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隔热棚的时候,也是难得可以休息一下。

  工人师傅还是陈永丰认识的。

  在这里住了大半辈子的老人,附近十里八乡的人,即便不认识,稍微多聊几句,也能沾点亲带点故,或是有共同的亲戚熟人等。

  如此一来,干活方面,倒是让陈逸明省心了很多,也不用时刻监督。

  陈永丰今年分给侄儿半亩地的庄稼,没想到居然还分了那么多钱,几乎等于白捡的一样。

  现在对陈逸明的事情,更是特别的上心,就好像是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

  这地里的事情忙完了,见侄儿又抱着侄孙女上山,就自个儿来陈逸明家了。

  给工人师傅烧口热水,搭把手,唠会儿磕,人家干活也好多用几分心不是?

  而陈逸明大白天的上山干嘛呢?当然是玩啊。

  工人师傅干活,中午就直接在他家吃饭了,所以陈逸明在吃了中午饭后,就背着背篓,拿了一把柴刀,抱着笙笙上山去了。

  倒也没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是想去山上走一走。

  这回来也有小半年了,除了最开始几天在山上溜达,之后除了每天早上,几乎就没有再上过山了。

  而他现在上山,其实还有一个目的——砍柴。

  亭阳村还没有接通天然气,大家烧的全是柴火,他今年烧的,一直是往年爸妈过年那段时间,慢慢攒的。

  但是用了半年,除了做饭,还要煮猪食,最近还要烧热水,这柴火消耗量有点大。

  今天上山,就是想砍柴,多砍点,再晾上两天,就可以弄回去了。

  至于带上笙笙,也是有原因的。

  知道他上山,陈永丰本来说把笙笙留在家,让他照顾,或者他们俩轮流上山,留一个人在家照顾笙笙。

  不过陈逸明想了想,拒绝了。

  比起留在家,笙笙应该是更喜欢大自然的,喜欢在山上,呼吸新鲜的空气,感受森林中的美妙。

  而事实证明,陈逸明想的一点没错。

  本来平时这会儿应该正在午睡,甚至连出门的时候,也还是睡眼朦胧的笙笙,一上山,整个人就精神了。

  此时的笙笙,比起刚被陈逸明带回家的时候,已经长大了不少,已经可以稳稳地坐在爸爸的怀里。

  一只手抓着爸爸的衣服,然后伸长了另一只手,试图抓住旁边的树叶。

  “爸~爸爸~”笙笙只会这一个字,但一点也不影响她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

  挥舞的手,显示了她有多高兴,连眼睛都笑成了弯弯的月牙。

  小家伙声音软软糯糯的,吐字也不是特别清新,但是听在陈逸明的耳朵里,就好像棉花糖在心里融化,又甜又柔软。

  “宝贝乖,爸爸带你去山上,咱们今天多砍点柴,冬天好烤火呢。”

