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眨眼就到了八月下旬,眼看着就要开学报名,尽欢也到了回川省的时候。
来的时候有飞机坐,是恰好有军机从锦城飞首都。
沈云旗又刚好有熟悉的部下,也要搭乘军机,尽欢这才能搭一个顺风车。
回去肯定是要坐火车的,火车速度虽慢了不少,但舒适度和安全系数还是比飞机要高得多。
而且胡君澜已经约了尽欢,说到时候一起结伴回川省,尽欢欣然同意了这个提议。
首都到锦城没有直达的火车,必须要转火车,沈云旗是不可能让尽欢单独回去的。
就算是他抽不来时间,也会安排人送尽欢。
现在尽欢和胡君澜结伴而行,胡君澜是胡家的掌上明珠,胡家肯定是要安排人护送的。
一只羊也是放,一群羊也是放,多一个尽欢也不会有啥管理不过来的。
尽欢跟胡君澜搭伴的决定,得到了沈云旗的赞同。
虽然胡家人大都在政务方面发展,跟沈云旗这个部队军官,并没有什么接触往来。
但胡家行事作风厚道,在首都也算是很有口碑的,沈云旗也听说过。
不说尽欢和胡君澜是同学是朋友,就凭着尽欢救过胡家宝贝疙瘩胡君澜的恩情,在路上也会尽力看顾尽欢的。
商量约定好行程之后,尽欢就把剩下的时间花在了,各大废品站和黑市辗转淘宝上面。
好东西还真淘到了不少,其中最珍贵就要数一摞品相完好的永乐大典副本。
永乐大典的正本是别想了,正本传到清朝的时候就残缺不全了。
到了清朝中后期,收藏在皇宫的永乐大典正本,就全部不知所踪了。
后来存世的都是副本,就是副本也十分珍贵稀少,原本11000多册副本仅存400多册。
尽欢得到的五十多册,显然也是被人珍藏的。
书册只是表面上有些脏,内页都是完整无缺的。
也就是尽欢的运气好,从一堆杂七杂八的报纸里面翻出来。
不然相信这些宝贵的书册过不了多久,就会送到造纸厂化成纸浆。
那个废品站尽欢逛过多次,每次淘东西都挺顺利的。
不知道为什么看门的老大爷突然换成了中年的大妈。
新来的看门大妈,不知道为什么把尽欢给盯上了。
自从尽欢进了门,她毛线也不织了,瓜子也不吃了,从头到尾盯着翻书籍报纸废品堆的尽欢一眼不错。
为了这五十多册的永乐大典,尽欢花了十五块钱和一罐奶粉一罐麦乳精,还说尽了好话。通天阁小说
最后在大妈明看“败家子”的鄙视眼光里,把这几十册的永乐大典副本收入囊中。
到了尽欢要走的那天,尽欢看着沈云旗给她整理的行李有些傻眼,这比她来的时候还多了一个口袋。
沈云旗不仅把剩下的一大堆干海鲜给尽欢带上了,还另外添上了不少他在侨汇商店专门给尽欢买的吃食用具。
“舅舅,这么多东西我怎么带啊?”尽欢惆怅地说道。
她确实是跟胡君澜结伴,但胡家人基本是指不上的。
不是说胡家人不愿意帮忙,是帮不上忙。
胡君澜是个大小姐,生活过得精细,带的行李肯定不会少。
胡家的人估计拎胡君澜的行李都够呛,再加上她的,还不把人给累坏了。
凭尽欢的力气,她的确是拎得动,但问题这几个包外形实在太壮观了,竖起来高度都快赶上她的身高了。
尽欢要是就这么拎着三个大包,简直就是一出怪力萝莉表演的杂技。
沈云旗捏了捏尽欢犯愁的脸,“累不着你,舅舅还给你安排了个扛行李的力工!”
“舅舅说的不会是小陈哥吧?”尽欢立即摇头,“那可不行,小郭哥学习去了,您身边就小陈哥一个警卫员,他不能去送我……”
沈云旗轻笑着拍了怕尽欢的头,“小陈最近还有重要任务,哪能送你回川省?”
“那舅舅说的是谁啊?”尽欢问道。
沈云旗就说道:“到了车站你就知道啦!”
刚到火车站门口,尽欢就看到了胡君澜。
胡大小姐脸上正挂着眼泪花,抱着胡母的胳膊依依话别。
护送胡君澜的人并不是胡母,显然是站在母女俩身后那个面色沉静的高壮男人。
这个身材高壮外形剽悍的男人,正是胡君澜一奶同胞的哥哥胡君浩,在胡家孙辈中排老五。
尽欢跟沈云旗上前打招呼,又给胡家母女介绍了沈云旗。
胡母和胡君澜听到沈云旗名字的时候,还有一瞬间的震惊。
首都军政大院圈子的人,谁没听过沈云旗的大名?
圈子里还笑传沈云旗是个宠外甥女狂魔,但没想到那个外甥女就是尽欢。
胡母和他客气地打了招呼,胡君浩也跟沈云旗握了握手。
胡君澜一点也不见外,随着尽欢的关系,喊沈云旗一声“沈舅舅”。
沈云旗也笑眯眯地应了这个称呼。
到了快上车的时候,尽欢正准备伸手帮沈云旗分担一个行李包,就被旁边伸过来的一只手抢先了。
“好久不见啊!小丫头!”抢了行李的人咧嘴笑出一口闪光的大白牙。
这个男人穿着一身简单衬衫军裤,修长挺拔的身高和俊秀惑人的长相,把周围神色匆匆的人们,生生比成了模糊的背景板。
这身材、这相貌,简直就是犯规!
“怎么啦?没良心的小丫头,这就不认识我啦?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男人眯着有些迷醉的桃花眼说着抱怨的话。
尽欢其实已经把人认出来了,但还是不上道,“你就是我舅舅给我请的拎行李的力工吧?这一路上我的行李就拜托啦,记住千万别磕着碰着啊,里面的东西都重要着呢!”
“我在你眼里,就真的只是个拎行李扛大包的苦力?你见过长得想我这么好看的力工?”男人眼睛瞬间瞪得老大。
尽欢故意认真地点了点头,“我舅舅是说,请了个力夫帮我拎行李啊?难道不是你吗?”
“你再仔细看看,真的认不出我啦?”男人弯腰把脸放到跟尽欢的视线平行的位置。
尽欢认真看了几眼,还是摇头表示不认识。
“看着你长着一副聪明样儿,这记性咋就这么差呢?”男人低声叹了口气。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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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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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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