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玄幻小说 > 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 第四十三章 饥渴难耐的二斤
  兰妈一出门,一眼看到兰迪那高大的背影站在院子里,蓝色的披风随风飘动,大剑斜背在背上,侧着头,正在听旁边的亨利说着什么。

  兰妈的内心立刻充满了安全感,这可是自老头子走了后很久没有出现过的了。

  兰妈不过四十多岁,因为艰苦岁月的侵蚀,脸上过早地爬满了皱纹。安心地睡了一整天,气色好了很多,早已逝去的青春和生命力又回到了她身上。

  院子里弥漫着血腥味,四张狐狸皮挂在桂花树的枝上,地上是剥好皮的狐狸“白条”。兰祚拿着尖刀,正在将野猪大卸八块。

  旁边的石桌上,整整齐齐放着九个魔兽晶核,有大有小。兰祚做事十分仔细,晶核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

  作为一位猎人的妻子,对这种血腥场景见得多了,毫不在意,以前这种活计其实大多是自己做的。不过,已经十多年没有见到这熟悉的场景了。

  “兰祚,别勉强自己,剩下的活计我来干吧。”

  兰妈没有责怪兰迪让兰祚干活,男子汉冒了生命危险出去和魔兽搏斗,这些零碎活计自然是在家的妇人和孩子干。她心疼小儿子的身体,准备自己下场。

  “娘,没事的。让兰祚干点儿活活活血脉,一会儿给他治病的时候,效果更好。”

  兰迪还会治病?兰妈倒是对儿子迷信地充分信任。抬头望了望天,“哎呦,我这一觉睡到下午,你们都饿了吧?我去做饭去。”

  说着话兰妈已经快步地走到灶间。这里是她的地盘,立刻就发现了巨大的变化。

  缸里是精米细面,旁边摆满了腊肉、鲜笋,还有晒干的黄花菜。各种调料、盐巴什么的也都俱全,还有久违的米酒,兰家厨房已经焕然一新了。

  “娘,我们中午在山上吃过了,现在还不饿,你昨天刚刚晕倒,先歇歇,我给你熬点儿粥吧。”

  兰迪跟了进来,找了点早上兰祚刚买的小米,准备给娘熬粥。

  这是孩子的一番孝心,兰妈没拦着,不过她闲不住,“我已经完全好了,我先去把猪肉腌上,晚上我给你们做红烧肉。”

  灶间有点儿黑,灶里的枯枝噼噼啪啪地烧着,忽明忽暗,照在兰迪的脸上。披风放在了堂屋,大剑立在身旁。兰妈在旁边麻利地处理这猪肉,切了后,用米酒、作料泡好。

  娘俩聊着天,兰迪简单说了在剑丘的求学经过。其实也非常单调,基本是一直在刻苦地练习,隐去了给人当陪练挨揍挣学费的事情。

  “娘,这点儿肉不够,阿花自己就能吃半头野猪。”

  兰迪出去拎了半扇猪肉进屋,要下手收拾,被兰妈阻止了,干这个活计她可比兰迪更拿手。

  “你是怎么收服老虎的?幸亏伢子现在厉害了,能打到野猪,不然咱们真养不起它。”

  “娘,这是我毕业试炼获得头名,山长给的礼物。

  对了,我在毕业试炼的时候,偶然得了一瓶仙酒,给兰祚喝了,肯定可以让他恢复元气。他现在干活,活活血脉,更有利于仙酒更好地发挥作用。

  这种酒喝一口要睡一整天,得有人在旁边照顾。我就等着娘你醒来后看着他呢,我明天还要上山去打魔兽。等他喝完,娘你也喝一口。”

  “既然是仙酒能治病,给兰祚喝就行了。娘没病,你自己留着吧。”

  “百花蜜酿喝第一口可以百病全消,恢复元气,以后就只能增加魔力了,娘肯定要喝一口的。

  我是剑士,现在的魔力已经够了,多了也没什么用。

  我会多留点酒给兰祚,以后兰祚要是也去剑丘学艺,会需要的。他的身体,即使治好了,也不是剑士的料,恐怕要往法系之类的方向发展。”

  看兰迪对弟弟关心,小儿子的病也有治了,兰妈感觉心满意足,看着兰迪壮硕的身形,“对了,你都这么大了……”

  “兰迪,兰迪!”院子里传来二斤的喊声。

  “你去见二斤吧,你不在的时候,他和石远可没少照顾我们娘儿俩,锅我看着。”

  兰迪一见二斤,就被二斤怼了一拳,“好家伙,长这么壮了,不像我,个子挺大,身上都是肥肉。

  听说你上午上山打魔兽去了?怎么不告诉我,叫上我一起去啊。”

  “你不怕魔兽?小时候连打架都怕的。”

  “怕是有点儿怕,不过有你们在就没事了。我是枪炮师,又不用冲在前面,可以躲在这头老虎的身后。”

  趴在院子里晒太阳的阿花鄙视地看了一眼二斤,又回过头去向厨房张望。

  一路上兰迪吹嘘了很久他家的红烧肉,阿花刚见兰迪拎了半头猪进去,显然是给自己准备的,很是期待,口水不知不觉已经流出来了。

  兰迪把二斤拉到堂屋坐下,亨利则去村中央的大井打水去了,准备帮兰祚收拾猪下水。他是外科医生,收拾内脏什么的,还是很拿手的。

  “二斤,我走的时候你不是在徐夫子那里念书么?怎么成了枪炮师了?”

  “别提了,我虽然爱看书,看的都是闲书,而且超级喜欢手工,念了四书五经就想睡觉。

  徐夫子拿戒尺打过我好几次,说我是粪土之墙不可圬也。爹娘看我实在不是科考的料,你走后没多久,终于把我接回镇里,准备让我学着帮家里做生意。

  做生意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不过我不喜欢。”

  二斤又掏出他那把巨大的手炮,在手里摩挲着。

  “听说张总督在江夏建立了枪械制造所,造新军需要的水连珠。我就拿了零花钱做路费,跑到江夏去,在制造所里当了个学徒。

  半年后爹娘总算在江夏找到了我,把我打了一顿。不过制造所里有洋人,爹听张总督高薪聘请的兽人族枪械大师莫辛也夸我有天赋,就改了主意,把我送进了张总督开办的工艺学堂。

  我在工艺学堂一学三年,半年前才回到湘南城里。现在我家的工厂给江夏的枪械厂做配件,已经发了大财。

  实际上完整的枪也能做的,就怕引起官府的猜忌而已。我自己就偷偷做了一把,就是这把塞拉炯。

  我家不缺钱,我都手艺又给家里赚了钱,看我想当枪炮师,爹就给我买了两瓶黑色药剂,补充我的灵力。现在我是高级枪械师,初级枪炮师。

  兰之那小子当了个巡抚衙门的军务帮办就牛得不行,我可在张总督那里有路子,所以昨天才敢跟他们放对啊。”

  二斤居然另辟蹊径,攀上了张总督的高枝,自己的朋友可都不简单啊。

  怪不得易学大师林庚白偶然路过这里的时候,大为赞叹,说石兰冲的风水好,会出一大批英雄人物。就连小时候调皮捣蛋,不务正业,到处给他老子惹事的兰之,现在都相当有出息。

  “兰迪,明天你再上山,一定要带上我,我都是初级枪炮师了,一直没有战斗过,我的塞拉炯已经饥渴难耐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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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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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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