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宵觉得高鹏和吴晓燕,就是两颗老鼠屎,坏了他们知青队一锅好汤。
初来乍到就得罪了村支书指定的向导,这是嫌日子太好过还是咋的?
陆宵决定下乡前,专门写信给已经下乡的发小讨教经验。
发小跟他说了,知青不会干活又要分口粮,村民多多少少都会有意见,让他轻易不要跟当地人起冲突,下场一般都很惨。
还说平时村民之间吵吵闹闹的,一点小事就争得脸红脖子粗,看着像是一盘散沙。
但如果有外来人员挑事起冲突,他们就会拧成一股绳,枪口一致对外。
知青如果跟村民发生冲突,吃亏的肯定是知青。
陆宵见气氛尴尬,赶紧出声说道:“徐同志,你别介意!”
“没关系的,陆同志!”尽欢摇摇头。
陆宵冲着剩下的两个女知青递了个眼神,示意他们继续自我介绍下去。
“你好,徐同志!我叫王倩,是首都人!”那个腼腆的女孩子小声地说道。
尽欢冲微笑着说道:“你好,王同志,也欢迎你来甜水村!”
这时候那个小麦色皮肤的女孩子,盯着尽欢一直笑,露出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
“这位同志,你叫什么?”尽欢也回她一个灿烂的笑脸。
女孩子笑着说道:“你好,我的名字叫黎秀珠!”
“你好黎同志,也欢迎你来到我们甜水村!”尽欢客气地表示了欢迎。
黎秀珠笑得眼睛弯弯,“看来你不认识我了!”
“我们认识吗?”尽欢惊讶地说道。
尽欢开始搜索脑袋里面的记忆,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想起来她什么时候,认识一个叫做黎秀珠的人了。
“几年前,首都黑芝麻胡同,你和你家长辈救过我,那个时候你大概有这么高!”黎秀珠在她的腰部位置比划了一下。
尽欢突然想起来,她第一次跟徐祖爷去首都的时候,是在一条死胡同里帮一个小女孩儿。
“啊~你是那个被追着打的……”尽欢恍然大悟。
黎秀珠心情很好,开起了玩笑,“往事不堪回首啊,难得你还记得当时我的窘境!”
“已经好几年过去了,我应该也长变了,你是怎么认出我的?”尽欢好奇地问。
黎秀珠笑着说道,“你的脸瘦了一些,但眼睛还是跟以前一模一样啊!”
“是吗?”尽欢笑着说道:“我们家的人眼睛好像都是这样的,我祖祖和我爹,眼睛都像这样!”
“祖祖?就是当时跟你一起的那位老人家吗?”黎秀珠问道。
尽欢点头说道:“是啊,我记得我祖祖当时还夸你来着,他说你适合当兵,混的好还可能当上女将军!”
“是你祖祖他老人家高看我了,别说女将军,就是女兵,我也选不上啊!”黎秀珠笑得爽朗。
听了黎秀珠的话,尽欢这才想起,黎秀珠资本家后代的出身,怎么可能当的上兵呢。
尽欢宽慰地说道:“没关系的,做什么不都是革命事业,都是建设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嘛!”
黎秀珠看到尽欢背上的弓箭,十分感兴趣,问尽欢能不能给她看看。
尽欢抖了抖肩膀,小金立马振翅飞起来,宽大的翅膀立马就带起来一阵强风,冷得人直缩脖子。
小金飞走后,尽欢才从肩膀上,把弓和箭筒取下来递给黎秀珠看。
“尽欢?我可以这样叫你吧?你也可以叫我秀珠!”黎秀珠接过弓箭问道。
尽欢哪里有不同意的,“当然可以啊,秀珠!”
“好勒!这个箭头是飞虻吧?”黎秀珠拿起一只箭说道。
尽欢惊讶黎秀珠的见识,“是啊,你还懂这个?”
“我大伯父在世的时候,就酷爱研究冷兵器,我耳濡目染了解过一些!”黎秀珠笑着说道。
尽欢拍了拍手臂,“你大伯父肯定非常博学多才,这种飞虻箭头罕见,你一眼就能认出来,也是真厉害的呀!”
知青们都凑过来,看罕见的飞虻箭长什么样,尽欢直接把箭筒递出去,任他们观看。
正在尽欢和黎秀珠热烈讨论箭头种类的时候,吴晓燕突然尖叫了起来。
“血,血,上面有血!”
尽欢赶紧把她扔在地上的箭捡起来,“有血才是正常的啊,这支箭下午还杀死过一头野猪呢!”
“徐同志,那些正在处理的野猪,也有你杀死的?”陈跃进看着尽欢的眼睛都快冒星星了。
尽欢点了点头,“是啊,飞虻箭看着细小,但是穿透力极强,从野猪眼睛射进去,都能死死钉在野猪的头骨上,甚至穿透头骨!”
“那,那那上面白色的东西不会是……”高鹏有些结巴。
尽欢给了个肯定的回答,“是脑髓!”
她轻描淡写的话,让吴晓燕和高鹏两人的脸瞬间刷白,嘴唇也有些颤抖。
人总是需要一点敬畏感的,不然容易无法无法,尽欢的确是故意吓高鹏和吴晓燕的。
这两人初来乍到就自视过高,一看就是会惹是生非的主儿,如果不吓吓他们,他们就能端着城里人的架子再欺负别人。
徐家俊走过来跟尽欢说,知青的房子已经打扫好了,可以去铺床整理行李了。
之前几年也没有知青来甜水村,所以没专门修建知青点房屋。
徐家俊给知青们安排的住房,是以前集体的大食堂,就在村部隔壁。
当尽欢带着他们拎着行李,走进大食堂的时候,吴晓燕立马就抱怨起来了。
“房子怎么是这样啊?这床怎么这么破旧啊!”
其实在尽欢看来,砖瓦结构的大食堂条件已经很不错了,至少比村里面大多数的泥砖草顶的房子要好很多。
再说大食堂建造当初,想着要容纳全村人一起吃饭,所以修得很宽敞,六个知青住进去都有点空旷,再来十多个人都完全住得开。
至于床就是一般木头钉起来的板床,打扫得干干净净,已经铺上了干净松软的稻草,只需要知青们铺上被褥就可以睡觉了。
尽欢盯着吴晓燕说道:“这已经是村里面最好的房子了,你要是觉得茅草房比这个条件好,我也可以去跟村支书说!”
“徐同志说的也对,刚刚在外面,你也看到别的房子怎么样的了,吴晓燕你就别闹了!”陆宵赶紧说道。
陆宵知道甜水村算是很地道了,虽然没有专门的知青点,但把村里最好的房子给他们住,他们不能不知足。
“那这个床呢?怎么这么破?上面还堆满了草!”吴晓燕看着尽欢的冷冰冰的眼神,有些发憷。
“床哪里破了?都是完完整整的木头打出来的,也擦得干干净净的!”尽欢顿了一顿又说道:
“至于上面的稻草,是垫在褥子下面的,我们这里没有烧炕的习惯,如果你不怕冷,或者褥子够厚,那把稻草抱下来就行!”
吴晓燕看了看自己带来的两床被子的厚度,如果不要稻草的话,再来两床被子估计都不够。
于是她就默默去铺床,收拾行李去了。
尽欢带着陆宵和黎秀珠,在院子里溜达了一圈,给他们指了厨房和厕所的位置,她的向导任务也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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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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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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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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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知青向导免费阅读.https://www.sttgx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