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股决定脑袋,花匠以前只是一个贫苦的种花匠,无名无姓无依无靠,但是他现在因为种植手艺被大王无意中选中,土豆和苜蓿草的成功种植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土豆的大丰收,土豆能做为主粮养活人的巨大作用,土豆的产量让所有人赞叹,内阁震动把自己一个贫苦的农夫任命为帝国的农业部长,一部之长这得是多大的官?
他能做吗?他能做的来吗?他在心里一遍一遍的问自己,心里又一个声音告诉自己,你可以试试,可以试试!
花匠不理花府中众人殷勤的庆贺声,他决定找一个明白人去指点指点自己。建议自己今后该如何走?如何做?
这帮跟着自己一起劳作的老兄弟。
他们虽然值得信任,也是在以前相互帮助的好兄弟,他们朴实丶肯干,做农活是一把好手,但心眼却实诚的可怕,认死理,他们在一起干活计没有说的,个个顶尖的棒,但要是说有什计划丶规划什么的,他们怕是连计划丶规划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又会有什么建议!
王博古,这是他唯一认识的读书人,知道的又多,去过的地方也多,听说以前还是一个大家族里的读书种子,现在还是自己新认下的长辈,但他就是不想找他问主意,他虽然从没读过书,但他在羌人贵族府内长年种植花卉,他见过许多读书人是如何的瞧不起自己这个花匠,见过读书人是如何高傲却又心黑如煤,总之,他敬佩读书人的学识,又深深鄙视读书人不识五谷。
王博古虽然让他儿子王适之与自己一起学习大秦文字,以兄弟相称,更让其子认自己为兄,但终究拒绝了收自己做他的学生。他能从王博古微笑的老脸上,看到似曾相见的神情,那是深藏在骨子里的高傲与鄙视。
他坚信自己若是向王博古讨教建议,那自己就是被王博古卖了,他都发现不了是谁挖坑埋的他。
王适之,那小子更不行,他们虽然一起学习大秦文字,他虽然尽心尽力的教他学习大秦文学,他虽然象他老子说的那样,聪明、好学、记忆力强,他虽然是个听话的好后生,干农活也卖力,与他也兄弟相称,可从他那声兄长,他听出了骨子里的高傲,听出了对他的鄙视。
王适之虽然学识继承了他老子,但心眼还很弱小,见识更是比不上他老子,花匠看不上王适之的建议,所以他也被排除了。
现在只有一个人是他信任的人,那人与他一样出身贫苦,只有一个名,以前看不起他的人多的是,像狗一样到处流浪,到处找吃的,他们老兄弟中就有人给过他一口吃食,那个人也是遇见大王后发达起来的,现在率领秦军在荒原上清扫野兽和游牧羌人。
昨天他们回城休整,花匠想起来给自己出主意给建议的人就是秦黑狗,以前他是贫苦人中的传奇,以后他老匠将成为贫苦人的领头羊,相似的经历丶相同的出身更让花匠信任,花家就是在他酒后随便建议一下,便发展到今天的模样。
想来想去也只有黑狗兄弟的建议才靠谱,而且他们现在都是大秦帝国的官吏,是一伙的,他的建议当然更可信,更适合他。
花匠一边走向军营,一边完成了所有思考,他虽是贫苦人,是农夫,但他并不蠢也不傻,而且还很聪明,从他已经学会大秦文字能读能写便是明证。
花匠满怀自信来到秦黑狗的军营内住处时,眼前的秦黑狗还是让他大吃一惊,秦黑狗穿着一身笔挺毛毡料子做成的奇怪衣服,黑色的毛毡料子像高级皮毛一样象是会发光,一双黑色牛皮的长靴,身上系着宽紧贴身的牛皮黄棕色带子束着,腰上挂着精致的横刀和青铜色的短剑,手上带着当下最流行的手套,这身装扮一下把两人分割成两个世界的人。
正在花匠发怔看着秦黑狗时,秦黑狗先向花匠敬了一个标准军礼,不待花匠反应,便大笑着迎上花匠,一边将花匠往屋内拉,一边大笑着说,“花部长大驾来访,秦某蓬荜生辉,恕罪!怒罪!”通天阁小说
花匠反应过来,一边跟着秦黑狗入屋,一边忙说,老黑,你跟我客气什么,什么部长不部长的,我是你的花老哥,再说什么花部长的话,便是在骂我,我转身就走。
秦黑狗把花匠让坐下,又让侍女上茶水,客气的回道,花老哥现在是大秦帝国农业部部长,官职比秦某高许多,虽然我们不属一个体系,仍是上官,秦某人也不能象以前那样随便!
花匠虽然打听过一些大秦帝国官吏的体系,仍然弄不明白秦黑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而且他打听的人也是叫别人说的,也不知道传了多少遍,传的事与事实差距有多大,听秦黑这样一说,便想到秦黑当秦吏比自己时间长,肯定知道的比自己多,看来找秦黑兄弟出主意给建议却实靠谱。
花匠便向秦黑请教大秦帝国官吏体系是什么意思,什么是不同体系。
秦黑对花匠比较熟悉,以前在流浪时也曾偷偷吃过花匠食物,只是那是偷,花匠也不知道,他也不好意思说,只是对花匠当年不追究丢失的食物非常感激,那年月食物就是一条命,花匠孤身一人又在羌人贵族家里干活,黑狗偷花匠的食物心里没有负担,他也偷过羌人贵族家里的食物,被人举报説食物丢了,虽然最后没有抓往黑狗,可管理食物的汉奴被羌人贵族抽死了五个。
黑狗那时就不再随便偷羌人贵族家中的食物,不是他怕了羌人贵族,不是他不饿,他只是不想因为自己连累了那些汉奴,他始终记得是一个孤老的农夫,偷羌人的食物把他喂养大,最后就是因为一件小事被连累,让羌人老爷给吊死了,自己也不愿给羌人当奴隶,便在农夫被吊死的当爷天晚上咬死了告密的汉人连夜跑出望北城外的羊圈。
在荒原上有好几次差点被野兽吃了,好不容易才跑在铁散关外,他便在荒原上生存下来,总有一天会被野兽吃掉,或被游牧羌人杀死,在荒原上他练就了一项特殊技能,他能和平的和敖犬相处,晚上向偷偷们潜入游牧羌人的羊圈搂着羊一起睡,敖犬也不防碍他,见他从来不叫,羌人接近时还会叫出声提醒自己,这也是他能活到现在的重要原因。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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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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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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