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孟桃出来,两个姑娘站在院门口又说了一会话,周翠玲顺嘴儿告诉孟桃一件事:昨晚她爸周世安回来,去找包顺风,帮她堂妹周翠莲开了个证明。

  “好些天没见着周翠莲了呢,她去哪啦?”孟桃好奇问道。

  周翠玲哼了一声:“谁知道?前天她突然跑去公社找我爸,说这些天住在城里她一个远房姨婆家,我爸都不知道她有那么一个远房姨婆,可人家说得头头是道,还说她那姨婆帮忙给找了个造纸厂的临时工做,让我爸赶紧回村来帮她开个介绍信。

  我爸觉得,周翠莲进城当临时工,又不要她家出钱和粮,每月还能有十八块钱工资,她家本来就孩子挺多,日子困难,这也是个好事,我爸就帮她了。在我看来却是周翠莲在逃避田香兰,如果你说她那天晚上也在田家,那么田香兰骂她那些话,可能是真的。”

  “她倒是厉害,这么快找到个临时工做,还真躲出去了。”

  “这样也好,省得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我们老周家现在可丢不起脸,我一个堂哥正在说亲呢,还有媒人去了后头堂伯家,听我妈说过两天男方会来跟翠梅堂姐相看,要是知道周翠莲的事,会受影响的。”

  孟桃点头,这事她也就当八卦听听。

  第二天清晨,孟桃坐马车去公社,搭班车到县城,赶上了最后一趟往地区蒙州的班车,这样就不用在县城住一晚了。

  到达蒙州城里,已是傍晚六点多钟,去旅社登记好住宿,依然要的单间,孟桃放好旅行袋,锁门,上街找饭店吃饭,然后逛街。

  其实也没什么逛头,大晚上的,通街就一个百货大楼和几家门市部开门,这些都逛过几次了,还要不辞劳累走一转,孟桃不会说自己完全是为了感受那些明亮灯光,在农村夜夜点煤油灯,昏昏暗暗的,真是憋屈死她了。

  她还去黑市看了看,今晚没多少人,明摆着卖的两摊是粮食和野味,两袋玉米面很快卖完,一只野兔和几只竹鼠被围观,人们在讨价还价。

  孟桃也没做伪装,只围了条围巾,就不凑热闹了,打个转就离开。

  她的水果在这里卖不了钱,哪怕再好吃,人们都会说这只是本地产的,又不是什么稀罕果子,能给她把价格压得很低很低。

  摆摊子一斤两斤地卖,讨价还价,她也耗不起,万一遇上纠察队,她一个人应付不来,还是要找准大买主,快速倾销,然后干净利落走人。

  所以要去大一点的城市。

  D省内,暂时不去平江市,那么就是省城和另外两座城市,孟桃考虑了一下省城,想到孟哲翰和沈誉两人在那里呢,虽然遇见的概率不大,但万一呢?问她又来省城干什么?还得找借口搪塞,伤脑筋。

  最后,孟桃买了火车票,在平江市转车,去往距离省城三百多里的宜城。

  宜城在D省是第三大城市,后世还被评为最宜居明珠城市,也是旅游观光城市。

  孟桃晚上七点多到达宜城,一下火车,凛冽的寒风扑面而来,冷得她直打哆嗦,这时才想起来宜城更往北些,比自己家乡冷太多。

  她只穿了件呢子外套,里面一件旧毛衣,在火车厢里倒是挺暖,下车就不顶事了,得穿棉袄才行,家里买有棉花和毛线,可是她还没空做棉袄,毛衣也才刚起针准备要学着织,今年想穿自己织的新毛衣怕是难了。

  看看候车室墙上的钟表,将近八点钟,孟桃决定先找饭店吃点热食物暖和暖和,再去百货大楼买棉袄,然后找住的地方。

  晚上十点半,孟桃才拎着大包小包入住一家国营旅社,在街上走的时候,越发觉得寒冷入骨,只怕要下雪,她是怕冷的,因而一口气买了两身棉袄棉裤、两双鞋、两件毛衣。

  亏得上次去平江市,孙红塞给她那么多全国布票,不然人生地不熟的,有钱也买不到这么多。

  除此之外,她还买了一件十分老气的黑底碎花宽松罩衣,打算明天穿着出去活动。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起来洗漱完毕,孟桃穿上棉袄,套上那件黑底碎花罩衣,从空间取出前阵子沈誉寄的化妆盒,挑了两三个颜色胭脂往脸上涂涂抹抹,再用眉笔略微修改下眉型,然后把一根土黄色围巾往脑袋上一罩,这回都不用蒙脸了,镜子里那个面色黑黄、眉毛粗黑、两颊各一团暗红的女人,背着个灰布包,简直土得掉渣,孟桃自己都认不出来了。

  走出旅社,在附近一家饭店吃了碗热汤面,花掉二两粮票加三毛钱,然后顺着长街漫步,刘姥姥进大观园般东瞧瞧西看看,开始寻找黑市。

  宜城的黑市却不像平江市那么好找,直到下午四点多,孟桃才找到一个地方,还是走得累了,溜进街心小公园坐着休息,跟一位带孙子的老太太闲聊,又送了两个橘子,才从老太太嘴里打听得来,老太太曾去那里淘换过粮食。

  这处黑市在城南一个又长又曲折的巷子里,很多个通道,地形隐蔽又容易疏散,有不少个摊子摆卖,细看那些摊子是可以移动的,底下装有小轮子,一推就走方便逃跑,这些摊主应该都是在巷子附近住着的。

  也有直接在地上铺张油纸或报纸,然后摆放着要出卖的东西,这是从远的地方来的。

  只有零零散散几个人正在买东西,混黑市的人都知道,这并不表示顾客少,有需要才会来,得到了就尽快离开,这是规矩,黑市不合法,纠察队随时会过来,抓到了不是开玩笑的,谁乐意冒险?

  孟桃有备而来,手上提的布袋鼓鼓囊囊,走路的时候里面塞的都是报纸团,进入小巷时,才换了水果进去。

  她刚在一处青砖围墙边停下脚步,就有个戴着瓜皮帽、留着小胡子的三十来岁男人走过来,两只手插在蓝色棉衣口袋里,眯着眼睛上下打量孟桃,像是估摸不出她的年龄,不知怎么称呼,好一会才问道:通天阁小说

  “打哪来的?里面装的啥东西?”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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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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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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