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自带锦鲤穿六零 > 九十一章 话说读书
  天气热的正午,大人完全不想出门,也就只有小娃娃们,顶着大太阳爬山钻林子。

  秋月特意来找尽欢,想着一起去山里摘乌梅。

  乌梅,正式盛夏时候的产物,其实刚摘下来的新鲜梅子,只能叫青梅或者黄梅。

  梅子要经过特殊烟熏方法制成或者用盐水日晒夜浸,十来天之后梅子上面生出白霜来,才能叫乌梅或者白霜梅。

  乌梅因为具有酸性,在中医上来讲,能作为很多疾病的保健药品。

  常常被用于肺虚久咳,腹泻痢疾,以及蛔厥腹痛等等病症,所以收购站多半是要收的。

  自从之前尝到了卖板栗的甜头之后,秋月得空就会采摘一些简单常见的药品,虽然价格不高,但是不会混淆采错,也是一份相对稳定的收入。

  秋月的爹今天春天的时候身体好了一些,也能下地做一些轻松点的活,加上秋月的二老爷,两个人能有一个半人的工分。

  现在还有秋月采药山货的补贴,三个人的生活也是过得有滋有味,秋月比之前活泼了许多。

  秋月高兴地跟尽欢说:“等秋天开学的时候我就要去上学了!”

  “上学挺好啊,能认字学算术!”尽欢兴致勃勃地回答道。

  “尽欢,你也去上学吗,那我们就可以每天一起了?”

  “那恐怕不行,我祖祖说我还太小了,还要再等几年!”其实也是尽欢自己的意思。

  因为她也不想坐在小学课堂里,跟着一群小屁孩一起学加减乘除,上中下大,想想那个场景都觉得自己很瓜。

  秋月说到上学就兴致勃勃,“我之前以为我肯定上不了学,看着春生上学,心里面别提多羡慕了,昨天我才知道我爹早就把我学费准备好了!”

  “你爹真是明理!你看村里的女娃没有一个是去上过学的!”尽欢觉得秋月爹何明荣是村里少有的明理人。

  这估计也是跟何明荣早年间,在外面开阔了眼界有关系,要不然也不会娶了秋月她妈这个读过书的娇小姐

  秋月点这头说:“嗯嗯!我爹说不管男娃儿女娃儿都应该上学,男娃不读书还可以去当兵,女娃不读书就得早早嫁人生娃,被困死在村里一辈子没出息!”

  “其实男娃也是一样,就算是能去当兵,没有文化的兵也一样当不了干部!”尽欢补充道。

  秋月叹了口气,“可是村里送男娃去读书的也少,不然大家可以搭伴一起上学下学!”

  “可能是条件不允许,也可能也是因为觉得多半也读不出来吧!”尽欢觉得也很遗憾,但无力改变什么也是无奈。

  秋月听了这话觉得很有道理,说起了她上学的钱,她觉得她爹对她是真的没话说。

  村里能花尽家里老本让家里女娃读书的,估计除了她爹,就只有徐祖爷能有这个魄力。

  “也是,我上学时候的钱,是我爹存了好几年的,之前我爹病那么久都没拿出来过,说那些钱原本就是准备给我上学的!”www.sttgxcl.com

  “不是谁都有你爹的远见的,国家总是要发展,知识分子和文化人是不能缺的,”尽欢她小声跟秋月说道:

  “咱们努力读书学知识,就能去填那些缺,而不是一辈子窝在村子里面朝黄土背朝天!”

  秋月愣了一下说道:“你说你小脑瓜怎么这么灵光啊,你跟我爹说的几乎一模一样,

  他说就算读完书找不到多好的工作,读书识字之后学点医术或者技术,当个赤脚医生和技术员也比下地干活要轻松!”

  “我也是我祖祖教我的,”尽欢赶紧总结陈词,“村里上不起学的娃那么多,咱有机会就更要珍惜!”

  尽欢在村里呆了这么久,也做不出来那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事,毕竟现在农村就是这个现状,大部分大人整天脑袋里装着的是怎么吃饱饭。

  至于娃娃上学,有钱就上两年,没钱或者娃娃到了能出劳力的时候,那就辍学回来上工下地。

  现在的教学条件也差,好多村里甚至于公社的老师也是略上了几年学,就会点基本的认字算术。

  至于这些从事这些教育工作的教师,都是挣工分的民办教师,可能连省城都没有去过一次,开拓眼界的书也没有读几本,又有什么关于外界和未来的干货传授给自己的学生呢。

  就更别提激励和鼓励学生上进读书的方法和策略了。

  消息闭塞加上没有人正确的引导,很多娃娃上学,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上学,上学究竟有什么用。

  漫无目的上了几年,觉得好像上学也没什么用,就陆陆续续地退了学。

  尽欢上辈子初三的时候,她爸有几个项目在外地,几个月也回不了一次家。

  她妈那会儿也正在评教授职称的关键时期,也根本照顾不到她。

  于是便请了一个年过四十的保姆阿姨,来给尽欢洗衣煮饭,照顾她的饮食起居。

  尽欢至今还记得那个阿姨,看着尽欢家的书房和客厅都摆满了书,露出那种十分艳羡的表情。

  问及原因,阿姨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她上学那会儿正是文化大风暴最疯狂的时期。

  那会儿学校停课她也没啥心思自学,觉得读书还不如割猪草挣工分来的实在。

  后来学校复课的时候,她学过的那些课早就忘光了,干脆就直接辍了学。

  风暴结束的时候,村里的知青考上了大学风光回城。

  她很羡慕但那会儿已经晚了,因为已经嫁人已经没有机会再去读书了。

  所以她一辈子羡慕文化人,也敬仰知识分子。

  她丈夫重男轻女不喜她只生了两个女儿,也不让两个女儿读书,她一怒之下离了婚。

  她自己一个人带着两个女儿过,辛辛苦苦四处打工给人当保姆,最后终于供出了两个大学生女儿。

  尽欢记得那个保姆阿姨,在做完家务的时候,常常捧着尽欢小时候的儿童读物看得津津有味。

  那个保姆阿姨在尽欢家干了四年多,读遍了尽欢书架上的书,甚至一些尽欢爹妈专业的普及书目,都被她翻阅过。

  这件事情对尽欢的触动非常大,这就直接导致了尽欢后来终身阅读的习惯。

  虽然上辈子的命短了点,但尽欢确实是扎扎实实坚持每天读书,没有一天懈怠。

  甚至去尼国旅游遇到地震的时候,尽欢打完了12308后,都能淡定地从自己的随身包里摸出个电子书阅读器,坐在帐篷旁边看起书来。

  旁边的人不是觉得尽欢脑子有病,就是伸出大拇指给尽欢比了一个大写的服。

  其实读书有时候并不能改变现状,但确实是能让人有安定的心境和难以言喻的勇气。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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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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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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