  最近降温厉害,笙笙已经穿上小棉袄了,他却只穿了一件厚夹克,干活方便。

  虽然是上山砍柴,可笙笙该带的东西还是全部带上的。

  什么温水奶粉奶瓶,湿巾尿不湿等,还专门带了一条方便换的裤子和背带小毯子,以防万一。

  明知道把笙笙放在家里,让大伯看着会更方便,但他还是想要带笙笙到山上。

  笙笙本来就是他从山上带回去的,现在回到山上,也等同于回到自己的老家了。

  父女俩一路欢声笑语,渐渐深入森林,等到了合适的地方,就开始干活了。

  笙笙不能放在地上,找了块干净的石头,把笙笙背在背上。

  笙笙也并不抗拒这种状态,甚至在后背和屁股都被托起后,更加有安全感一样,都不抓爸爸的衣服了,放开了两只手,高兴得好像在跳舞一样。

  家里没有天然气,那山上的木柴自然是抢手货,每年都有有人到山里砍柴,或者搜集干枯的落叶树枝,方便引火。

  每家每户都有自己的一片山林,陈逸明跑了这么久,就是为了来自家的林子里。

  虽然这些树枝也不值钱,可要是无缘无故的,去砍了别人家的柴火,也是会被骂的。

  他们家已经近十年没有人在家了,不但地荒了,山也没人收拾,这会儿真的是寸步难行。

  好不容易找到了界石的,然后开始屠边行动。

  先把边缘的一些藤蔓砍断,拖拽到一旁,再慢慢清理过于茂盛的树枝。

  这些树枝太过于密集了,以至于地面难以照射到阳光,连野草都少得可怜,更别说一些想要生长的小树苗了,完全没有空间。

  这毕竟是靠近村庄的山林,是被开发过的,而不是原始森林,更多的,是没有多少价值的普通树木。

  砍柴,其实也是为了把枯死的树木,或是过于茂密的树枝清一清。

  陈逸明一边跟笙笙说话,一边忙着干活,中间还给笙笙喂了水和奶粉,这一晃神,半下午就过去了。

  记得老人常说,孩子太小,晚上要早点回家,不然容易被吓到。

  陈逸明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来时背着的背篓装满了落叶,然后一只手抱着笙笙,一只手提着装笙笙装备的背包,大步下山。

  回到家的时候,搭棚子的师父刚准备走,他们都住在镇上,每天晚上回去吃饭,早上吃了早饭再过来。

  这几天在陈逸明家吃中午饭,直接被陈逸明家的菜给吸引,可惜价格有点贵,舍不得买。

  送走干活的几个师父,陈永丰走进厨房:“小逸,你今天没拿手机啊?”

  陈逸明刚洗完手,一摸衣兜:“哎呀,真的忘带了。”

  在山上的时候,也是只顾着干活了,没注意看手机呢。

  毕竟已经习惯根据太阳来判断时间,平时也很少借助手机,还真没注意手机忘带了。

  “我就知道,下午王言来了,给你打电话,结果手机在你床头响。”

  陈永丰点点头,继续道:“对了,下午王言来了,跟他一起的还有一个小姑娘,和一个中年女人。”

  陈逸明微讶:“难道是林小姐和那个李姐?”

  随即陈逸明皱眉道:“她们怎么来了。”

  陈永丰摇摇头:“不知道啊,那小姑娘就是林小姐啊?长得倒是挺乖的,就是瘦的慌。”

  大伯没读过书,夸人都是说好乖,长得好乖,就是俊俏,好看。

  “还有啊,那林小姐好像有事,说等你回来,然后在菜地和你家转了转,最后去看你家那些猪的时候,就一直在站在猪圈那里。”

  说着陈永丰自己还觉得莫名其妙起来。

  “那么标致的一个女娃,估计也见过猪长什么样子,就一直站在猪圈那里,看了将近一个小时!”

  陈逸明一愣:“大伯,你说她站在猪圈那里?”

  陈永丰用力点头:“是啊,真奇怪,猪有什么好看的,居然还能看那么久,其他人催了好久,那林小姐才离开呢。”

  陈逸明突然一拍额头:“哎呀!我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啊!”

  说着连忙转身去猪圈那边看了看。

  果然,聚灵阵内,灵气比前稀少了一些。

  又抬头检查了一下,还好,猪圈上还有一层房梁,现在被他放了晒干的猪草等。

  那一袋桃木珠,还好好的,从下面看不到,也取不走。

  陈逸明松了一口气,同时也有些无语凝塞。

  他没记错的话,那位林小姐,是会自动吸收灵气的吧?

  她在这里站了一个小时,也就是说,她吸收了一个小时的灵气??

  那点灵气的损失倒是没什么,本来就是没有修炼过的人,就算任由她吸收,又能吸收多少?

  可是,可是这些灵气的来源……

  陈逸明直接打了个哆嗦,也不知道那林小姐察觉出来没有。

  应该是能察觉的,天生灵体对灵气的流动非常敏锐,她怎么可能察觉不到灵气是从下面,被吸收上来的?

  可她明明察觉到了,居然还能站在这里,任由身体自动吸收了整整一个小时!

  真的不膈应吗?

  陈逸明觉得自己此刻做不到。

  突然对那位看起来就柔弱的林小姐,充满了敬佩有木有!

