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祝晨曦穿着崭新的衣裳,衣服上的绣图栩栩如生,虽然只是棉布的材质,但一定价格不菲。

  站在她旁边的少年,穿着学子们常穿的襕衫,襕衫上绣着低调的黑色祥云纹,头上戴着方巾,贵气逼人。

  钱金凤愣在当场。

  祝晨曦嘲讽一笑,“娘,还傻站着干嘛,我带着你女婿拿着回门礼来看你了。”

  钱金凤心头一紧!什么?女婿?

  元家不是穷得叮当响吗!她都打听过了,为了给儿子冲喜,准备彩礼钱,举行仪式,元家把钱都借遍了!

  两个人怎么有钱穿这么好?这崭新的衣服一看就是新做的!那精致的绣工,这样一件衣服就要二三两。

  还有,她打听的好好的,祝晨曦要冲喜的夫君是个臭无赖,好吃懒做就知道啃爹娘,啃他七个姐姐,怎么眼前这个少年如此一表人才?

  看眼前少年的气质,倒是像读书人。

  祝晨曦笑着说:“娘,你欢喜傻啦?还不把人迎进去,这可是你给我千挑万选的好女婿!”

  元盛也打量着祝晨曦这位后娘,高挑的细眉,丹凤眼,脸上涂脂抹粉的,一股马叉虫气息扑面而来,难怪把岳父迷得五迷三道的。

  元盛沉吟一声,“岳母大人,您这是把晨曦卖了,所以不让我们进家了?你卖女儿岳父大人知道吗?”

  “女婿说得哪里话,什么卖不卖的,快请进。”钱金凤终于从懵逼状态回过神来,又恢复了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

  如果元家不找过来认亲,她根本不怕卖祝晨曦这事败露,秀才夫君思想传统,祝晨曦已经和元家成了结婚大礼,不可能再有什么改变,最多骂她一顿。

  但现在女婿找上门了,她如果不接待,夫君知道,她会罪加一等。

  看祝晨曦和女婿这架势,估计要长期来往给她添堵呢。

  最关键,她现在搞不清楚这个女婿的底细,眼前这个少年不太像山后村的赖子元盛。

  虽然他衣服的材质看起来普普通通,并不贵重,但是衣服上的黑色祥云暗纹看起来很上档次,保不齐是哪个富户家的儿子,或者地主家的小少爷。

  当务之急是先搞清楚祝晨曦这夫君的身份。

  元盛,祝晨曦跟着钱金凤进了门。

  一行人在祝家堂屋坐下,一张八仙桌,几把雕花的酸枝木椅子,墙上挂着几幅书画,颇为雅致。

  元盛坐定后,好奇地问,“岳母大人,您家看起来也不算贫穷啊,何至于把晨曦卖了?”

  钱金凤有点烦,这女婿不是省油的灯。

  她还没开口,祝晨曦就说:“娘卖我是为了给姐姐张美如,不,祝美如准备嫁妆。”

  祝晨曦的爷爷奶奶,只生了父亲祝德海一个儿子,老两口去世了,祝德海又在涞水县,家里钱金凤最大,钱金凤才敢这么肆无忌惮。

  钱金凤笑着说:“晨曦,有你这么说娘的嘛,你这是辜负了娘的一片苦心啊!娘正是打听到山后村元盛小郎君长得十分俊俏,才让你嫁给他。难道你对现在的夫君不满意?”

  钱金凤打量着祝晨曦和元盛的脸色,发现两个人脸色如常,说明这个少年就是山后村那个坑爹的臭无赖元盛。

  元盛的消息是她亲弟弟打听的,绝对差不了。

  看着元盛穿得人模狗样的,原来是驴粪蛋子皮面光,其实是个废物草包。

  钱金凤顿时松了一口气。

  吓她一跳,她还以为是哪个富户或者小地主家的小少爷。

  哼!一个乡下泥腿子。不,这元盛还不如泥腿子呢。泥腿子至少踏实肯干,家里人不会没饭吃。臭无赖可什么都干得出来,卖媳妇卖儿女,也不是不可能。

  两个人身上的新衣裳,还不知道是怎么偷鸡摸狗得来的呢。

  元盛这次过来,估计是听说祝晨曦的岳父是秀才,跑来打秋风或者占便宜来的。

  不足为惧。

  钱金凤的下巴微微仰着,顿时又恢复了往日的嚣张表情。

  她给自己倒了一盏茶,悠闲地喝了起来,元盛和祝晨曦跟前不要说茶,一碗白水都没有。

  祝晨曦的座位正对着院子,她看到祝青杏进了院子,脸上露出了狡黠的笑。

  她知道,爹要回来了。

  “娘,你看我和夫君这两身衣服怎么样?”

  钱金凤莫名其妙,以为这个继女要炫耀,“材质一般般,绣工倒是好,三两银子顶天了。晨曦,嫁人就要勤俭持家,不要家里一屁股饥荒还打肿脸充胖子做好衣裳。”

  可不是嘛,元家一屁股饥荒,还花这么多银子买这么好的衣裳。

  “咱家是耕读之家,可不能做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败坏祝家的门风。”说完钱金凤还用眼角瞥了元盛一眼。

  元盛和祝晨曦对钱金凤的指桑骂槐无动于衷。

  祝晨曦脸上带着灿烂地笑,“娘,这两身衣服啊,都是我自己做的,布料就几百个大钱,我两天就做好了呢。”

  “什么?!”钱金凤当即变了脸色!

  这两身衣服的绣活居然是这个丑八怪做的!这绣工属于顶尖的!按照这个速度,这小丫头片子一天靠刺绣就能赚二两银子。

  那一年就是六七百两!

  她夫君祝德海一年收的束脩才一百二十两!

  这个死丫头,居然把自己绣活这么好的事瞒得严严实实,这是诚心不给她赚钱,不让她好过啊!

  早知道她有这个手艺,她就把丑八怪养到老,养到死!天天在房里给她做绣活!

  钱金凤冷笑两声,“祝晨曦啊,祝晨曦,你倒是瞒我我得紧啊,你安的什么心!”

  祝晨曦已经看到了父亲的衣角。

  她靠近钱金凤,用很小的声音说:“没错,就是你想的这样。”

  钱金凤火气上窜,以前一条在她手底下讨生活的狗,敢这么挑衅她?她当即对着祝晨曦的脸就抽了一巴掌。

  元盛一直防着她呢,一把抓住了钱金凤的手腕,“岳母大人,晨曦现在是我元家的媳妇,不是你想打就能打的。”

  “想打就打!祝家就没人管得了你?难怪你敢把祝家的女儿卖了,给张家的女儿做彩礼!”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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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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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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