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倾的后半句话隐没在小伙计招揽客人的声音里。

  李诗诗没听清他说的是什么,只是刚想问的时候有客人要结账。

  于是她抱歉的冲公孙倾笑了笑,随后赶紧起身去结账。

  眼看着到了饭点,吴家饭馆的客人也越来越多了,李诗诗忙着招揽客人就没在跟公孙倾说话。

  热气腾腾的火锅被小伙计端了上来。

  公孙倾并没有过多的惊讶,在京城的时候公孙倾也曾吃过,只是清汤寡水的再配上芝麻酱,他不是很喜欢。

  所以他也并没有注意看,小伙计端上来的火锅中泛着红色油光的锅底。

  他的目光仍落在李诗诗的身上,而且是目不转睛的那种。

  小伙计端着配菜过来的时候,看见了公孙倾黏在李诗诗身上的眼神。

  他笑着将菜放下,对公孙倾说道:“我们二掌柜长得好吧。”

  “嗯。”公孙倾很自然的点了点头,接着他就反应过来了,看着小伙计令人起疑的暧昧眼光的时候,公孙倾有些不自然的轻咳了一声,转移话题

  “咳,菜上齐了吗?”

  小伙计放下菜擦擦桌子,可却是答非所问:“我们二掌柜不但漂亮而且聪明,对人也大方。我看着公子您一表人才的,配我们二掌柜到是合适。”

  “哎,不可胡言乱语。”公孙倾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只是心里却乐开了花:他说我跟诗诗很配!嗯,眼光不错。

  “不过可惜,我们二掌柜之前有个丈夫,要不,追她的人一定会大排长龙。”

  小伙计自顾自的说着。

  公孙倾皱皱眉,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李诗诗的前夫他曾见过。

  是个色厉内荏,并且欺软怕硬的混蛋。

  李诗诗跟他和离又有何不妥?

  于是他看着小伙计看似漫不经心的问道:“你为何会如此说?”

  小伙计无所谓的说道:“嗐,这您还不懂?谁家好男人愿意娶一个和离还带着孩子的女人为妻。别人我不敢说,反正我肯定不娶。”

  眼前的小伙计不过十八九的模样,虽然已经及冠,但他的脸上还带着稚气。

  想来也是个不经世事的主儿。

  公孙倾笑了笑,并未说话。

  在小伙计的眼中,李诗诗或许只是个好心的二掌柜。

  但在公孙倾的眼中,她不仅是吴家饭馆的掌柜,还是曾救了他一命,被他放在心上的人。

  公孙倾不语。

  只是表情不算太好。

  小伙计并不想得罪这个有钱的主顾,见他不说话,自己也就放下了菜转身离开了。

  人生总是含恨的不如意。

  哪怕是像公孙倾这样手握兵权的人。

  父亲去世,母亲成了寡妇。

  带着他独自撑起一片偌大的家业。

  等公孙倾被封了将军,承袭父亲爵位的时候,他本以为该到母亲享清福了。

  可没想到,常年的劳心劳力耗费了母亲的心血,最终倒在榻前再没睁开眼。

  世人都知道绥远王征战沙场,多年来屡立战功,在朝中也是位高权重。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他多次的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只是因为他身后再无依靠。

  或许是李诗诗的出现,让他再次感受到久违的温暖,也或许是李诗诗从未把他当成遥不可及的存在。

  所以,他才会觉得心安。

  目光再次落在李诗诗的身上。

  却发现李诗诗也恰巧回头。

  火锅冒着热气蒸腾着,肆意的散发着独属于它的香气。

  公孙倾被这味道吸引,于是回头将目光落在火锅上。

  他惊奇的发现,这与他之前吃的那种不太一样。

  “牛油火锅,要不要试试看。”

  李诗诗恰如其分的出现在他身后,面带笑意。

  “新菜?”公孙倾问道。

  “嗯,冬天天气冷,吃火锅最好了。”李诗诗笑着:“这还是托了你的福,之前你派人送来的菜,派上了用场。”

  “菜?”公孙倾不明所以:“我何时给你送了菜?”

  李诗诗笑答:“咱们第一次见面,我误打误撞救下了你的属下。当时你送的那两盆谢礼。”

  公孙倾恍然:“原来如此,我以为这只是长得好看的花罢了。原来是菜,怪我孤陋寡闻了。”

  李诗诗摇摇头:“其实这菜叫做辣椒,成熟的时候颜色是红的,可以用来做菜,也可以当做调料使用。”

  随后她拿起勺子在火锅里舀了一勺:“你看这红颜色的就是我晒干了的辣椒,如果单独食用会感觉到十分的辛辣。一般人接受不了,但是放在火锅里,在佐意牛油调配,则成了这冬天最适合吃的菜。若将牛肉羊肉放在里面涮煮,则会美味无比。”

  李诗诗一边说着,一边用筷子夹起牛肉片放在锅里:“七上八下,最为适宜,你尝尝看。”

  公孙倾看着碗中的牛肉,被红色的汤底料裹着,确实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但因为之前的皮蛋豆腐事件,公孙倾仍不敢轻易下筷,只怕又吃出什么奇怪的味道来了。

  李诗诗见他不动,调侃道:“怎么了?怕里面有毒?”

  公孙倾愣怔,随后默默摇头:“没,怎么会。”

  鼓起勇气,他拿过筷子夹起牛肉。

  吞了口口水,他终于还是将牛肉放进了嘴里。

  随后嘴里便开始有了灼烧感,但更多的是牛肉的鲜美和汤汁的咸香。

  虽然有些不适,但好在公孙倾能忍得了。通天阁小说

  将牛肉咽下去以后,他辣的耳朵都红了。

  “这……这怎么会……怎么会有这种奇妙的感觉。”

  “喝口奶压一压。”李诗诗说着将她特意准备的牛奶倒在杯子中递给公孙倾。

  公孙倾赶紧接过来一饮而尽,过了一会口腔中的灼烧感才慢慢褪去。

  “怎么样?”李诗诗笑着问。

  “味道挺好的,只是嘴里总感觉像火在烧。”公孙倾如实评价。

  李诗诗呵呵笑着:“这东西跟皮蛋豆腐一样,吃了第一次就想吃第二次。习惯就好了。”

  恢复了正常神色的公孙倾瞧着李诗诗笑眯眯的样子,忍不住问道:“你为何总能研究出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来?”

  李诗诗一愣,遂笑答:“因为我本就跟他们不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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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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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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