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王还在那里叽叽喳喳:“怎么,本王戳穿你的龌龊心思,你无话可说、无言可驳是吧?本王是绝不会遂你的愿!”

  说完,吴王拂袖而走。

  沈薇嘴角抽了抽。

  这人脑子有病!

  ...

  引路人生病,队伍暂时在驿站歇脚。吴王回到驿站院子里,一屁股坐在石板凳上生闷气,心里还是不畅快。

  好个元喜儿!

  为了当王妃,竟做出这样大胆的事!

  “王爷,请用茶。”侍卫张五郎端来一碗热茶。

  吴王接过茶,没有当即喝完,而是问:“张五郎,要不本王把沈卫——哦不,元喜儿逐出队伍?”

  张五郎委婉劝道:“王爷,不能赶走她。”

  刚离开东临国的国土,前方漫漫长途,没有引路人堪比瞎子走路。

  吴王捧着茶碗,若有所思:“你的意思是,元喜儿对本王情深义重、至死不渝。她明知前途艰险,依然冒着生命危险追随本王,她这样的姑娘很难得?”

  侍卫张五郎:“...”

  他不是这个意思。

  侍卫张五郎开口:“王爷,还是留下元喜儿吧。”

  队伍需要她。

  吴王咕噜喝了大半碗的茶,心里还是烦躁,他叽叽咕咕地说:“你劝本王留下元喜儿?可本王要娶的女子,是这世上最非凡最美丽的姑娘!本王把元喜儿留在吴王府,该如何向未来的王妃解释...不过,她对本王一往情深,本王实在不忍辜负,要不纳她当妾吧。”

  张五郎:...

  张五郎委婉解释:“王爷,属下的意思是,让您把元喜儿留在队伍里。”

  不是让你把她留在王府当妾!

  且这一路上,张五郎经常和元喜儿聊天。张五郎在元喜儿的眼睛里,只看到她对吴王的嫌弃,没有一丝丝的爱意。

  吴王没好气瞪了眼张五郎:“你这小厮,简直胡来!元喜儿卧床不起,本王岂能趁人之危,在行路途中要了她!看你老实巴交一个汉子,思想竟如此下流龌龊。”

  张五郎噎住,半晌吐不出一个字儿。

  跟着吴王混,泼天的富贵没轮到他,泼天的屎盆子天天扣他脑袋上。

  吴王喝完一碗热茶,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下定决心。

  他风风火火回到驿站屋子里。

  沈薇正靠在床沿,皱着眉喝元福送来的风寒退烧药。吴王推开大门冲进来,惊得沈薇差点把手里的药碗砸过去。

  元福:“王爷,瞧您急匆匆赶来,莫非队伍遇到土匪了?”

  吴王大手一摆:“没有土匪袭击。元喜儿,本王刚才和张五哥畅聊一番,经过他的提醒,本王决定成全你。”

  沈薇满头雾水。

  成全她什么?

  吴王铿锵有力道:“若是本王能平安回国,便纳你为妾!”

  一口苦涩的药水卡在喉咙里,沈薇被呛到了,咳个不停。她简直不理解吴王这家伙的脑回路,沈薇剧烈咳嗽,连连朝吴王摆手。

  她才不当什么妾!

  她要回庆国继续养老!

  吴王看沈薇连连摆手,以为沈薇不满意。他俊脸变幻莫测,驻足在原地思考片刻,终于妥协:“罢了,当妾实在有些委屈你。将来本王纳你为侧妃,可好?”

  沈薇:“咳咳咳咳——”

  ...

  队伍没有在驿站逗留太久,次日天亮后,队伍再次踏着晨光出发。沈薇还有些发低烧,喉咙只能发出低哑的声音。

  她戴上遮风帷帽,把今日要行驶的路程指给张五郎看。沈薇再骑上马,准备继续走在队伍前面。

  吴王打量她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心里叹口气。他招呼沈薇:“来和本王坐马车,不必骑马。”

  沈薇在脑海里权衡片刻。

  她风寒未愈,风中骑马确实容易出事。沈薇做任何事,只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向,于是她果断地下马,钻进吴王的马车里。

  吴王啧了声。

  她竟这般迫不及待。

  队伍继续出发。马车里舒适多了,坐垫柔软,避风避寒,沈薇喝完风寒药,歪着脑袋靠在车壁,抓紧时间补充睡眠养足精神。

  她下午要去的地方是玟州。

  玟州很乱,整个队伍必须得提高警惕,提防恶人抢劫。

  吴王默默地品茶,沈薇就坐在他对面,双眸紧闭靠在车壁,吴王情不自禁端详着沈薇的睡颜。

  皮肤还是又黑又糙,相貌勉强算清秀,瘦得像只猫,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她都达不到美人的标准。可吴王看着看着,竟莫名觉得她还挺漂亮。

  睡觉的姿势很好看。

  气质极佳。

  吴王忍不住开始反思自己:“难道本王在吴县待得太久,没见过美人儿,现在看到一只黑猫都觉得眉清目秀?”

  沈薇被他的声音吵醒,她不耐烦睁开眼:“什么猫?”

  风寒未愈,声音很哑。

  吴王忽然觉得有点热,口有点渴。

  他心虚地喝了一碗茶水,不敢看沈薇的眼睛:“没什么...你,你继续歇着。”

  车队沿着官道继续行驶,速度很慢,远处已经能窥见庆国的边境山脉,还有那条流通两国的明远河。下午,沈薇睡够了,醒来后摊开地图,开始研究接下来的路程。

  最危险的一段路,在玟州。只要穿过玟州抵达庆国的疆土,自会有沿途官员接待,安全性有足够的保障。

  正当沈薇思索着路线时,马车外传来张五郎的声音:“王爷!有消息。”

  吴王掀开车帘:“什么消息?山匪劫道?”

  张五郎摇头:“不是山匪。是庆国尚书令沈修明。他在玟州歇脚,派人来传信,说他在玟州等咱们。”

  吴王茫然,随即满脸欣喜:“他不在燕京城,跑来玟州作甚——管他了!这回不用担心在玟州被抢劫,直接赖上沈修明。”

  庆国尚书令出门,自然带了武艺高强的护卫。吴王悬吊吊的心落地,恨不得马上飞到玟州,躲在沈修明这棵大树下。

  “前面亭子歇一会儿,都去河边洗把脸提神儿,天黑前赶到玟州。”吴王欢天喜地下令。

  沈薇也很意外。

  沈修明居然跑到玟州了?难道是为了找她?

  沈薇暗中松了一口气,只要能和沈修明碰面,她回庆国这事儿十拿九稳。下午太阳温热,沈薇走出马车透气儿,她低烧还未好全,额头脸蛋微微发烫。

  元福去河边打水,要给沈薇熬风寒药。沈薇走到河边,掬起一捧水拍拍脸。

  冰冰冷冷的河水覆面,她稍微清醒了些。沈薇袖子擦去面上的水,听到身后传来响动,她以为是元福,便回头道:“风寒药熬好——”

  剩下的话卡在喉咙里。

  河畔不知何时,已经被乌压压的黑色铁骑侵占。

  明远河水缓缓流淌,印刻“南楚”二字的雪红旌旗在风里舒展。逆着凛冽的日光,沈薇看到一道高大的人影朝自己走来。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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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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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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