  “小逸你干嘛呢?这猪圈还能藏宝贝不成?跑得这么快。”

  陈逸明脑子里过了很多东西,但实际上,也就是几秒钟时间而已。

  “没事,大伯,你站在这里看看,这里是不是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啊?”

  陈永丰上下左右都看了一遍,摇头。

  “不就是猪圈嘛,哪里有什么不同的?”

  陈逸明笑了笑,果然,普通人就算身处灵气浓郁的地方,也不会有所察觉。

  而且普通人想要从灵气中获得好处,也不能自己吸收,而是只能依靠灵气自身的潜移默化。

  “大伯,我先给王言打个电话,他们之前在我这里订了东西,这几天给忙忘了。”

  本来说好十天的,结果这都两个十天了,换桃木珠的事儿,直接被他忘到没影儿了。

  实在是最近太忙,每天早上上山,是必不可少的功课,不去的话,笙笙能直接哭到嗓子破音。

  而且隔一天还要收拾一背篓蔬菜,给疗养院送去。

  这几天太忙,他都是把背篓放在门卫处,拿起上一次留下的背篓,转身就走,连买菜收钱,都是两个保安帮他完成的。

  今天王石他们来找他,估计也是看他地里都忙完了,居然还没想起桃木珠这茬,这才特意找他来了。

  也不知道该说太巧还是太不巧,正好他今天上山了,手机也忘带了,王言他们三人扑了空,却又让那林小姐发现了猪圈那边的秘密。

  更让陈逸明没想到的是,那林小姐一副家世不凡的模样,居然能够在这里站了一个小时!

  不过转念一想,如果换成自己,在死亡和膈应中选择一个的话,他肯定也会选膈应那个,而不是死亡。

  电话刚拨通,王言的大嗓门就传过来了:“兄弟,你可算是来电话了,回来了?”

  “回来了,对不住啊王哥,这几天忙傻了,答应林小姐的东西都被我搞忘了,你帮我转告林小姐一声,明天早上我就给她送过来。”

  “行,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也知道你之前一直在忙,小姐还特意嘱咐我们,不要着急打扰你呢。”

  平时送菜,跟陈逸明对接的几乎都是王言,几乎每隔一天都会见到,这好几个月下来,也算是熟识,了解彼此的为人了。

  “那帮我多谢林小姐了,我先煮饭,正好明天送菜,把东西一起给你送过来。”

  挂了电话,陈逸明琢磨着,明天早上可不能再忘记了。

  也不知道山上的那些珠子怎么样了,都这么久了,效果应该跟第一批差不多了。

  毕竟这一批,聚灵阵可是升级了。

  跟大伯一起煮了晚饭,说起再有一个月就要放寒假了,到时候栽土豆,就有人帮忙看着笙笙,他们干活也省心了。

  到时候不但大伯家四个孙子孙女要回来,估计意娜和逸学都要回来。

  正好,趁机会也把他们俩锻炼锻炼。

  睡觉之前,陈逸明从床底下拉出一个箱子,箱子里面装满了桃木珠,全是他从网上买的,还有一些丝绒小布包,大大小小都有。

  最大的,可以装上百颗桃木珠,是他准备放在山上聚灵阵的里面的。

  最小的,就比硬币大一点,正好可以装下一颗桃木珠,然后随身携带,或者挂在脖子上。

  装好桃木珠,把箱子推回原位,不得不说,这网购还是很方便的,只要不违法的东西,几乎都能在网上买到。

  就像这些桃木珠,他现在买的直接是散装的,而且还没有穿孔,量大,价格便宜。

  但若是让他自己做,那怕是要耽搁不少时间。

  不过陈逸明也想过,等有机会了,去大山深处看看。

  若是能找到几根好点的灵木,然后再找工厂加工,全部做成珠子,肯定比这些普通的桃木珠更好用!

  把桃木珠放在婴儿车的兜里,免得明天早上忘记了。

  笙笙虽然已经可以翻身,就连坐下,也能稍微稳上十几秒,但婴儿车还是必不可少的。

  尤其是每天早上,笙笙在婴儿车里,绝对比只被他抱着背着强多了。

  这一次,陈逸明打算把聚灵阵全部换掉,并且,还要留下几个珠子,不准备换出来……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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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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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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