从树林里钻出来,绕到大路上,冯晓萱带着宋阳拐到镇子边上的一条土路上,走了一里多地,来到一片空地,只见这里浓烟滚滚。

  这里是桃源镇专门用青冈树烧木炭的地方,地上挖了不少土炉子,烧出来的木炭大多运往县城。越临近冬天,木炭的需求量越大,这也是附近生产队的一项副业。

  冯晓萱找到赶马车送木炭的中年人,把宋阳带来的蜂蛹交给他,两人便一起往回走,一路上有说有笑,分享着这几天各自的生活。

  冯晓萱接手了冯学文在山里找山货的活儿,每天回去主要给宁家庆准备午饭和晚饭,抽空喂喂猪和鸡,打理一下家务。

  她没去上工,有空就到周边山里找些山货,不过一个人不敢走太远,每天收获不多,但她觉得比上工强多了。

  听说宋阳进山一天就弄到十多斤蜂蛹和几十斤五灵脂,她羡慕得不行。

  “等我嫁过去,我也要跟你进山打猎!”

  “没问题啊!”

  两人一起围猎过野猪,冯晓萱在打猎方面丝毫不输男人,宋阳可不觉得她会拖后腿。再说,以她的性格,本就不是个安分的主。

  不知不觉,又到了两人分开的岔路口。

  “路上小心点!”

  宋阳恋恋不舍地松开冯晓萱的手,没想到冯晓萱突然踮起脚尖,在他脸上轻轻一吻,然后摆摆手转身就走:“明天见!”

  那一瞬间,宋阳只觉脸上一阵温热,整个人都懵了。

  看着冯晓萱远去的背影,他不禁感叹,这姑娘可比自己洒脱多了。

  直到冯晓萱的身影消失不见,宋阳才深吸一口气,满心欢喜地往回走。

  路过麻柳坡时,宋阳特意去王岳家的地基看了看。

  石匠还没来,王岳正挥舞着大锤,把开凿下来的大石头敲碎,许少芬则在一旁调制砌石墙用的三合土,这东西用量大,不提前准备根本不够用。

  看到宋阳来了,王岳很惊讶:“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我和我妈才刚到地基这儿,也就干了十多分钟。我还以为你至少还得半个小时呢。”

  “我回来早不好吗?能早点上山。”

  宋阳从怀里掏出卖蜂蛹的钱,“那些蜂蛹称过了,一共十二斤半,卖了二十五块钱……”

  他数出十二块五毛钱递给王岳。

  王岳也没客气,接过来直接交给许少芬。

  找蜂蛹是两人一起干的,功劳不分大小,赚的钱自然平分。

  “妈,我跟阳子进山去了,你在这儿慢慢忙。”

  王岳把大锤往旁边一放,跟着宋阳就走。

  “你们俩进山小心点啊!”许少芬叮嘱道。

  “阿姨,我们知道啦!”宋阳笑着回应。

  王岳跟着宋阳进山打猎,王宏远和许少芬两口子从来没反对过。

  宋阳在山货分配上一向大方,每次进山都能有收获,不管是钱还是肉,都比老老实实上工赚得多,这种好事,他们自然没意见。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每天都往山里跑,收获了不少蜂蛹和蜂蜜。不管是树上的葫芦蜂、九里蜂,还是地下的大小马蜂,只要能找到,就统统拿下。

  但对于蜜蜂,宋阳没有赶尽杀绝,也没想着把蜂收回来养。每次打开洞穴,他会根据蜂蜜的情况,取走一部分,然后把洞口重新堵上。

  这个时节,没剩多少时间花草就要凋零了。这时候把蜜蜂收回去很难养活,不留够过冬的蜂蜜,蜂群很可能会被饿死,所以必须手下留情。

  只要记住蜂群的位置,明年还有机会取蜜,多知道几个蜂巢的位置,就相当于在山上散养了一群蜜蜂,积攒起来,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这几天,宋阳几乎每天都会早早地在岩房坪到镇上的岔路口等冯晓萱,镇上黑市的小吃摊,不知不觉成了两人约会的好去处。

  这段时间,他们收获颇丰。除了蜂蛹和蜂蜜,还挖到了好几只竹鼠,遇到一群二十多只的锦鸡,打了五只回来,还猎到了两只麂子。另外,在一处悬崖上又发现了一只寒号鸟。

  王岳专门回去拿了绳索,拴在树上。宋阳体重轻,打了下降绳结,带着尼龙袋,降到洞穴附近仔细搜寻,在一个瓦缸大小的石洞里,又挖到了三十多斤五灵脂,拿回去后放在盘龙湾晾晒。

  算下来,除去还没卖的五灵脂,两人每天每人都有十几二十块的收入,在这个年代,这可是相当可观的。

  当然,这多亏了宋阳有冯学文这条稳定靠谱的销路,换作别人,可没这么容易。

  冯学文那边,总是优先收宋阳的山货。

  第二天早上,两人上山,终于发现了大家伙留下的痕迹。

  那是山崖上一个腐朽的树桩,他们是顺着蜜蜂飞行的轨迹找到的。到地方一看,树桩被扒拉得乱七八糟,里面的蜂巢被掏得干干净净。

  从留下的痕迹判断,是一头黑熊昨天傍晚干的。

  之前他们也发现过一些野兽的踪迹,豹子的踪迹难觅,野猪倒是常见,宋阳瞅准机会,悄悄靠近,打了一头两百来斤的母猪,主要是想给几条猎狗改善伙食。

  他们也看到过黑熊在树上抓挠的痕迹,不过不是新鲜的,香獐子的踪迹更是一直没出现。

  终于看到新鲜的痕迹,而且才过了一晚上,宋阳当然不会放过,当即让几条猎狗嗅了嗅气味,一路追踪下去。

  这一追就是大半天,黑熊没找到,反倒从山里惊出一只香獐子。

  两人到香獐子出现的地方查看,浓烈的麝香气味表明,这是一只雄性香獐子。眼看找到黑熊还得不少时间,看这天色,显然来不及了。

  宋阳本着进山不能空手而归的想法,当即改变目标,对几条猎狗发出指令:“去!”

  旺财领头,一路狂吠着,朝着香獐子逃窜的方向追了下去。

  香獐子跑得又快又能跳,猎狗在这密林中想跟它比拼速度,有点困难。

  不过,和麂子一样,香獐子耐力不足,跑久了终究会体力不支,被猎狗追上。到时候,它要么上树躲避,要么攀上石崖。

  宋阳和王岳加快脚步,朝着猎狗追去的方向赶。几分钟后,猎狗的吠叫声渐渐停了下来。

  宋阳心中一喜,知道香獐子被围住了。

  两人加快速度赶过去,远远就看到香獐子被追到山沟对面一片石崖离地四五米高的地方,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看着下方狂吠的四条猎狗。

  跑不掉了!

  宋阳放慢脚步,调整呼吸,和王岳一起走了过去。

  可两人还没下到山沟里,突然听到两声枪响,站在石崖上的香獐子瞬间滚落下来。

  “这是要抢在我们前面啊?”宋阳眉头紧皱。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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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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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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