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坐拖拉机出行,没有遮挡的地方,冷风直往人身上钻,普通人很难承受。
沈从钧作为北方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气候,但叶珍珍却不一样。
沈从钧担心她会受冻,所以想尽量避免她出门。
然而,叶珍珍听到可以去县城的消息后非常高兴,因为正巧她也有事情要去处理。“我也想去县城看看,办点事,带我一起去吧。”她说。
看着叶珍珍期待的眼神,沈从钧虽然有些担心,但还是答应了:“好,那你明天记得多穿点衣服,别让自己着凉了!”
叶珍珍开心地点了点头:“好的,我会注意的!”
旁边,沈清阳听到了去县城的消息,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小哥,我也想去!放假了没啥事做,正好出去看看。”
沈从钧关心地问:“你不嫌冷吗?这大冬天的,感冒发烧可不好受。”
齐大花在一旁插话:“等天气暖和点再带你去吧,现在太冷了,小心冻出病来。”
沈清阳想起去年冬天的经历,当时他坚持要去县城,结果路上吹了风,回到家就发高烧,病了好几天。
想到这里,他决定还是等天气暖和些再去,毕竟生病躺在床上,连出门玩的机会都没有,实在不划算。
第二天早上,沈从钧开着拖拉机,带着装备齐全的叶珍珍出发了。
她穿上了最厚的大棉袄,内搭毛衣和保暖内衣,还贴了几片暖宝宝。
尽管外面的风很冷,但叶珍珍包裹得严严实实,感觉还能忍受。
沈从钧的棉衣太单薄了,幸亏他体质好,换成别人可不一定扛得住这样的寒冷。
这次进城,无论如何都要给他添置一件军大衣。
冬天的气温低得吓人,没有件厚实的棉衣,真是难熬。
在家里还能烤火或钻进暖和的被窝,可是一出门,那冷风就像刀割一样刺骨。
这次去县城,沈从钧只带上了叶珍珍,两人难得有机会享受二人时光,他当然不愿意让其他人搅局。
路上,沈从钧对叶珍珍说:“你一个人要小心啊!”
叶珍珍回答说:“没事!我这么大个人了,能照顾好自己,白天出门也不至于遇到什么危险。”沈从钧点了点头,嘱咐她办完事后记得来找自己。
到了县城,叶珍珍下车后,沈从钧便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忙碌了一上午,叶珍珍看看时间,已经过了中午饭点。
她决定不再继续出货,而是先去供销社买点东西。
她需要的生活用品已经列好了清单,但最重要的是要买一件军大衣。
走进供销社,叶珍珍向售货员询问:“您好,请问这里有卖军大衣吗?”售货员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边的冬天特别冷,所以军大衣在这边都是比较受欢迎。
城里的有钱人都比较喜欢买军大衣来保暖过冬。
不过,军大衣的价格可不便宜,叶珍珍一打听,除了需要布票和棉票外,还得额外支付三十二块钱——这几乎是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尽管价格高昂,但对于现在的叶珍珍来说,并非完全负担不起。
因为她最近在黑市上也做点小生意,赚了些外快。
原本的她可能连想都不敢想。
想到这是给沈从钧准备的礼物,叶珍珍心里暖洋洋的,觉得这笔钱花得值得。
“行,给我拿一件!”她干脆地对售货员说,付了钱和票。
拿到钱后,售货员根据叶珍珍提供的尺码,挑了一件合适的军大衣给她。
买完军大衣,叶珍珍走出供销社,心里盘算着下一步的目标——买一辆自行车。
目前每次进城都要搭拖拉机,实在不方便。
有了自行车,无论去哪儿都容易多了,出外做生意谈合作都会比较的方便,也能更快地积累起自己的财富。
将来,等经济条件好转了,她还打算买房子甚至店铺,最好是能拥有一座四合院。
想到这里,叶珍珍的心情更加坚定了。
这时,沈从钧办完事回来了。通天阁小说
看到叶珍珍,他立刻关心地问:“还没吃饭吧?”叶珍珍点点头,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沈从钧拉着她的手说:“走,我带你去国营饭店吃点东西。”
虽然叶珍珍觉得这样太奢侈了,建议回去了再吃,但沈从钧坚持说:“回去太晚了,清云考试结束也得等到下午三四点,回到家怎么也得四五点,长时间不吃东西对身体不好。走吧,咱们先填饱肚子再说。”
其实,要是只有他自己,他宁愿挨饿或带些简单的食物充饥,也不会去国营饭店消费。
但为了叶珍珍,他愿意破例一次。
知青虽然日子过得紧巴巴,但他不愿意委屈叶珍珍,总是想尽办法给她最好的。
这次,沈从钧坚持自己的选择,叶珍珍只能随了他的意。
“等一下,先穿上这件军大衣再去吃饭。”她边说边从包里拿出一件厚重的军大衣递给沈从钧。
看到这件军大衣,沈从钧愣住了。
“这军大衣你是从哪儿来的?”他问。
“给你买的,快穿上!”叶珍珍催促道。
听到这话,沈从钧心头一热。
媳妇居然给他买了件军大衣?要知道,这种衣服既保暖又珍贵,价格不菲。
他的同事们都羡慕不已,因为那得花上三十多元才能买到一件,而这点钱足够买好多粮食和肉了。
现在,媳妇竟愿意为他花费如此多的钱,这让沈从钧既感动又心疼。
他明白,叶珍珍送的不仅仅是一件衣服,更是她的心意和深情。
尽管心中满是感激,沈从钧还是担心叶珍珍为他破费太多。
“媳妇,这军大衣太贵了,我不能接受,我们去供销社把它退掉吧。”他说。
但叶珍珍坚决不同意:“这是我特地为你买的,怎么能退呢?你不穿我就生气了!”她假装生气的样子,让沈从钧有些无奈。
“可是……”沈从钧还想说什么,却被叶珍珍打断了。
“贵有什么关系,我买得起!沈从钧,我有钱,我就是要买给你,你必须收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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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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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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